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通知范文
培训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信息传递、信念传递、管理训诫行为,公司安全生产也需要培训。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通知,供大家参阅。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通知篇一
各**施工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14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杭安委〔2015〕7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建委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技能培训;
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事故发生后自救互救培训;
5、结合各企业自身工程项目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形式
1、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安全教育培训;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3、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利用张贴安全教育宣传画、安全生产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应针对企业驻杭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执行以及所属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2、各企业应结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风险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各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填报“**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并在2015年7月5日前报送至站市场检查科102室。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通知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09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三)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通知篇三
通知
规模以上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29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发„2011‟17号)统一安排部署,市工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国庆节期间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大检查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大检查内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置“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排污排气、地下管道、受限空间作业、硫化氢气体中毒防备情况和相关企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各企业对硫化氢气体毒害性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安全生产台账建立完善情况。
三、检查时间、方法和步骤
检查从8月30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政府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第一阶段:企业自检自查(2011年8月30—9月5日) 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二阶段 部门检查(9月6日—9月10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工信局将对沙坡头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覆盖检查。
第三阶段 企业整改复查、政府抽查(9月11日—30日) 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各县,市直各部门、各镇乡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各地区、各行业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事关对外形象,社会关注度高,任何安全事故都出不起。各企业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责任人要直接负责,切实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取得实效。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和检查进度表,确定检查范围,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负责人,提出检查要求,落实检查责任。
(二)迅速行动、自查自纠。沙坡头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突出重点,注重源头。检查方式上以企业自查为基础,检查过程中要把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作为主要抓手。要从源头查起,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坚决禁止“边建边生产”等违法行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边查边改,消除隐患。企业自查要对自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登记,记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彻
底整顿,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五)按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检查方案,报告开展大检查的总结情况。规模以上各企业要在9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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