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案例
一般非煤矿山开采,即使不是生产铀等放射性矿石的矿山,都含有微量的放射性物质,如氡。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案例,供大家参阅。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案例(一)
一、事故基本情况
1.2010年2 月5日13时50分,梅江区城北岭上又兴石场工人蓝伟华,在放炮后尚未清理松石的情况下,冒险进入作业边坡下面收拾工具,被突然松脱掉下的较大石块砸中腿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2010年3月21日9时20分,兴宁市罗岗镇五五村石场爆破工钟国环、何贤才,在高陡边陂面上进行打钻作业。由于平台宽度不足,钟国环在作业时双脚打滑跌落至采场底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这二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完善;二是隐患排查不及时,现场管理不严;三是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案例(二)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13100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30米范围内。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到固结。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尾矿库的选址没有进行安全认证,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内蓄水增多。由于尾矿库库容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库内冒险高位贮水,仅留干滩长度4米。
(3)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案例(三)
2000年7月9日4时40分,金川公司二矿区井下发生一起运矿卡车失火事故,死亡17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
二矿区是金川公司的主力矿山。矿山采用竖井、斜井、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机械化下向分层胶结充填采矿法,多风机并串联微正压通风系统。目前矿区有两个主要回采中段:1250中段和1150中段。1250中段回采1218分段,1150中段回采1138分段。1250中段的1198分段和1150中段的1118分段目前正在开拓之中。此次事故发生地点在1138-1118分段的斜坡道岔口处。
12号运矿卡车卡车着火时,1118中段作业点共有施工人员59名。7月9日5时30分,临夏二建六队值班长孔××在1118中段5号溜井焊钢模时,发现有烟从溜井上面下来,就跑到6号道。待6号道也进烟后,即组织人员往2号道有通风井的地方跑。当时有人提出硬冲1118-1138斜坡道,他制止他们不要去,但仍有多人不听制止跑往1118-1138斜坡道,造成17人死亡,2人重伤。其余40人相继撤离到FV1通风井处而脱险。
经调查确认,由于12号运矿卡车油管接口存在渗漏现象,发动机工作时间长,排气管温度过高,经长时间高温烘烤,渗漏的油在启动机周围形成可燃气体,再启动时,因磁力开关触点或启动机搭线产生火花点燃可燃气体,燃烧中油箱油管内压力增大,造成断裂,油料泄漏,遇明火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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