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建议范文3篇
,建议对年轻职工的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应形成制度、强化考核。这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点建议。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建议,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建议范文一
“安全”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人们对它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有人说安全是一种确保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害的状态;也有人说安全就是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我们所要讲的安全就是指客观事物危险程度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或者说是一种伴随着生产而来的状态,它与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对于企业来说,生产的始终都围绕安全展开,从近期发生的“3.26”、“5.26”事故,使我们更加体会到不遵守安全操作的危害有多大,只有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关注工作的细节,才能让生命之帆远航,才能让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承诺成为现实。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长足的发展。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安全工作已经越来越被摆在重要的位置,这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所以,如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然而在现实工作中仍难免发生一些不尽人意的安全事故,以“3.26”、“5.26”事故为例,我们就能发现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会发现众多安全事故发生的根子都无一例外,都存在于共同点。
1、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责、权不对等。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是杜绝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关口,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对做好安全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可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在发生事故进行责任追究时,安全管理人员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他们依法行使的权力在企业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被弱化了,特别是当生产负责人带头违章指挥时,作为在该生产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员,此时大多时候只有听之任之,否则就不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2、安全意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现象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干工作凭经验,想当然,总是存在侥幸心理,比如忽略工作中的细节,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不按规章制度监护作业,在施工现场吊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引绳,特别是在吊装一些体积小、重量轻的物品时,根本不使用引绳,结果是伤亡事故频繁发生;二是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安全管理工作在基层、班组一级形式多、针对性少,如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多数是照本宣读,一读了之,针对性少,不能够做到举一反三;三是安全活动只有记录,没有内容,活动后应吸取什么教训,应解决什么问题等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
3、责任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个别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较差,在生产中凭经验进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这说明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操作人员都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经常出现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其结果轻者伤、重者亡。基层队站的安全监督人员监管不力,未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
4、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和理论技术知识不够,对生产现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缺乏观察、分析、判断和提出解决办法的能力,致使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中不能及时做好安全风险识别,做好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不能很好地运用安全操作标准来规范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5、基层人员的操作水平参差不齐,在生产中经常出现因操作不当出现事故的现象。一方面由于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没有加大,没有让操作人员对生产操作前的风险进行识别,更没有相应的风险防护措施,致使事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操作人员缺乏学技能的积极主动性,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干工作凭经验,缺乏责任心。
从上述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弊端,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工作。
1、思想认识方面。管理人员是安全责任的主体,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就要端正安全生产态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只有管理人员重视该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并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来抓,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搞好;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才能有保障,才有可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否则,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不可能做到安全生产,生产事故就会接连不断发生,职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企业必然会在经济上遭受严重的损失,企业的生产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就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近年来接连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基层管理人员没有很好地重视安全生产,只追求一时的井队效益。“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只有管理人员的重视,加上职工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观才能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职工本身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职工根本利益上来看,重视安全生产就是维护自身利益,忽视企业安全,就是对自身利益的忽视。因为一个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出了问题,经济受到损失,形象受到影响,最终都会体现在职工自身的利益的损害上。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上来看,安全事故的偶然发生就是必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如果一次两次违反规程要求,尽管一时可能出不了问题,但是引发事故的必然性已经客观存在了。从家庭幸福的角度来看,生产安全也是家庭安全的需要。一次事故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痛苦的不是一个人,而一个家庭或几个家庭。安全不仅是社会和企业的牵挂,更是亲人的牵挂。
2、体制建设方面。完善监管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等制度。在国外,在法律上赋予安全监督员的权利是高于企业领导人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员提出的隐患,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整改,否则他可以向国家的安全监督管理司法部门投诉。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管制度上给与完善,以保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赋予安全监管人员的权力。安全工作是一个责任重大的工作,风险无处不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少有人主动愿意做这项工作,可给予这些人员相应的权力,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
3、人员培训方面。工作技能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就必须学习岗位操作理论知识和实际动手操作方法。作为一名操作工,不懂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工艺流程。在操作中很难保证不出现事故,当事故发生时也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作为生产管理人员要建立安全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制定相关的制度保证每个职工每年都能得到一定学时的技术培训,同时制定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以保证培训的质量。
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安监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管队伍。一是要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有计划的多种形式培训,使安全监管人员掌握现代安全管理办法,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制订安全计划措施以及处理能力等;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和产品的物性及现场的安全防护知识等等。三是对安全监管人员采取专门的培训,做到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加大现场查纠违章的力度,在班组中开展“互纠互助”的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人或自己,使人人都参与到反违章的活动中;加强培训,尤其是针对现场操作、岗位培训,加强职工的操作技能,标准化操作程序,力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对操作技能不熟练的职工进行专人帮助和指导;认真开展好STOP卡的运行,发挥出STOP卡的最大效用,增强职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安全意识。以此来减少、杜绝出现重复性违章、习惯性违章。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粗枝大叶,顾此失彼。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把安全做到"密,只有关注细节,安全工作才能做到实处,生命才有了保障。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与落实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本着“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促品质,以安全促和谐”的理念,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本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安全生产建议范文二
“安全”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人们对它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有人说安全是一种确保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害的状态;也有人说安全就是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我们所要讲的安全就是指客观事物危险程度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或者说是一种伴随着生产而来的状态,它与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对于企业来说,生产的始终都围绕安全展开,从近期发生的“2.11”、“2.14”事故,使我们更加体会到不遵守安全操作的危害有多大,只有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关注工作的细节,才能让生命之帆远航,才能让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承诺成为现实。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长足的发展。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安全工作已经越来越被摆在重要的位置,这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所以,如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然而在现实工作中仍难免发生一些不尽人意的安全事故,以“2.11”、“2.14”事故为例,我们就能发现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会发现众多安全事故发生的根子都无一例外,都存在于共同点。
1、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责、权不对等。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是杜绝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关口,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对做好安全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可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在发生事故进行责任追究时,安全管理人员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他们依法行使的权力在企业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被弱化了,特别是当生产负责人带头违章指挥时,作为在该生产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员,此时大多时候只有听之任之,否则就不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2、安全意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现象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干工作凭经验,想当然,总是存在侥幸心理,比如忽略工作中的细节,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不按规章制度监护作业,在施工现场吊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引绳,特别是在吊装一些体积小、重量轻的物品时,根本不使用引绳,结果是伤亡事故频繁发生;二是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安全管理工作在基层、班组一级形式多、针对性少,如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多数是照本宣读,一读了之,针对性少,不能够做到举一反三;三是安全活动只有记录,没有内容,活动后应吸取什么教训,应解决什么问题等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
3、责任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个别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较差,在生产中凭经验进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这说明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操作人员都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经常出现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其结果轻者伤、重者亡。基层队站的安全监督人员监管不力,未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
4、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和理论技术知识不够,对生产现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缺乏观察、分析、判断和提出解决办法的能力,致使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中不能及时做好安全风险识别,做好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不能很好地运用安全操作标准来规范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5、基层人员的操作水平参差不齐,在生产中经常出现因操作不当出现事故的现象。一方面由于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没有加大,没有让操作人员对生产操作前的风险进行识别,更没有相应的风险防护措施,致使事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操作人员缺乏学技能的积极主动性,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干工作凭经验,缺乏责任心。
从上述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弊端,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工作。
1、思想认识方面。管理人员是安全责任的主体,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就要端正安全生产态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只有管理人员重视该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并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来抓,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搞好;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才能有保障,才有可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否则,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不可能做到安全生产,生产事故就会接连不断发生,职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企业必然会在经济上遭受严重的损失,企业的生产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就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近年来接连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基层管理人员没有很好地重视安全生产,只追求一时的井队效益。“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只有管理人员的重视,加上职工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观才能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职工本身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职工根本利益上来看,重视安全生产就是维护自身利益,忽视企业安全,就是对自身利益的忽视。因为一个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出了问题,经济受到损失,形象受到影响,最终都会体现在职工自身的利益的损害上。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上来看,安全事故的偶然发生就是必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如果一次两次违反规程要求,尽管一时可能出不了问题,但是引发事故的必然性已经客观存在了。从家庭幸福的角度来看,生产安全也是家庭安全的需要。一次事故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痛苦的不是一个人,而一个家庭或几个家庭。安全不仅是社会和企业的牵挂,更是亲人的牵挂。
2、体制建设方面。完善监管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等制度。在国外,在法律上赋予安全监督员的权利是高于企业领导人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员提出的隐患,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整改,否则他可以向国家的安全监督管理司法部门投诉。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管制度上给与完善,以保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赋予安全监管人员的权力。安全工作是一个责任重大的工作,风险无处不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少有人主动愿意做这项工作,可给予这些人员相应的权力,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
3、人员培训方面。工作技能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就必须学习岗位操作理论知识和实际动手操作方法。作为一名操作工,不懂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工艺流程。在操作中很难保证不出现事故,当事故发生时也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作为生产管理人员要建立安全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制定相关的制度保证每个职工每年都能得到一定学时的技术培训,同时制定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以保证培训的质量。
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安监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管队伍。一是要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有计划的多种形式培训,使安全监管人员掌握现代安全管理办法,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制订安全计划措施以及处理能力等;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和产品的物性及现场的安全防护知识等等。三是对安全监管人员采取专门的培训,做到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加大现场查纠违章的力度,在班组中开展“互纠互助”的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人或自己,使人人都参与到反违章的活动中;加强培训,尤其是针对现场操作、岗位培训,加强职工的操作技能,标准化操作程序,力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对操作技能不熟练的职工进行专人帮助和指导;认真开展好STOP卡的运行,发挥出STOP卡的最大效用,增强职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安全意识。以此来减少、杜绝出现重复性违章、习惯性违章。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粗枝大叶,顾此失彼。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把安全做到"密,只有关注细节,安全工作才能做到实处,生命才有了保障。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与落实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本着“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促品质,以安全促和谐”的理念,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本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安全生产建议范文三
20xx年以来,水文局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等举措,让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但依然还有薄弱环节。我今年有幸参加了水文局汛前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些感性认识,谈一点个人建议,目的是抛砖引玉:
一、应加强年轻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检查看到,各基层单位均比较重视安全生产教育,逢会都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重点放在意识教育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缺乏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术的培训。这一点在检查中也得到印证,比如:有的测船机舱为了应对不同类型的火灾准备了两类灭火器,但抽查发现,部分职工对不同类型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不了解,如遇火情,就可能因误用而酿成大祸。少数水质年轻职工对哪些检测项目该配戴何种防护用具掌握不够,工作中也较少使用,对如何使用应急冲洗设备不够了解,给自身健康和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因此,建议对年轻职工的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应形成制度、强化考核。
二、应加强安全生产创新的后续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创新,但因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特性,任何创新都必须在前期经过严格论证,在实施期加强管理,来不得一丁点疏漏和马虎。最近在测站逐步推广的腰带式救生衣就是很好的创新之举,该产品轻便实用,前期通过一系列实验逐渐打消了职工顾虑,得到测站职工的普遍欢迎。但与泡沫救生衣相比,这类救生衣存在有效期的问题,而且钢瓶阀门和气嘴、碰撞、穿刺等漏气都将影响安全,因此,建议加强对这类救生衣的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有效,防止“超期服役”,才能在关键时刻让其成为“救命绳”而不是“夺命索”。
三、应加强安全生产成本问题的研究。如何在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成效的前提下,降低安全生产成本,也值得我们研究。以灭火器为例,通过检查发现,各基层分局在灭火器检验上操作不尽相同:有的每年送检,依据是检验合格证上注明有效期一年;有的隔年送检,中间年份自检,自检通过外观检查、压力表检查完成,这种方式节约成本,也有一定理论依据。按我局约2000具灭火器保守估算,如果每年送检,检验费用在60万以上,开支不菲。百度一下,网上说法也不一,有说需每年送检的,但也查到《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0444-2008)中,对我局配置最多的干粉灭火器的维修期规定是“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对水基型灭火器的维修期规定是“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均低于每年送检的要求。但怎样做到既合法,又节约检验费用和人力成本,还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而不能各个单位自行其是。
四、应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检查中看到,各基层分局都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制订比较完备的,但也有少数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有的是纸上谈兵,认为应急预案不会派上用场,只是做做样子,因此预案本身缺乏可操作性,而应急演练很少从实战出发制订演练方案,只是打个灭火器,抛个救生圈,自然也难以达到演练的效果;还有的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缺乏应急预案,如有的测站的测验断面在大江大河上,紧靠沙石码头,大小船舶往来频繁。运沙船吨位大、视野有限、机动性能差,小渔船又不太遵守航行规则、体积小,容易处在视觉盲点。如在大风、大雨天气或者夜测时遭遇此类船舶,我们该如何保证航行安全,如同时再出现测船双机故障时,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应急处理,这些都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预案并熟练掌握,险情发生时,才能依律而行、有效应对。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我们人人参与、个个从我做起,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更加完善,我们自身的工作环境才能更加安全,也才能在遭遇又一次“98大洪水”时,在保证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的同时,做到“顶得住、测得到、报得出、报得准”,履行好“长江哨兵”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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