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下面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当前安全生产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是一切工作不到位最为深层次的根源。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能从构建***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态度消极或被动应付,
(二)监管体系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权威性不足。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但由于综合监管的具体职责范围法律法规并未加以明确,质量与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甚至一些负责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的部门,实际上也管起应属于综合监管范围的某些工作。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从政府层面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制约,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涉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公共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预防所需的投入,甚至连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都未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应有的保证。
(四)主体责任不到位。
(五)安全基础不到位。由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
构建***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是保持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前提,也是构成社会主义***社会一项重要内容。
(一)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党和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如果一个地区、一个行业,重物大事故不断,今天这里死人,明天那里爆炸,老百姓没有基本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就会受到质疑,执政形象就会受到影响。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工作部署、落实、检查的内容,切实落实各个层面上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政府层面上。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准入条件,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强化宏观调控,督促地方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各有关部门层面上。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基矗各级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层面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四是社会层面上。全社会应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形成***监督、群众监督机制。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这四个层面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必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体推进。
(二)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一是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合理界定、划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与专项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层次及职能范围,确立统一、高效、权威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于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监督的职能,对于目前承担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等专项监管职能及部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则应淡化带行业主管部门性质的直接监管的色彩,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模式,走国家监察的路子,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作用。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逐步从现在国家、盛市(地)、县(市、区)、乡镇五级设置,或在四级设置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也可以对现有乡镇的安办实行双重领导,由县(市、区)级安监机构进行业务领导,在对其现有人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安办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有限授权,强化乡镇安办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力度。对村(居)则应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自治作用,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则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充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力量,并配齐其日常工作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逐步改善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法律、化工、建筑、机械、矿山方面的人员,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四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并管理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常五是建立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责特点是依法行政、依法监察,这就要求其管理体系必须是一个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鉴于现行的管理体系,可逐步推进省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在人事调配上由省局统一任免,以保证集中高效灵活的管理机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低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娶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四是要在高危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企业,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政府的日常强制管理,通过监察督促等方式,确保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一是要加强安全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只有通过现场执法,才能消灭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是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二是建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在县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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