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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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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生活等都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也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等活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16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上级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为加快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副市长、市安委副主任、市安办主任苏树伟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办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担任,“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媒体支持单位:中国安全生产报、大众日报、济南广播电视台、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舜网。

  四、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我市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宣传、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落实。一是开展专题访谈。要组织辖区或行业领域内的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组织专家及业务骨干,组成化工、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团,深入基层一线集中宣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防控知识。三是要注重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各届人士的作用,依托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工作访谈、安全发展论坛,并通过新闻发布、专题辅导、开展评论、发表体会文章等形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在6月16日要集中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 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二是开展“进企业送安全”服务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走进企业上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三是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要切实加大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提升力度。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掌握日常安全知识、识别身边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规避风险的技巧。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利用集中办公地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活动,并制作摆放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展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要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和学生,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22号)等精神,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单位、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作事故警示教育作品。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集中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在充实完善“一县一册”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凡是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查,凡是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立案,凡是立案的企业必须顶格处罚,凡是处罚的企业必须公开曝光,凡是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的要求,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五)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所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向全体员工做出表率。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采取下谈一级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人员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做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要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安全主题征文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生联合举办全市安全主题征文比赛,围绕如何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等,讲述身边的安全小知识、小故事,以及对安全的理解、感悟,推动安全教育进校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力量,向家人传递“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对征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报送给省市级主流媒体进行刊登,优秀作品将编制成册。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一是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二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制“五级五覆盖”。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打造安全文化品牌,强化安全自我约束。三是积极指导、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市安委办筛选审核后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

  (九)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组织参与 “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生产知识大赛。面向政府部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逃生自救等知识网络答题,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将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知识大赛。二是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主人翁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双十佳”评选表彰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努力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 组织主流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进行专题报道。依托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道动态、推广经验、找出差距、曝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题采访。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组织部分主流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兴安专题行和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三是举办专题活动。举办“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即时拍即时传,分类梳理后上传在“山东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对涉及的非法违法行为移交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查处,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市里同步,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和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落实,各级政府安委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社会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督导考核。宣传月期间,市安办将每周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见附件2),各单位联络员每周五报送一次宣传月活动信息,市安办将及时进行通报。加强活动检查,市安委会将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对各级各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市安委会将对组织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篇二: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宣贯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百名部(省)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省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二)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要广泛组织开展“万名安监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全系统安监干部统一行动,进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在主流媒体推出“数说安全生产”专栏专版,通过大数据形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剖析问题和教训,展示安全生产规律,推动治本攻坚工作。

  (三)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四)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五)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全国组委会组织摄制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xx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向各地区提供宣传教育素材。

  三、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20xx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全年安排5次全国性活动。各地区要建立“安全生产万里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现全覆盖、全国行、常年行,切实发挥万里行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全国组委会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2—3个重点地区,邀请专家、记者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各地区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重点,邀请省属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法》,报道宣传本地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整治。

  (二)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各地区要选取安全生产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邀请省、市(地)级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地方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

  (三)开展安全素质专题行。各地区要选取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邀请省、市(地)级主流媒体,采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曝光问题,剖析原因,推动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地区要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火灾、交通等行业领域隐患治理攻坚战,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五)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各地区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广泛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全国组委会将组织督导组,指导各地区开展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交流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表扬先进。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国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中央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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