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的安全知识有哪些
公路隧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施工安全风险高,极易引发各种安全事故,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隧道施工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一、洞口工程施工安全
1、施工前,必须先做好洞口排水系统。
2、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防开挖的洞口原状结构在雨水的冲刷下发生失稳坍塌,造成事故。
3、洞口的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4、洞口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地质情况对地表或仰坡适当采取锚喷、锚网喷、注浆、超前支护等封闭或加固措施。
5、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和检查洞口仰坡山体结构的稳定,发现有松动危石或山体不稳定迹象时,必须立即清除或进行加固处理。
6、洞口段开挖后应加强支护,尽快施作喷射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锚网喷支护、钢支撑加锚网喷支护等措施,并尽快施作混凝土衬砌。
7、洞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开挖面拱顶及地表变形下沉量的监控和量测,结合应用统计技术,准确掌握洞口土体结构被开挖破坏后的位移规律和发展趋势,以便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二、洞身开挖施工安全
1、基本要求:开挖前掌子面测量及开挖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岩石或裂块,应及时清除或支护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2、钻眼作业
⑴钻眼前,应认真检查并清除存在的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⑵凿岩机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确保碴堆的稳定;
⑶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⑷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设备;
⑸采用液压凿岩台车钻眼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爆破作业基本要求
⑴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⑵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作业。
⑶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
①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②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 m;③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小于400 m;④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小于500m。
⑷如采用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时,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
⑸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爆破:
①照明不足;②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③出现流沙现象未经处理;④存在大量溶洞水及高压地下水涌出,尚未治理;⑤未做好安全警戒时。
⑹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有无瞎炮;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③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④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是否需采取加强措施。
⑺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如须平行作业,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
⑻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始,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放炮作业前提前通知,由对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确认人员和设备已撤出后,方可通知放炮作业面实施放炮作业。
⑼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必须执行爆破器材的采购、搬运、贮存、领取和使用等专文规定。
4、各种起爆方法的安全要求
⑴火花起爆法:是用火雷管和导火索作成起爆药卷,一般将导火索端部切口处点燃起爆药卷。因导火索燃烧速度不完全相同,故不能精确控制起爆时间,且爆破工必须在工作面上点火起爆,因而不安全因素较多。其安全要求如下:
①导火索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点完导火索后撤至安全地点,同时,最短不得少于1.2m; ②如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③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应先点燃信引线,信号引线的燃完时间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前60s,当信号引线燃完时,爆破工必须离开工作面。
④为防止点炮中发生照明故障,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事故照明。严禁明火照明点炮。
⑵电力起爆法:是用电雷管和导线联成爆破网路,再通电源而进行起爆的方法。相对火花起爆安全。电力起爆除应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外,还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
①要特别注意消除产生杂散电流、感应电流、高压静电等不利条件,防止发生意外早爆; ②要加强洞内电源管理,对洞内电器设备和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电; ③装药前应将电灯及电线撤离工作面;
④起爆主导线应敷设在洞内电线和管路的另一侧,如不得已必须布置在一侧时,必须与管路等导体大于1m的距离,并悬空架设。
⑤起爆电源应使用直流电或低电源大电流起爆器,起爆器应保持干燥;
⑥采用台车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应检查台车及装药设备是否带电。
⑶导爆管引爆法:导爆管是一种新型非电起爆器材,适用于没有瓦斯和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等特点,这种引爆器材安全可靠,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比较理想的爆破器材。
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的引爆方法是用其它爆破器材(雷管、导爆索)引爆导爆管,在管内产生一个冲击波冲击引爆与它相联结的雷管(普通雷管或非电毫秒雷管)。其安全要求: ①导爆管非电起爆,使用前导爆管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其内药粉受潮拒爆; ②非电起爆系统各部分的连接都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传爆和起爆;
③所有雷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按报废处理;
④装填起爆药包时,要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与药包同时送入孔中,防止导爆管拉脱或打结,引起拒爆;
⑤堵炮时要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等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而拒爆; ⑥起爆网路连接后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连现象。
5、处理瞎炮的安全措施
⑴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但瞎炮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 ⑵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⑶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⑷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可在距瞎炮不小于60c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⑸硝铵类炸药可采取用水冲淡的措施处理。
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三、装碴与运输作业施工安全
1、装碴作业安全规定
⑴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⑵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转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迹象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⑶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⑷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送带。 ⑸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⑹装碴高度不得超出车厢上口。
⑺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设置专人收放。
2、运输作业安全规定
⑴一般要求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②装运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运载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
③运输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⑵有轨运输
①行车速度与列车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牵引方式 最大行车速度(km/h) 列车间距(m)
洞外与成洞地段 洞内施工地段
机动车牵引 15 5 >60
②机动车牵引运输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需司机离开时,应切断电源,拧紧车闸,开亮车灯。
③列车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④专用运人车辆,每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是否正常;列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乘车人员听从司机指挥,所携带的工具和物件不得伸出车外;列车运行中尚未停稳前人员不得上下;机车和车辆之间严禁搭人;车辆不得超员行驶。
⑤轨道旁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得小于50cm,高度不大于100cm,并应堆码稳定。 ⑶无轨运输
①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无轨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②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③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④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⑤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80cm处设置挡木。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专人指挥,以防车辆倒车卸碴时陷车或翻车。
⑥洞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⑦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司机必须减速并鸣笛示警。
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四、支护与衬砌施工安全
1、支护作业
⑴支护作业时用高压风或人工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块、开裂处混凝土喷射时,作业人员不得处于正下方操作。
⑵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⑶在梯、架上作业时,梯架安置应稳妥。
⑷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配合作业,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⑸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⑹向锚杆孔压注砂浆施工,应有效安装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如发现压力表读数过高,应立即停风,排除可能的堵塞。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以防高压喷射物喷出伤人。
⑺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湿式作业。喷射机开始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
⑻支立钢格栅或钢拱架等构件支撑的底脚必须平稳垫实,支撑构件的平面与隧道中线方向垂直。
⑼暂停施工作业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⑽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2、衬砌施工
⑴洞门衬砌时,施工前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清除坡面危石,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尤其是雨后更要认真检查。
⑵吊装拱架及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⑶检查、维修、拆卸混凝土机械及管路时,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
⑷在捣固作业中,若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穿绝缘胶靴和戴绝缘手套。
⑸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上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尖锐部位。
⑹模板架或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应能保证施工车辆的顺利通行,并要设置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⑺衬砌工作台或台车上应满铺底板,并应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
⑻衬砌工作台或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
⑼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60m。
⑽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防止溜滑。
⑾必须严格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混凝土施工机械。
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五、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
3、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中应备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处理塌方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塌方长度、高度及延伸方向等),结合围岩条件(涌水情况、裂隙发育情况、围岩强度及破碎情况等),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处理。
5、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根据地质勘察及设计文件要求,结合岩溶的大小、是否有填充及填充物状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
6、有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缝必堵,防止沙粒漏出,并加强防水措施。
7、围岩软弱破碎、富含承压水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防水措施,重视超前探测工作,并做到可随时采取处理突发性大涌水的应急安全措施。
8、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施工中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9、岩爆地质隧道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应立即示警并先撤人员后撤设备,相应地段严禁人员停留。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岩爆地段可采取向开挖岩面喷水或打悬挂锚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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