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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迟到早退劳动法规定相关介绍

朝莹分享

  劳动法作为典型的社会法,既具有私法性因素,又具有公法性因素。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迟到早退劳动法规定,希望你喜欢。

  迟到早退劳动法规定

   迟到考勤制度 一、公司一般规定 所谓规定分为常规性、一般性及临时性,凡属本公司 员工 均需遵守,若有违反者除依『奖惩办法』惩处外,另若涉及刑事部分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

  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每月迟到、早退及忘记打卡次数累计超过 3 次(不含第 3 次)者,将取消其当月绩效金。

  第二条、迟到三次以上者,施以 1 元/每分钟的处罚,依次类推 叠加至当天打卡签到。

  第三条、每月迟到次数最多者(当月迟到次数须超过 3 次) ,除 当月绩效奖金为零外,另罚 100 元,不与第二条并罚。

  第四条、连续 2 个月以上(含 2 个月)迟到次数均为最多者,当 月罚款 200 元。

  第五条、有为迟到找理由开脱或故意迟到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当 月绩效金;情节严重的,除参照第二条处罚外,另写一份检讨书作公 开检讨。

  第六条、如迟到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能为迟到提出正当免责 理由的,则不计处罚。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月

  迟到早退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 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

  第一条员工迟到早退制度. (1)逾上下午上班时间到班在半小时以内的,即视为迟到一次. (2)到班时间在上下午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以上的,即视为请假半天,应即补办请假手续,并...

  一般对迟到早退按月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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