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分配方案
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为供应其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非盈利性场所。
今天学习啦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分配方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堂工作管理,保本经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员工进餐安全。同时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使食堂工作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挂勾,以提高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
二、经营机制
食堂管理实行成本核算、保本经营。成本包括烹饪食品成本、人员工资和水电、煤气等。
三、绩效管理
食堂管理内务管理实行工作绩效考核,与食堂主厨(负责人)工资挂钩,食堂协作工由食堂负责人考核。对食堂考核实行客餐服务现场评价、行政部周检查、月员工满意问卷等进行综合考评。
客餐服务评价:每餐由招待人进行现场评价。
周检查:行政部每周不定期巡视检和接受员工投诉,并记录。
月度考核:依据公司《食堂管理绩效考评表》对当月食堂管理工作和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月底,遇节假日顺延。
四、食堂人员工资结算
1、定员3人(主厨1人、协作工2人),人员管理由主厨负责。
2、食堂人员工资总额与食堂收入和绩效考核挂钩。
1)食堂员工月实发工资总额=[(员工餐实际利润/450)×基本工资总额+(客餐招待实际利润/800)×绩效工资总额] ×KPI/100 - 水电煤气其中:设员工进餐利润为450元/月(利润率为0.5元/份),客餐利润为800元/月(利润率为40%);基本工资总额为3500元/月(含主厨1500元/人,协作工1000元/人),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月;KPI考核总分为100分。
2)员工餐和客餐实行定价管理,执行成本核算。
3)KPI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1)考核成绩在80~100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100%发放;
(2)考核成绩在70~79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80%发放;
(3)绩效考核成绩在60~69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60%发放;
(4)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五、本考核方案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