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出租车改革如何解读
导语:目前,无论是出租公司自主经营,还是挂靠经营,营运证都是靠“烧钱”得来的。先是公司从政府手中花大价钱拍来营运证,公司聘请或转租给一般司机经营。司机缴纳的“份子钱”,其实就是无力一下子付清动辄几十万元的营运证费用而向公司按月支付的本息。出租车改革具体是怎么回事?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交通部:出租改革将有突破 鼓励多样化约车服务
记者1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在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将取得突破。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收费公路、出租车等问题,意见都有提及。
《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的形成;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 “黑名单”制度;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
对于收费公路问题,意见提出“大胆破冰,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多元化的出行需求,按照使用者付费、债务风险可控等原则,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机制。
意见明确,要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新机制,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对于普遍关心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意见表示,要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和员工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畅通有序的行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
此外,意见还就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方向。
出租车改革:该跟与民争利的运营证说再见了
去年开始,多地发生的出租车停运、政策打压“专车服务”等反映出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困境,亟待深化改革。各地和有关部门需清醒地认识到:出租车行业垄断之源是政府有偿发放营运证,与民争利,过分插手甚至包办微观市场。
自1988年深圳市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即营运证)有偿使用制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效仿了这一办法。1993年制定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明确在全国推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1998年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为地方政府政策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然而,有关部门随后发现有偿营运证的政策弊大于利。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81号文,要求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
如此一来,地方政府部门傻眼了。再想卖证来增加市场容量,政策不允许;若不卖证直接投放出租车,对现有的花了几十万元持有营运证的出租车似乎又是“不公”。于是,有的城市找到了变通的方法,委托国有企业经营。例如,合肥市即委托江淮汽车集团成立了和瑞出租公司。然而投放的出租车数量极为有限,杯水车薪,供需矛盾依旧难解。
需要看到,营运证是出租车市场发展之初孕育起来的一个“怪胎”,除了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外,就难见其他好处了。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保障相关服务质量之名,限制营运证的发放,令合法上路的出租车数量多年来“原地踏步”,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城市几家大的出租车公司垄断市场的现状,出租车市场供需矛盾日益严重,加剧了百姓“出行难”,导致司机服务差。
与此同时,价格居高不下的营运证,成了政府可支配的稀缺资源,为权力寻租制造了土壤,更为“黑车”等非法营运提供了空间。更为人诟病的是,地方政府部门出让营运证,实际上是找到了堂而皇之与民争利的“法规借口”。很显然,几十万元的营运证必然增加运营方负担,最终将转嫁到市民或乘客的身上。
目前,无论是出租公司自主经营,还是挂靠经营,营运证都是靠“烧钱”得来的。先是公司从政府手中花大价钱拍来营运证,公司聘请或转租给一般司机经营。司机缴纳的“份子钱”,其实就是无力一下子付清动辄几十万元的营运证费用而向公司按月支付的本息。即便是国企经营的出租公司,其司机也一样要交“份子钱”。因此,出租车公司从此成了空手套白狼的“寡头”,而驾驶员则成了跑街卖命的“骆驼祥子”。
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出租车市场,市场化的步伐却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没有真正建立起自由、公平的市场化体系,可以说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营运证。地方政府部门在出卖营运证的当初,只看到了“眼前利”,却忽视了政府“包办”的隐患,造成如今骑虎难下的局面。
市场的开放是不可阻挡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潮是不能倒退的。地方政府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才是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正道。当前,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面临诸多复杂问题,地方政府部门要积极探索多元的公共交通新业态,降低准入门槛、放松数量限制,一切让渡给市场,学会“放手”。
同时,改革更要牵好“牛鼻子”,这个牛鼻子就是营运证。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其他困难就迎刃而解了。政府可通过回购营运证、政府补贴等方式,让新老出租车回归同一起跑线,形成良性竞争。
在大力倡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今天,各级政府部门都在“做减法”,戒掉与民争利,摈除不必要的事前审批。出租车行业作为垄断业态的“老大难”,该跟运营证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