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的警衔工资标准
警衔,对警察实行警衔制,是中国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警衔工资标准相信很多人都会关注吧,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警衔津贴最新调整消息,希望大家有用哦。
2017年最新的警衔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各衔级的警衔津贴标准分别为:总警监313元、副总警监295元、一级警监277元、二级警监263元、三级警监249元、一级警督235元、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级警司187元、三级警司175元、一级警员165元、二级警员155元。
正科级满15年享受副处级待遇;警衔工资应该增加(成为为警察增加工资的渠道)、现在的警衔工资没有实际意义、一是档次没有拉开、每个档次应该在100----200元之间、现在是十一级、警员、三级警司、二级警司、一级警司、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监、二级警监、一级警监、副总监、总警监。按照现在的100元一个级别算、从警员到总警监也就是相差一千元左右。
警衔津贴最新调整2017
根据人社部发【2016】11号、藏人社厅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5年1年1日起适当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的标准。
调整后的各衔及警衔津贴标准每月分别为:
总警监2250元、副总警监2000元、一级警监1800元、二级警监1600元、三级警监1400元、一级警督1250、二级警督1100元、三级警督960、一级警司860元、二级警司760元、三级警司660元、一级警员610、二级警员560元。
财政局将于近期对人民警察警衔津贴进行调整及补发,补发人员有107人、共计将发放179万余元。
新《人民警察法》的八条修改意见
1、“民间调解”不应列入法定职责
草案第二章“职责和权力”中,第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调解处理民间纠纷职责。然而,不少基层民警对这条规定有意见。
“调节处理民间纠纷”是一个大概念,民间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劳资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土地纠纷、结婚离婚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医患纠纷……所有民间纠纷都让警察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
如果“调节处理民间纠纷”不作细化,那么大事小事有事没事都找警察的状况就不会得到改善。当前,普通民众对公安职能范围认定不清,事无巨细,都会打110报警。尽管这显示出民众对警察的充分信任,但副作用是,给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警力带来更大的压力与工作负担。再加上现有观念是“110有警必出”,且24小时值班,接到电话后,这个警你是出呢,还是出呢?
一边把有限的警力绝大部分用来处理矛盾纠纷,民间调解了,一边被群众骂着不抓贼、不处理刑事案件,里外不是人。警察职责能否明确?调节纠纷归警察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归警察管,难道要包办一切吗?警察不推诿,但请别滥派工作。
2、基层工作25年提前退休政策应细化
草案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六十四条规定,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二十五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二十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的待遇。看到这条规定,许多老警察心中一震。一线工作中的警察,身体像一台超负荷运转多年的机器,缺少维护,年久失修,每年,过劳而死的警察不在少数。这条规定,让很多人看到希望。
希望之余,不少警察还提出了这样的期待:
1、在基层一线服务到规定年限后,只要警察本人提出申请,无需其他部门,政冶部门审核后即可办理。”
2、警衔工资退休后应给予足额保留。”
3、关于公安民警达到二十五年工龄可以打报告申请退休问题,退休后享受何待遇要明确享受三十年或者三十五年工龄待遇退休才能体现公安特别行业不同,因为公安民警退休工资不高,加上工龄短的话,退休工资就更低了。
这些期待是否能成为现实?小警君和战友们拭目以待!
3、建立符合警察职业和岗位特点的保障制度
草案第四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和岗位特点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保障制度。关于工资、津贴、奖金、补贴,警察这样说:
1、请将工资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写入人民警察法。
2、服务年限在工资及津贴应有所体现,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节假日上班的,真会有加班费吗?
与收入相对的,是不规律的上班时间。有警察说,“隔两天值班一次,每次值班二十四小时;第二天不休息。这种工作时间该改改了!熬夜快熬死啊。”关于警察的工作时间,草案第三章第六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建立与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人民警察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补助。”
什么样的收入,能让警察有获得感?什么样的收入,与警察的付出匹配而不违和?2016年,公安改革拉开大幕,其中,调整警察工资待遇是重头戏之一。如今年关将至,想必不少基层民警早已尝到改革的甜头。然而对于工作任务繁重的民警来说,收入分配上,要调整的地方还有许多。新警察法能否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4、给予更多警察职业的尊荣感
很多战友后台留言说,希望警察能与军人一样,能享有旅游景点的门票优惠或免费。
但,警察一年到头,像样的假期没有几个。有个朋友,20多年从警生涯,只休过一次法定假日,其余都是轮休倒班。实际生活中,即便在休息的时候,有时一个电话就能把你从慵懒放松的休假节奏中惊醒。“享受景点门票优惠”,多少有些滑稽。
不过,这却关系到警察职业的尊荣感,这种尊荣感,来自警察职业的风险和警察群体牺牲。近年来,警察群体每年牺牲人数不断上升,一年四百多名战友牺牲,是警察无法愈合的伤口。尽管流血流泪,但一想到所要守护的静好岁月,负重前行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那么,社会能不能给予警察应有的尊重?
谈到这种尊重,旅游景点门票优惠是远远不够的。警察配偶的工作调动能否有所照顾?孩子上学,政策上是否能有所扶持?医疗看病能否有所优惠?能做的还有很多。
5、警察依法履职造成伤亡责任认定应明确
就在一个月前,王文军案一审结果公布。对于这个结果,也许你曾感同身受,也许你曾怀疑过、失望过,也许你还因此失去动力,但这种消极的态度,真的有意义吗?可曾想过,如何用法律来避免悲剧重演?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警察依法履职造成伤亡,那么责任应该如何划定?损失谁来承担?相关规定能否再细化?相信这是广大警察所希望看到的答案。法律条文对警察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约束。警察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这考验着立法者与执法者的智慧。
6、严惩袭警!不让警察流血又流泪!
草案第四章第六十九条规定,暴力袭击或者组织、协助、煽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以报复、泄愤为目的,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杀害人民警察及其近亲属或者实施其他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有的战友认为,对于阻碍执法和袭警的处罚还是太轻,特别是袭警,一般的袭警往往只能拘留几天,刑拘的少之又少。
警察在街头被围殴,这样的新闻,媒体报道不是一次两次,但警示作用堪忧。违法者为何如此猖獗?警察何故变成“弱势群体”?原因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另一方面则是有些人的良心彻底坏了。警察权威屡遭挑战,执法深感力不从心,要解决这个问题,期待法律给出最好的答案,否则警察的所有努力都会陷入死循环。
一个警察最痛苦的不是工资,不是加班,不是伤痛,而是既流血又流泪。
7、人民警察法覆盖面应当扩大
现行《人民警察法》中,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但是,月初公布的修正案只包括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草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公安工作及其人民警察的行政机关。本法所称人民警察,是指公安机关中依法履行治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且被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工作人员。
既然如此,同样也是国家授、拥有警察编制的司法警察如何依法管理?两劳民警同样承担执法、保卫安全的责任,是否在新警察法保护范围之内?全文没有将一线的戒毒人民警察写入,这是疏漏还是其他原因?
那也就是说需要各类配套立法,没那么简单,看了几条,就发现了立法层面的权力交割点,缩小适用范围固然可以公安部一家牵头,但其他家将陷入无法可依的境。这个权力蛋糕没整清楚很难做到立法。
作为森林、司法、铁路警察……,我们期待一个合理的解释。
8、辅协警经费保障难落实 待遇应提高
草案第四章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警务辅助人员所需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管理,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现实执法环境中,警务辅助人员因身份有别、权力受限,时不时会遇见“不配合”的情况。然而,警务辅助人员也与警察一样,风餐露宿,披星戴月,抛洒热血。虽然在新法中提及了警务辅助人员的权力,经费保障等,但执行时显得操作性如何?
有警察留言说,在艰苦边远地区(六类区,平均海拔4200米),一个县的年财政收入就两千万左右,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量近100人,按人平每年3-4万元进行保障(含工资、保险、服装费、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一共要接近400万,对一个贫困县来说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要再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县委政府很难拿地出这笔钱的。
所以,能否在提及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时,制定一个标准:比如不低于同地区人民警察待遇的3/5,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施行中央财政统一保障等。有了靠谱的顶层设计,制度执行起来才不会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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