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高温补贴
近日入伏之后,多地开启了“高烤”模式,高温补贴的话题又备受关注。人社部等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过,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称“没领到”。事实上,关于高温补贴,国家一直有规定,只不过各地落实情况差别很大,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地克扣(比如近日有地方以绿豆冲抵高温补贴),才使得高温补贴成为一年一度公众关注的话题。
具体落实看地方,各地对高温补贴的标准与执行力度相差还较大。今夏在高温补贴发放方面工作较为积极的地方有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北京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另外,在执行落实方面,广东也做了不少工作,往年还曾由相关职能部门组队对企业发放高温补贴情况进行过突击检查,以确保企业职工的权益。除了这些较为积极的省市,更多的地方为公众所抱怨的却是,高温补贴的标准多年未涨,不仅如此,而且难以领到。
坦白说,高温补贴的政策初衷在于保障公众合法的劳动权益,并尽可能使得用工制度显得人性化,彰显国家政策对劳动者的一种体恤。它的政策含义远大于其补贴的具体数额,即使像北上广深这种经济总量较大的城市也不可能对劳动者每月有较大数额的补贴,补贴数额在各地都是有限的,以现在的CPI来论,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对单个劳动者的收入不能发生化学作用。尽管如此,决策者还是力图通过这项政策体现对劳动者高温下作业的体恤与关心,尤其是那些户外的劳动者。无疑,这是很人性化的决策。尽管数额较小,但如果能保证落实,那么劳动者也可以从整合小小补贴中感受到温情与鼓励。从这个意义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政策,也是如此。
更重要的,还是要继续完善与劳动者相关的各项劳动权益保障,比如同工同酬,消除各种用工歧视,还有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等等,让企业职工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现实中,不少规定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执行不力,而且职工经常出于自保的考虑,对企业主的侵害职工权益的做法敢怒不敢言,这提示我们还需要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的议价能力,工会可以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借着事业单位改革的制度前提,可以不断将工会转型为一个为职工权益发声的中间机构,这种角色转型对于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
高温补贴、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在地方的执行,主要还是看地方的行动力,而地方对企业的监管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抽检,如果要真正想进一步落实以上政策,首先得从完善职工的权益与议价能力做起,这是根本。高温补贴虽然也许是一件小事,但由此反映出的把职工权益保障真正落到实处的挑战,却是一个关乎社会全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