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差旅费的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差旅费的会计分录制作方法,欢迎大家前来查看。
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
1、如果没有向公司借钱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现金
2、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人
贷:现金
3、报销时
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人
有剩余现金
借:现金
管理费用 -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人
4、补款时
借:管理费用 -差旅费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 -**人
差旅费的税务处理
关于差旅费的税务规定,各地的规定都有差异,建议各位会计人咨询当地的税务局。现在摘录厦门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的相关税务规定,以供各位参考:
差旅费应凭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列支。 职工的差旅费包括行、住,其余按规定补贴。差旅费补贴已包含伙食费等,如另有餐费在业务招待费列支。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的通知》(厦地税函【2002】76号)规定如下:
1、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上述差旅费津贴是指按照或参照《关于调整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8]7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规定的限额发放的伙食费、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也就是个人出差的伙食费、公杂费采取包干方式。
3、采取以有效凭证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伙食费及公杂费的,其另外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以及超过上述三份文件规定限额发放的部分必须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的方法
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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