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诚征陪读
那年我18岁,刚上大一,因为从小生活优越做惯了“伸手皇帝”,于是我在校园BBS上发了一份帖子,大意是:
本人是大一新生,男,因独立生活能力较差,为不影响学习,现特征陪读一名以照顾生活起居,并特殊强调限男生,贫困生优先。
这个帖子仅半天时间,点击率就暴涨到两千多点。我电话接到手软,连课都没法上下去。
我并不是想显摆家里有多阔气,也不是为了在新环境里搞点噱头给自己赚人气。我只想在解决生活难题的同时,能交到一位朋友,还能帮助一下贫困生,这就是我的目的。
马自强家特别困难
马自强是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的,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诚恳,他说他符合我提出的全部条件。我挺客套地说,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比如成绩特别好,或者厨艺特别棒?
他沉默良久,我家里特别困难。然后他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大概是因为他这句话,我决心就找他。傍晚我按照和他定好的地点准时赴约,那是在学校南门外的一个小书吧门口。
他很准时,早早站在那儿等我。我打量着他,个子不高但挺结实,皮肤黑黝黝的,穿规矩的白衬衫黑长裤,袖子挽得高高的,腰间扎了根挺老土的皮带,表面的漆皮都快磨光了。他走到我跟前小声问了我一句:”你是林培文吗?”我说是,他就搓了搓手,羞涩地笑了一下说:“我就是马自强。”
他挺老实的,这是我对马自强的第一印象。我约他去冷饮店坐下谈,问他喝什么,他擦了下鼻尖显得有点手足无措,摇摇头说:”我不渴……”
他也是新生,与我同在计算机系,成绩可好过我百倍。我问他关于他说的家里很困难是怎么回事,他本就有些拘谨的脸上更显出窘迫难堪来:“我爸不在了,我妈一个人养我跟我弟,今年我上大学,我妈连老房子都卖了,到工地上挑沙灰供我,我弟借住在亲戚家,说是来年一毕业就准备不读了……”
他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小口果汁,然后就不说话了。当听到我说让他跟我一起住的时候,他挠了挠头,黑黝黝的脸上笑出一抹红晕。
那天,走的时候他挺奢侈地要请我吃冰淇淋,他说:“你请我喝这么贵的饮料,我多不好意思啊。”他较真的样子把我给逗乐了。
把酒言欢的青葱岁月
这样的生活很惬意,马自强的厨艺没得说,功课也超级棒。有人送他外号“马自达”。他的“生命不止,自强不息”成了我们的室训。他帮我补习高等数学,让我荣幸地成为全班少数不挂科的奖学金获得者之一。
他一点儿不活跃,球赛啊舞会啊之类的他竟然从来都没参加过。我拉着他就往舞池球场上扎,就算他像只醉酒的大猩猩一样面红耳赤乱踩乱踏摔得鼻青脸肿,我也半点同情心都不肯施舍给他,直到他也变成舞林高手、李铁二号。
我们在夏天的夜里横七竖八躺在地板上,就着生啤花生米,看着天花板上咿呀呀的老电扇,听着收音机里隐约的歌曲,讲起某个女孩儿来。他惯常的开场白是:“我跟你说个事儿……”然后就神秘兮兮地跟我讲听说有个叫某某的女生喜欢你。
而我总是烦恼地叹息:“唉,可惜我对她没什么感觉……”
把酒言欢,那是青春时期男生们友谊最直白的表达方式。
心仪女孩路晓班
那样心贴心的夜谈终于渐渐集中到一个名字,那个最耀眼最动听的名字——路晓班。
我们一起认识路晓班,在某辆公车上。公车进站了,哗啦一下人潮涌出,路晓班穿着印了我们学校校徽的粉蓝文化衫,牛仔裤,戴着白色耐克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她其实并不特别出众,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她拿把深蓝雨伞,站在前门喊了声“爸,给你伞”,然后递过来就匆匆忙忙跳下车跑了。
就是这惊鸿一瞥,路晓班的样子印进了我脑海里。那天我一路以路晓班校友的身份跟她爸磨磨唧唧套近乎,直到打听到她和我们同一级。
第二天我就跑去了播音主持系,开始疯狂追求起她来,路晓班却还是对我若即若离。
大三那个情人节前夕,我预备好了第二天的节目,准备给路晓班一个惊喜。我写了大红烫金的请柬让马自强帮我送去。他回来,我问起结果,他说路晓班收下了。
我等了路晓班一个晚上,她却始终没有来。午夜外面下起了雨,我独自一个人喝多了酒,趔趔趄趄往回走。经过学校大门,我看到马自强正和一个女生拉拉扯扯,蛮亲密的样子。我走过去准备打招呼,但就在那一刻,我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