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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立梅的优美散文

俊杰分享

  由于散文在艺术表现方法上自由灵活、挥洒自如,写人记事,绘景状物,不拘一格,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兼采并用,因而我们在散文里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世界,听到喜怒哀乐的心声,还可领略思想哲理的火花。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丁立梅的优美散文,供大家欣赏。

  丁立梅的优美散文:书香作伴

  年少的时候,我曾热切地做过一个梦,一个有关书的梦:开一家小书店,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

  那时家贫,无钱买书。对书的渴望,很像饥寒的人,对一碗热汤的渴盼。偶尔得了几枚硬币,不舍得用,慢慢积攒着,等有一天,走上几十里的土路,到老街上去。

  老街上,最诱惑我的,不是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不是香香喷喷的各色糕点,不是喜欢的红绸带,而是小人书。小人书是一个中年男人的,他把书摊摆在某棵大树下,或是巷道的拐角处。书大多破旧得很了,有的甚至连封面都没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它们在我眼里,是散着馨香的。我穿过川流的人群奔过去,我穿过满街的热闹奔过去,远远望见那个男人,望见他脚跟前的书,心里腾跳出欢喜来,哦,在呢,在呢。我扑过去,蹲在那里,租了书看,直看到暮色四合,用尽身上最后一枚硬币。

  读小学时,我的班主任家里,订有一些报刊,让我垂涎不已。班主任跟我父亲是旧交,凭着这层关系,我常去他家借书看。他对书也是珍爱的,一次只肯借我一本。有时夜晚,借来的书看完了,我又想看另外的。这种欲望一旦产生,便汹涌澎湃起来,势不可当。怕父母阻拦,我偷偷出门,跑去班主任家,一个人走上五六里的路。乡村的夜,空旷得无边无际,偶有一声两声狗吠,叫得格外突兀,让人心惊肉跳。我看着自己小小的影子,在月下行走,像一枚飘着的叶,内心却被一种幸福,填得满满的。新借得的书,安静在我的怀里,温良、敦厚,让我有满怀的欢喜。

  多年后,我想起那些夜晚,还觉得幸福。母亲惊奇,那时候,你还那么小,一个人走夜路,怎么不晓得害怕?我笑,我那时有书作伴呢,哪里想到怕了?那样的月色,漫着,水一样的。一个村庄,在安睡。我走在村庄的梦里面,怀里的书,散发出温暖亲切的气息。

  上高中时,语文老师清瘦矍铄,爱书如命。他藏有一壁橱的书。我憋足了劲学好语文,只为讨得他欢喜,好开口问他借书。他也终于答应我,我想读书时,可以去他家借。

  他家住在老街上,很旧的平房,木板门上的铜环都生锈了。屋顶上黛青色的瓦缝里,长着一蓬一蓬的狗尾巴草。这样的房子,在我眼里,却如童话中的小城堡,只要打开,里面就会蹦跳出无数的美好来。

  是四五月吧,他屋门前的一棵泡桐树,开了一树紫色的桐花,小花伞似的,撑着。我去借书,看到他在树下坐着,一人,一椅,一本书。读到高兴处,他抚掌大叹,妙啊!

  他孩子气的大叹,让我看到人生还有另一种活法:单纯,洁净,桐花一般地美好着,与书有关。

  后来,我离开老街,忘了很多的人和事,却常不经意地会想起他:一树的桐花,开得摇摇欲坠,他在树下端坐。如果我的记忆也是一册书,那么,他已成一枚书签,插在这册书里面。

  而今,我早已拥有了自己的书房,也算实现了当初的梦想——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若是外出,不管去哪里,我最喜欢逛的,定是当地的书店和书摊。

  午后时光,太阳暖暖的,风吹得漫漫的,人在阳台上小憩,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摊膝上,风吹哪页读哪页。如果书也是一朵花,我这样想象着,如果是的话,那么,风吹来,随便吹开的一页,那一页,便是盛开的一瓣花。

  人、书、风,就这样安静在阳光下,安静在岁月里,妥帖,脉脉温情。

  丁立梅的优美散文:想犯一次贱

  青葱样的女学生,给我发短信,短信的内容没头没脑。她说,他什么意思啊,在公交车上,当着许多同学的面,他不准别的男生坐我旁边,却又装出一副不理我的样子。

  我没跟她说,傻丫头,这是爱啊。她其实心知肚明的啊,她要的,不过是倾诉。心里柔肠百结,是茫茫然,不知把爱如何放置才好。她,亦是对他有好感的罢。

  所以,我只回了她一个微笑的符号,什么也没说。她继续说,别的同学都说他是花心大萝卜,我根本不想理他的,但他这么对我,到底想做什么嘛。

  我笑。这个傻丫头!若是真的不想理,干吗自生烦恼?年轻的爱,都是低到尘埃里的。自尊吗?没有的了。发着誓恨恨地说着不理他,坚决不理。心里却百转千回地想着他,想着他的笑,他的话,他的眼神,甚至他一抬手捋头发的动作。那些在常人看来,不过是平常举止啊,在爱着的她的心里,都会划过一道一道疼痛的波。

  我想起那年在大学,悄悄爱一个人。隔了人群,远远望他走在校园梧桐树下的身影。阅览室里,隔着一排桌椅,听他跟人低声笑语,脸无端地绯红。他偶尔掠过来惊鸿一瞥,心便缩成一团,他竟是不在意的啊。却仍止不住要去想,要去念。

  毕业时,只要他张口说,跟我走吧。我会毫不迟疑地跟他走的。即使,那里是穷乡僻壤。然而他只是翻着手掌跟我说,手掌的正面是痛苦,背面是艰难,完全与感情无关。一颗爱的心,就这样恍恍地掉下来。

  后来,有同学得知我与他的事,笑我,他有什么好呢,穷学生一个,长得也不算好看。道理是明白的,只是爱着时,哪里管他好与不好?即使他是一棵草,也是要爱的。

  聊斋里的狐仙,放着好好的仙不做,偏要爱上穷苦的书生,资财资物,还巴巴地送上色。简直把身家性命全搭上了。历尽磨难,九死一生,也难得成善果。人与狐哪里有永久?却还是一往情深。为的什么呢?不过是良人啊,请让我入你的眼,入你的心,请好好来爱我。

  这是犯贱了。没办法的,爱,就是一件让人犯贱的事。骄傲如张爱玲,爱上有家有室的胡兰成,竟也是那么不在意公众言论,不在意他是否会娶她。她只管快乐地做着他的小女人,为他下厨,为他穿上绣花鞋,为他,落下一颗一颗的泪。在他抛弃她之后,她降下自尊,千里到浙江去寻他。她是真的低到尘埃去了,低成一粒微尘。可惜,这样的深情,还是被辜负了。

  想必张爱玲,对这段情感,是不愿回首的罢?所以她远去美国,孤僻了自己,对曾经的曾经,再不落一个字。但如果,让她从头来过,她会不会还选择爱?我想,她会的。

  一个人,一生中没有深刻地爱过,是苍白而可怜的。即便这样的爱,被辜负了,但因曾经爱过,生命因此,璀璨地开了花,就算犯贱又如何?

  丁立梅的优美散文:鲜花无罪

  我有一小友,女,漂亮。小友有一追求者,追求小友快半年了,小友一直不冷不热着。某天,追求者突然捧一束鲜花至。花显然经过精心挑选,朵朵娇艳。小友看到花,突然变了脸色,抢过花来,扔进一边的垃圾箱去,生硬地送上一句,谁让你送花的?

  一盆冰水泼将下来。众目睽睽下,只见追求者的脸色,先是红了,后转白——煞白。他怨恨地看小友一眼,转身走了。再没见过他来。小友却不曾为她的行为有一点点内疚,满不在乎地说,管他呢,我又不爱。

  我很替那些鲜花委屈。鲜花何罪?它们一朵一朵,开得多好,却莫名其妙地,葬身垃圾箱。若是我,我定会收下它,说声谢谢。大不了照单付账。我会找了好的瓶子装它们,让它们开尽美丽,吐尽芬芳。纵使不爱,也不用恶脸相向,留条后路好相逢。惜花是善良,惜人是美德。

  也是巧了,翻阅最新社会新闻,看到一起因鲜花引发的事件,让人感慨。

  与鲜花关联着的,是两个人,男孩,女孩。男孩来自偏僻山区,在某家公司讨得一做保安的差事。女孩是那家公司的员工,长相甜美。女孩日日从大门口过,久了,男孩喜欢上女孩。找了机会搭话,一来二去的,也成熟人。男孩有时买点儿小礼物,吃的,玩的,送给女孩,女孩笑纳。男孩私下欢喜,以为女孩也是喜欢他的。

  千方百计的,男孩探得女孩的生日。为她的生日,他节衣缩食了好些日子。那天终于来到了,男孩很激动,男孩提早就在花店预购了红玫瑰。是歌里唱的,九百九十九朵。男孩一人捧不过来,另请了几个朋友帮忙,成一支鲜花小分队,开往女孩的宿舍。惹得路上行人频频望。男孩一直笑着,他想象着,女孩若见了,何等的意外和开心。

  相见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一屋子的人,正在闹,喝着啤酒吃着蛋糕唱着歌,都是女孩请来的朋友。女孩开门,看到男孩的鲜花小分队,先是惊讶,后是恼羞成怒。她未等男孩把花摆好,就连拽带踩,别人拉都拉不下来。瞬间,花瓣纷飞,零落如雨——女孩压根儿就没喜欢过男孩。

  男孩愣怔在现场,紧抿着嘴唇,什么话也没说。第二天,男孩辞去了工作。后来的后来,有一天,女孩在下班途中,突然遭到男孩袭击,一瓶硫酸泼下来,女孩如花似玉的脸,顿时扭曲成一团。

  女孩美好的人生,从此不再。审讯室里,男孩一直喃喃着一句话,她毁了我的花,她毁了我的花。

  其实,她毁的哪里是花,而是他的自尊,和他爱着的一颗心。

  是的,这个男孩很残忍,他像打碎一件精美的瓷器一样,打碎了女孩的一生。但当初若她懂得尊重,温婉相待,何至于此?我们可以选择不爱,但我们没有权利伤人自尊。爱没有错,鲜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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