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爱情的短文章
我们每个人都对爱情充满了向往,每个人都期待美好爱情的降临,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写爱情的短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写爱情的短文章篇1:碎花长裙一路到夏天的尾声
开满桐花的灿烂季节,我习惯了那样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奔跑的身影,看着他飞扬的唇角,因为他,我知道了什么是思念……
碎花长裙一路到夏天的尾声 「夏初,天空澄净,空气中到处浮动着桐花的味道。」
校园里的梧桐树,开满了一树的繁花,在阳光下斑斓炫目。
我时常会带着两罐可乐站在篮球场外看凌奇打球,他麦色皮肤在明朗的阳光下闪烁着健康的光泽,黑色的头发在奔跑跳跃时潇洒飞扬,每进一球,他都会露出他那大大咧咧的笑容,像是一抹肆意的阳光钻进了我的眼睛里,那么耀眼。
我喜欢凌奇,这早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凌奇也知道,只是不点破而已。
我不知道他是否有一点喜欢我,不管怎样,每天能这样看着他健康快乐地生活着,我就已经感觉很幸福了。
我时常会一边看他打球一边想,允小冉,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喜欢他,那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吧……
那时我不过十四岁,瘦瘦小小的,剪着齐耳的短发,总是喜欢穿一条白色的碎花长裙,脚上穿一双运动鞋,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那时候我的父母总是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对于这个家我早就已经彻底厌倦了,每次放学,我都不想回家,而是往回家的反方向走,一个人坐在小区的篮球场看那些男孩子追逐跳跃着打篮球。就这样我见到了凌奇,那个喜欢在头上扎着蓝色头巾打球很帅的男生,那时候他已经很会打球了,他腿很长跑起来速度很快,三分球也投得超准。
他每次看到我站在梧桐树下观战,都会友好地对着我微笑。
开满桐花的灿烂季节,我习惯了那样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奔跑的身影,看着他飞扬的唇角,因为他,我知道了什么是思念。
「我总觉得,老天如此地巧妙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我考上了北方的大学,离开家的时候,父母还在冷战。我带走了家中那张唯一的全家福,坐上火车的一瞬间我对自己说,要快乐地面对现在,跟过去说bye-bye!
住进了学校的学生宿舍,我和室友们相处融洽,一切都顺理成章地进行着,直到我在学校的篮球场上遇到了凌奇,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念的是一所大学。
他也看到了我,跑过来和我打招呼,“嗨!碎花裙子,好久不见。”
他喜欢叫我碎花裙子,也许是那时候我穿着碎花长裙站在开满白花的梧桐树下看他打球的模样让他印象太深刻。
这份惊喜让我兴奋了好几天,我总觉得,老天如此的巧妙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于是我每天清晨都会跑到篮球场去看他打球,我手里总是拿着两罐可乐,等他打完球,我就会把可乐递过去,他一罐,我一罐。
除此之外,我们并没有其他交集。
有时,会有人质疑我们的关系,他总是微微一笑,也不解释。
夏天已经过了一半,有天晚上母亲打电话到我的寝室,她说,小冉,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我决定跟你父亲离婚了。
我的父母经历了几年的分分合合之后终于还是决定离婚了,听到这个消息,我不知道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只好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也不说,挂了电话。
原本我以为那早已麻木的心不会再有感觉,可是那天晚上,我还是对着那张全家福流了好久的泪。
全家福上三张脸靠得那么近,笑得那么甜,那么刺眼。
他们也曾幸福过吧,为什么要闹到如此收场呢?
「凌奇,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第二天我肿着一双眼睛去篮球场看球,凌奇看到我把手中的球传给了旁边的男孩,跑过来关心地问,碎花裙子,你怎么了?眼睛肿得像个核桃似的。
没事。我对他笑了笑,把手中的可乐递给他。
他没有多问,坐在我身边,拉开易拉罐,仰头喝了一大口。
凌奇,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听见自己平静而淡定的声音轻声问,这是我第一次问这个问题,也将是最后一次。
他转过头用惊讶地眼神注视着我,看了很久。
你喜欢我吗?我问他。
他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那现在开始想呢!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他看着我,犹豫着开口了。
我站起来,八月里那不再温暖的晨光照耀得我有些晕眩,可是我不能晕倒,至少在他的面前我不能。
尔后,我给学校请了假,回到家里,父母已经把一切都协商好了,就等着我回去然后签字。我就像个局外人看着他们办理着离婚手续,很简单,无需费什么周折,只是一个签名,这个家,终是不再完整。
回到学校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我生了场病,发烧到39℃持续不退,吃了点药,睡在床上浑浑噩噩了好几天。
凌奇来找我,看到我的模样,他二话没说便把我背到了医院。
在医院里我挂着点滴,对他说谢谢。
谢什么,我们是朋友。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是啊,只是朋友。
「他说,碎花裙子,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要多笑笑,不要再生病了。」
我身体好了以后,仍然每天去篮球场看他打球。
偶尔,他会教我打篮球,说好好锻炼,身体才会健健康康。
偶尔,与他通电话,像普通朋友那样,他会问我有没有好好吃饭,我就对他说上次借的书很好看。
偶尔,他会约我出来吃饭,见面后,我们只是聊聊学习上的事情,聊聊电影,聊聊篮球。
夏天都快要过去的时候,我都没有见到过他所说的那个女孩的出现,我总是会想,说不定,他只是虚构出来一个人物让我死心而已。
凌奇生日那天,我买了一条斗鱼,蓝紫色的,放在一个漂亮的瓶子里,它和我一样,都是那么的孤独。
我把鱼送给他,他很喜欢,他说他会好好照顾它的,他还说,碎花裙子,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要多笑笑,不要再生病了。
说完这些话没多久,他就毕业了。
他把他的篮球送给了我,他说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走得那天我没有去送他,我只是抱着他的篮球坐在篮球场给他发了条短信,一路顺风!以后再也看不见他那跳跃的身影,和他那可以温暖人心的笑容了。
以后,我又变成了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再去篮球场了,开始努力地读书,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看书翻资料,很快我的成绩从一般变成了优秀。
父母分手后,关系比以前缓和了不少,不再彼此针锋相对,有一次他们约好了一起来学校看我,我们三个人坐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里,他们不停地给我夹菜,还询问了最近的学习情况,他们说以前只顾着自己,没怎么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以后他们会加倍关心我,希望我能原谅他们。
走出餐馆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情豁然开朗了不少,阳光也不再刺眼,久违的笑容出现在我的脸上,我终于解开了纠缠在我心中多年的心结。
「十四岁的我穿着那条碎花长裙赤着脚在草地上奔跑,一路跑到了夏天的尾声。」
再次遇见凌奇,已是两年以后了。
我毕业后到处投简历找工作,可是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终于有一家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合资公司让我去面试了,我很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都替我高兴。
去面试的时候,我见到了凌奇。
他也算小有成就,做了地区经理,年轻有为,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温柔绽放。
面试结束,凌奇把他的手机号码给了我,他说,看到你的简历时我有些意外,我一直记得那一年,你穿着碎花长裙的模样。
他说,你送给我的那条斗鱼生活得很好,每次看到它,就会想到那个在篮球场陪伴了他一整个夏天的短发女孩。
我说,你现在还打篮球吗?
他摇了摇头,现在不像以前那么有时间了,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加班,要不就是开会应酬。
面试通过,我成了他的同事,每天在他面前跑进跑出,和同事们打成了一片,几个男同事也表示对我有好感,可是都被我婉言谢绝了。
而他总是会看见我时一脸疑问,小冉,你变了。
踏进社会了,谁会不改变呢?我对他笑靥如花,其实我更喜欢他叫我碎花裙子。
你女朋友好吗?
女朋友?他一愣,然后抱歉地对我笑了笑,那时,我是骗你的,我只是不想在毕业前留下遗憾而已。
他神情紧张,可是,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你现在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点了点头,微微笑了,以前我说过,老天如此地巧妙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他上前轻轻抱住了我,恍惚间,记忆中那个十四岁的我穿着那条碎花长裙,赤着脚在草地上奔跑,一路跑到了夏天的尾声。
(文/凉夕梨)
写爱情的短文章篇2:我又是这样想你了,你能感觉到吗
春天来了,阳光灿烂,微风和煦。
我又是这样想你了,你能感觉到吗 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蓝天,心事重重。我又想起你来了…那年秋天,天也是这么高、这么蓝,你出现了。你笑着,笑得好灿烂…我忍不住,目不转睛地看你,你玩笑说怪不得眼睛近视呢,原来是看女孩子看的!
自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你了。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有幸调换位置的时候和你坐到了一起,你笑言:看来你要倒霉了。我说跟你在一块,倒霉也乐意。你又笑我够贫嘴的,然后我们都笑了…我发誓,你笑起来得样子真的很好看!
跟你同桌近一年,不管我多烦你,你从来不生气。好想对你说我喜欢你,我知道我不说你也知道,因为你总是“教训”我说少盯着我了多看看课本吧,学习更重要!
我英语不好你总是帮助我。有一次完形填空我竟错了四分之三,伤心极了。你看到后一道一道地帮我分析错误的原因,以致课文都没来得及背,被老师罚站一节课。你却笑着说天这么热,站着才能听进去课嘛…我相信你永远都是最乐观的一个。
我说高中时光很是单调,你说我唱歌给你听啊。我喜欢梁咏琪的歌,于是晚饭后你经常唱短发、爱的代价给我听。我敢说,你的歌声绝对赛过梁咏琪。
那些日子天就像今天这么蓝,你望着窗外的蓝天说你好喜欢这样的天气,很温和,也很清淡。我原本最喜欢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夏季的,但后来更喜欢这种暖洋洋的天气,还有这深蓝色的天空了。也时不时地哼上几句许巍的时光,因为这首歌会让我想起这样的天气,想起你。
周六下午会有一节课不上,你就带上一本读者去操场边看我们踢球。我会格外的卖力,因为听到了你对我喊加油。每一次我进球都会对你做一个胜利的手势,你也会笑着,鼓掌祝贺我。那些日子我好开心,我知道你也是,因为你说看我那么高兴在球场奔跑,你也好像被感染了,心情澎湃起来了。
转眼高中就面临结束了,你高兴不起来,我能理解,因为我也不知道离开以后我会怎样的想念你。
考试那几天,你不说话,只是默默的复习,但你显然看不下去。因为我也没有心思去看课本,只是在想再过两天我们就很难再见面了,我会怎样地想你呢?
清纯的恋情真是让人难忘一生啊,你我都很难受,我懂。
我说下一把五子棋吧,你说好啊。但是一盘棋下了一节课,最终才和局收场。从没有花那么长时间玩一局棋…你说我们就要离别了,伤心是难免的,千万不要误了明天的考试啊。我说知道,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后来我们都没有发挥好,再后来我特别想你,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以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样子。
一个人可以因为一件事而改变,也可以因为一个人而改变。你我没再见面以后,我变化很大,变得与世无争,几近颓废了。
这么长时间不见你了,不知道你过得还好不好?那微笑还常挂在你面上吗?
看到这蓝天白云,我又想起你来了,你能感觉到吗? 作者:门前三包
写爱情的短文章篇3:9岁的夏天和10本日记
良颂的爱情,是黑夜里打开给自己欣赏的秘密。
19岁的夏天和10本日记 良颂17岁时就知道了爱情的滋味,就是面对一个人时,整个世界都丢掉了颜色,而她,是唯一的一抹灿烂。
良颂的唯一颜色,是高而绰约的粟米。
她每次经过教室外的窗子时,良颂的眼神从一侧追逐到另一侧,不落掉每一片衣袂。
懵懂里,良颂知道了爱情是一种让人忧伤的东西,比如,他和粟米近在咫尺,一面薄薄的墙壁,便是天涯了。
良颂常常看见粟米和其他男孩子说笑间穿过校园,相对他而言,只是远方的风景,可观而没有到达的途径。
那时,上学唯一的动力是校园看粟米轻笑微扬的脸,一闪掠过教室的窗子,至于考学或未来前途,可以统统忽略不计。
17岁的夏天,良颂疯狂地爱上了写日记,密密麻麻的文字,记录着他的粟米,淡淡的忧伤是他唯一的心情。日记里有着粟米的衣服、发型,以及她和谁走过什么地方,说话时用了什么表情。
良颂常常想:这个粟米,仿佛在昨天,还是一个头发微黄的白净女孩子,眼睛眨啊眨的,眨着青涩的花蕾,怎么在一转眼间,她就绽放了?
隐约知道粟米的家,与良颂家隔了3个街区。那段日子,因为粟米,那个他极少去的街区变得熟悉而亲切,没事时,他总到那边走走,即使有事去或回,亦要绕到粟米家附近。彼时,他不知道粟米家的门牌,竟在这样的不经意中,发现海南路26号就是粟米的家,他对这一切变得稔熟。粟米出了楼道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抬头望一眼天空,慢慢走,越走越快,如同脚下安了弹簧,一路跳跃着青春的轻盈。
所谓的不经意路过,不过为遇见粟米,这是良颂17岁夏天的秘密,疯狂写日记让他的文字有了突飞猛进的飞跃,校报上常有他写的忧伤诗歌。所有同学都问良颂写给谁的,良颂只笑不语。那刻,良颂明白了一件事:每一个恋爱的人都是出色的诗人。
那一年冬天,所有的男同学都在疯长,像遭遇了雨水的竹子,日渐一日地茁壮。当看见有一拨拨壮硕的男孩子走在粟米身边时,他站在阳光下,看见了自己的哀伤,和同学的茁壮相比,他像一株种在贫瘠土地上的树苗,任凭岁月更迭,而他,羸弱得可怜。良颂的忧伤如雨后荒草,疯长。
他总认为没有女孩会喜欢自己,在高大的同学中,他更像一个青涩的孩子。
良颂的爱情,是黑夜里打开给自己欣赏的秘密。
那次,遇见粟米,一切的貌似不经意,其实是他的刻意。远远看见粟米,轻轻蹦跳在绿树如阴的路边,身上的淡青色棉布长裙,穿过树叶的斑驳阳光,花蕾般闪烁着。他极快地垂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仿佛在轻轻一扫之间,她会洞穿了隐藏在自己身体深处的秘密。
这一次,没来得及躲,僵持在粟米身上的眼神,被她逮住,粟米望着他,浅短的惊疑后,是微微的笑:“你是良颂吧?”
那刻,良颂的心窒息了一下,然后被幸福击中:她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
短暂的慌乱让良颂把设想过千万遍的开场白,统统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他只会看着粟米,傻傻而腼腆地笑。
粟米笑着望着他说:“你的诗写得很美。我喜欢。”
良颂多么想说那些诗是写给你的,却不敢。粟米的眼睛里闪烁着单纯而干净的笑,像极了蔚蓝的天空。
良颂只说你要喜欢看,我可以写很多给你。粟米渐渐不笑,说,良颂,你该好好学习了,等读大学了,我们就长大了。
说着,粟米哒哒跑远了,良颂站在原地,很久,想粟米的话里的意思,那句长大了,究竟包含了多少意义?究竟,粟米是不是洞穿了自己所有的秘密?
那个晚上,良颂趴在桌上,反复写粟米粟米粟米……
接下来的日子,良颂没命地读书。爸爸和妈妈说:良颂这孩子懂事了,知道用功了。而只有良颂知道,他只是想,将来的某一天,他还会和粟米在同一所大学,进出之间,他还可以看见蹦跳在树阴下的粟米。
19岁的良颂长高了,他像贮存了足够能力的树苗,春风吹过,他呼啦啦展开所有粗壮的枝节。
而粟米却像一枝早已定型的花朵,两年的成长完美了所有的细节,她的美丽安宁而祥和,像极了无风夜里的雪花飘飘,眉目之间多了悠扬的痕迹,让良颂的喜欢,有了渐渐的绵长,宛如夜光杯里的美酒,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泽。
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越来越近,良颂越来越焦躁,极想知道,漂亮的粟米,会选择哪个城市的高校,粟米的选择是他未来的方向。
想问,终是没有勇气,焦灼的彷徨里,粟米家门前的林阴道上,常常徘徊着他走来走去的影子。
那次,终于看见急速走着的粟米,每一个赴高考的人都是这样的速度。
良颂鼓足勇气迎过去:粟米。粟米定定地望着他,一年的苦读,仿佛沉重的书籍已经把良颂挤出了脑海。半天,她眯了眯显然已经近视的眼睛说,良颂。
良颂的脸红了一下:粟米,你说考哪所大学最好?
这时,楼上有人喊:粟米。
粟米抬头望一眼,飞快地说:北大,我妈妈叫我了,良颂,再见。
粟米急急跑回家去,春风扑朔的街上,良颂的快乐,来得彻底,粟米看好的,定然是她将要报考的。
那一年,良颂考中了北大,接到录取通知书,良颂第一个想告诉的是粟米,也想知道她究竟有没有被录取。没看见粟米,她妈妈告诉良颂,粟米考了复旦。因为她喜欢文字。
良颂慢慢说了哦,失落来得有点儿绝望。慢慢走回家,良颂拉开抽屉,里面码着整整10本日记,厚厚的,每一个字,都是他青春路上的心灵痕迹,给那个叫粟米的女孩子。
几天后,良颂抱着10本日记,站在粟米家门口,说:粟米,送给你的,脸倏地红了。粟米奇怪,用沾了水的手指点了点说:什么呀?
良颂小心拂去水滴:看完就知道了。
粟米接过来,笑笑说:正好有一个漫长的暑假,足够我看完它们。
良颂的心,轻缓落回去,那一刻,他是如此地害怕拒绝。
把日记堆到粟米怀里,羞涩少年良颂,顺着楼梯栏杆,飞快地旋转下去,从来没有过的轻松,像在万里晴空伸展开透明羽毛的鸽子,幸福轻飘飘地飞翔。
一个暑假,因为期望而变得漫长。
去学校报到的日子快到了,那天,良颂怀着忐忑敲开粟米家的门,开门的是个爽朗的男孩,良颂的心沉了一下,问:粟米在吗?
男孩回头喊:粟米,有人找。
粟米拿着毛巾揩着湿漉漉的头发,看见良颂,说:肖启,快让良颂进来。
良颂拘谨地坐在沙发上,一直看粟米,不祥慢慢浮上来。粟米指点着男孩:肖启,给良颂拿饮料。
叫肖启的男孩拉开冰箱,掏出一罐可乐扔给良颂,隐隐的笑里有暧昧不清的内容:粟米,我给你吹干头发吧,不然赶不上6点30分的电影了。
粟米说哦。电吹风嗡嗡响着,肖启的手指,娴熟无比穿过粟米的黑发,3个人的房间就寂寥得沉闷。
在良颂,是煎熬。终于,电吹风停下呜咽,良颂艰难地说:粟米,你看了吗?
粟米的表情停滞一下,然后说:哦,疯玩了一个暑假,只想把以前没玩成的时间给找回来,还没顾上看呢。
良颂的心,沉沉的,疼,或者庆幸,一齐拥挤进心里。
我还是拿回去吧。
粟米说好,进卧室抱了出来,递给良颂时问:什么呀?这么沉?
良颂说:我写的诗歌,记得你说喜欢,就想让你看看。
粟米说:哦,你写了这么多哪?
良颂说了再见,转身出门。眼泪哗啦就涌了出来,17岁到19岁夏天,良颂用两年的时间写了10本日记,是他一个人的爱情,与粟米本是无关,完美只在于自己的心情。
(文/连 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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