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留守儿童的原因(2)
教育问题
基本状况
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由于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二是祖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代沟”明显,难以相互沟通。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的有几个“留守儿童”,真是力不从心。以上情况说明祖辈难以承担监护教育之责。二是上代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现实情况
学习状况一般:由于这些孩子在留守期间是和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友生活在一起的,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的学习,重养轻教,致使孩子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学习上自觉性差,纪律不强,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被动地学习,学习成绩较差。
心理封闭和情感世界问题:“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问题。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
道德行为差: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教育,留守儿童往往对事物分不清好坏和是非,不能正确地看待问题,容易受社会上反面现象的影响,容易养成一些不良行为。例如:经常说谎,爱说脏话,不服管教,悄悄拿同学的东西。
打工父母的一些观念存在负面影响:认为自己下苦力挣的钱比文化较高的人挣钱还多的“打工”父母,在他们心目中滋长着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于是对子女没有明确的要求,顺其自然,从而“能读书就读,读不好去打工也能赚钱”的观念在儿童思想中普遍存在。而一些没有挣得什么钱的打工父母,认为是命运不好,整天怨天尤人,对子女的一切不闻不问,不负责任。使“留守儿童”幼小的心灵上背上了父母沉重的情绪包袱,承担着很大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存在着严重的“亲情饥渴”: 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留守儿童大部分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与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也面临许多方面的问题和烦恼,需要有渠道倾诉,有亲人安慰。但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有的半年,一年甚至多年都难以给孩子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见一次面,以此维系亲情很难沟通思想,倾听烦恼,给孩子予以足够的关怀。有的父母与孩子多年不曾见面,致使孩子遗忘了父母的面貌,更谈不上有何亲情。
监护人缺乏保护意识导致的意外伤害比例较大: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属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事件也缺乏应变和自救能力,没有父母的监护,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加上不少留守儿童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基本策略
要求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读书是学校和老师及儿童自己的事情,家长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他们一般认为儿童学习成绩的好坏是由儿童个人的素质决定的。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村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家长还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要求“监护人”一定要保证孩子充分的学习时间,一定要嘱咐其对孩子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
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沟通的时间间隔越短越好,保证熟悉孩子的生活、教育情况以及孩子的心理变化;沟通内容力求全面、细致,沟通中父母要明示他们对孩子的爱与厚望,希望孩子能理解他们的家境与现状,通过沟通以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变化;沟通方式可以多样化,除电话外,可采用书信等进行交流。每一个孩子都是一块无暇的“翡翠”,只要心里装有父母和亲人的爱,他们就有积极向上的原动力,就会学得更棒,做得更好。
加强管理,施以爱心
我们把 “留守儿童”的教育已经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村都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档案资料的内容有,“留守儿童”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学习动机和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与临时监护人的融洽程度,与打工父母的沟通情况等;临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特征,重点是监护人如何对孩子进行管教等;“留守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工种、经济收入情况、对子女的希望要求、与子女联系沟通情况等。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我让亲子间保持电话联系,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每月定期通电话,让家长对孩子进行“电话教育”。爱是教育的基石,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我与村上的“留守儿童”交朋友,时刻关心、爱护、照顾他们。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耐心辅导。
总之,一个孩子的身心、人格、思想的健康发展离不了家长的教育。“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了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5]
隔代抚养
一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在中小学留守儿童中,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的约占45%。由于隔代抚养他们无法享受父母的关注和呵护,在情感、心理、生活、学习乃至人格方面都容易出现诸多问题,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法律缺乏“要真正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就要让他们不再留守,让他们跟父母在一起。”长期从事农村留守人口、农村社会问题和农村教育等方面研究的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叶敬忠这样说道。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研究中心教授尚晓援则强调说——我们目前最为需要的是能让留守儿童和父母团聚的法律法规,帮助这些家庭在父母工作地点团聚。
在记者对上述两位长期研究留守问题的专家进行采访的过程中,“团聚”成为了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在叶敬忠看来,留守将会给尚处于心灵成长期的孩子造成极大“窘境”。“由于繁忙的生产生活负担,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情感和心理变化关注不足。研究表明,43.8%的留守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很少或者几乎没有情感交流,37%的留守儿童表示经常不想跟任何人说话,30%的留守儿童经常感到孤独。”叶敬忠说。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研究人员潘璐作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课题组成员,经过两年多时间,在安徽、河南、湖南、江西和四川等5个劳动力输出大省的10个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研究,她发现留守儿童的主要心理问题表现为儿童自卑心理加剧、性格抑郁、喜欢自我封闭、为人处事孤僻不合群,一些儿童产生憎恨、仇视的畸形心态,甚至出现暴力化倾向。而性格孤僻、脆弱、渴望亲情成为留守儿童最大的心理问题。
在尚晓援话语中,她一直向记者强调要让留守儿童和他们的父母团聚。“目前的户籍所带来的进城难、落户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分离父母和孩子的阻碍,这影响的不是少数,中国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儿童都是和父母分开的。给孩子在城里上学、就医创造良好的条件,也是给未来的人力资本做投资,使这些孩子拥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更高的素质,能够造福社会。”尚晓援说。
“但是,在现实的社会背景下,这些途径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所以,留守儿童问题需要从 解决 思维转变为 应对 。”叶敬忠说。
对此,潘璐也认为,在城市生活的流动儿童同样面临社会排斥和社会融合的困境。户籍制度的壁垒使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教育资源的分配使用、教育(以及高考)制度的地区协调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以解决。城市生活的不稳定性、边缘性与社会排斥甚至会给农村儿童带来更大的成长风险。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二次留守”正在成为一些孩子所面临的又一个尴尬境遇。“二次留守”的意思是,“小候鸟”满怀希望来到陌生城市与久别的父母相聚,人生地不熟、爸爸妈妈也没有时间相伴,“千里来相会”的他们面临再次空巢与亲情疏离的窘境。
更令人担心的是,“小候鸟”们在城市中的安全也受到了威胁。2012年7月22日,刚从老家湖南衡阳来到广东佛山三天的桦桦在从五楼跌落下来后,被钢管刺穿胯部,生命垂危。不仅如此,“小候鸟”被拐卖的事件也曾发生数起。
对此,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则分析认为,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还缺少针对性、综合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滞后,可操作性不强。完善对留守儿童的法律保护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保障。建议加快对不适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制定,如户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切实将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纳入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中,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权益、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消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歧视,增强法规政策的适时性与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这些条款的实施。
在叶敬忠看来,实现不再留守,只有两种方式,除了让留守儿童随着父母一起到外出务工的地方生活外,就是真正实现外出务工人员就地就业,这样他们就不用再外出。
报告研究发现,我国中西部留守女童在整体上呈现出五大特点并正面临着十大社会风险。特点方面,留守女童同比非留守女童具有整体劣势;在心理方面的劣势最大;面临的照顾风险高于资金风险;劣势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动消失;初中阶段留守因素产生的影响最为严重。
面临的风险方面,留守女童的独自居住比例显著上升;生活照顾细致程度显著下降;课业辅导情况显著恶化;卫生习惯整体不佳,单亲留守女童尤为突出;营养保障状况显著下降;压力纾解效果明显不足;初中及以下留守女童的疾病看护水平显著下降;心理健康状况明显弱化;初中及以上留守女童的日常侵害风险有所增长;家务负担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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