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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 sp是什么意思啊中文翻译

玉莲分享

  cp和sp具体指的是什么意思?它俩有什么区别?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cp sp是什么意思啊,供大家参阅!

  cp sp是什么意思啊

  CP:Content Provider 即内容提供商,常指开发商、发行商。

  SP:Service Provider 即服务提供商,常指渠道(如应用商店等)。

  CP和SP的区别

  最近有很多朋友问关于CP和SP的区别。这里和大家介绍一下。

  CP的定义是什么?

  CP,Content Provider,即内容提供商, 指依法或依约定拥有版权和/或邻接权以及与版权作品有关的其他权利的,以及依法或依约定有权代表版权人和/或邻接权人进行许可授权、收取版权使用费用的公司实体或机构。

  SP的定义是什么?

  SP指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负责根据用户的要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用户使用的服务。

  详细的说:SP(Service Provider)是指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负责根据用户的要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用户使用的服务。SP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接口为用户提供服务,然后由运营商在用户的手机费和宽带费中扣除相关服务费,最后运营商和SP再按照比例分成。

  从企业业务开展的角度来看 SP可以分成三大类:

  门户型SP就是由门户网站提供的短信服务。其短信服务的内容主要有铃声、图片、文字传情、新闻、游戏等,这些需要不断补充素材的服务是这些门户型 SP的专长

  专业型SP以短信作为主业的公司。从提供的服务品种来看,专业型 SP和门户型SP几乎完全重合。但从具体的业务来看,专业型 SP的优势在于需要不断创新的技术性、创意性服务

  专项型SP代表是腾讯公司。腾讯和其他的短信服务商不同,没有常见的图片、铃声、游戏等业务。

  1.什么是SP?

  SP是英文ServiceProvider的缩写,中文翻译为服务提供商,通常是指在移动网内运营增值业务的社会合作单位。它们建立与移动网络建立相连的服务平台,为手机用户提供一系列信息服务,如:娱乐、游戏、短信、彩信、WAP、彩铃、铃声下载、定位等等。

  2.什么是CP?

  CP是英文ContentProvider的缩写,中文翻译为内容提供商。通常是指为电信运营商(包括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或其他数据网运营商)提供内容服务的社会合作单位。

  3.如何区分SP和CP?

  SP(ServiceProvider),即服务提供商,通常是指在移动网内运营增值业务的社会合作单位。CP(ContentProvider),即内容提供商,通常是指为电信运营商(包括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或其他数据网运营商)提供内容服务的社会合作单位。

  业内逐渐形成一个约定俗成的判断规则,那就是依据四权归属来区分究竟是SP还是CP?这四权是:内容加载权、定价权、计费权、广告推广权。如果四权主控在社会合作单位手里,就是SP。如果四权主控在运营商手里,那社会合作单位显然就是CP。

  (1)内容加载权:SP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运营商规定的政策框架内,有权决定做什么业务并可自行将业务内容加载到服务平台上。而CP并不拥有服务平台,做什么业务或不做什么业务,由运营商决定,更多时候是运营商要求社会合作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内容,更接近

  一种委托制作制或代工制。在CP合作机制下,CP负责将内容提供给运营商,再由运营商加载到服务平台。

  (2)定价权,SP,是在一个规定的资费范围内(比如2-10元之间),自行制定资费标准。而在CP合作机制下,资费的制定属于运营商。

  (3)计费权,SP完全拥有计费权,虽然移动公司不断加大对计费的监控,但依旧未改变SP自己计费的特点。而CP,由于自己不拥有平台,因此从来就接触不到计费环节,甚至都不知道计费是怎么回事。

  (4)广告推广权,SP,在广告推广方面拥有很大自由度,因此早些年短信群发泛滥。而CP,在业务推广方面极大受制于运营商,甚至完全不具备广告推广权力。

  SP是什么CP是什么

  1.什么是SP?

  SP是英文Service Provider的缩写,中文翻译为服务提供商,通常是指在移动网内运营增值业务的社会合作单位。它们建立与移动网络建立相连的服务平台,为手机用户提供一系列信息服务,如:娱乐、游戏、短信、彩信、WAP、彩铃、铃声下载、定位等等。

  2.什么是CP?

  CP是英文Content Provider的缩写,中文翻译为内容提供商。通常是指为电信运营商(包括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或其他数据网运营商)提供内容服务的社会合作单位。CP的内容来源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本单位自行开发制作的,另一类是依法或依约定从某些版权拥有者获得转授权或邻接权,比如音乐歌曲影视作品等。

  3.如何区分SP和CP?

  SP(Service Provider),即服务提供商,通常是指在移动网内运营增值业务的社会合作单位。

  CP(Content Provider),即内容提供商,通常是指为电信运营商(包括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或其他数据网运营商)提供内容服务的社会合作单位。

  SP与CP之间的界限一直比较模糊,尤其随着各大电信运营商都获得全业务经营资格后,单靠传统定义来区分这两者变得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业内逐渐形成一个约定俗成的判断规则,那就是依据四权归属来区分究竟是SP还是CP? 这四权是:内容加载权、定价权、计费权、广告推广权。如果四权主控在社会合作单位手里,就是SP。如果四权主控在运营商手里,那社会合作单位显然就是CP。

  (1)内容加载权:就是决定做什么业务加载什么内容的权力。SP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运营商规定的政策框架内,有权决定做什么业务并可自行将业务内容加载到服务平台上。而CP并不拥有服务平台,做什么业务或不做什么业务,由运营商决定,更多时候是运营商要求社会合作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内容,更接近一种委托制作制或代工制。在CP合作机制下,CP负责将内容提供给运营商,再由运营商加载到服务平台。

  (2)定价权,顾名思义是制定一个业务的资费的权力。SP,是在一个规定的资费范围内(比如2-10元之间),自行制定资费标准。而在CP合作机制下,资费的制定属于运营商。

  (3)计费权,这一项是最核心的权力。SP完全拥有计费权,虽然移动公司不断加大对计费的监控,但依旧未改变SP自己计费的特点。而CP,由于自己不拥有平台,因此从来就接触不到计费环节,甚至都不知道计费是怎么回事。

  (4)广告推广权,是指对业务的广告推广权力,包括广告文案策划、媒介选择、推广方式和时间的确定等等。SP,在广告推广方面拥有很大自由度,因此早些年短信群发泛滥。而CP,在业务推广方面极大受制于运营商,甚至完全不具备广告推广权力。很多CP在和运营商的合作协议里,就明确规定:业务的宣传推广由运营商全权负责。

  一时间,无线音乐服务成了大救星。唱片公司看到了久违的版权;SP发现了内容的差异化竞争;运营商则嗅道了无线增值服务的巨大空间。数字音乐 “全民运动”的背后是一场CP、SP、运营商、技术提供商们身份模糊的全民混战。而新的产业模式和利益格局将由此产生

  本刊记者|郑重 明叔亮 姜明媚 董晓常 王亚雪

  无线音乐一夜之间成了唱片公司和SP们对外扩张的工具,在他们描述的数字音乐帝国中有一个共同点—都希望扮演CP+SP的角色。唱片公司想绕过SP直接和运营商接上头,SP则想自己做原创内容,树立自身品牌。TOM的CEO王雷雷说:“这是中国的特色,当市场快向上的时候,总是有一些价值链里面的结点,希望分食别人的市场份额。”

  聚合并不是唯一的走势,就在SP和CP相互吵不清的时候,价值链中又裂变出新的环节,一些从SP和CP中走出的公司试图承担二者的中介桥梁。就像源泉的CEO吴峻所说的:“当增值服务从简单媒体进入丰富媒体时,SP怎么和唱片公司谈版权协议,唱片公司怎么把传统音乐包装成最终用户愿意使用的数字音乐,这些都需要专业知识。分工是大势所趋。”

  即便是在盗版音乐猖獗,产业环境尚不成熟的互联网上,各种奇思妙想也都在这一瞬间迸发出来了。爱国者横空出世一个中国的iTunes模式,甚至连九毛九的价格都照搬过来,只是把美元的后缀换成了人民币;中搜富有想象力地提出下载一首歌替网民垫付一分钱版权费,还大张旗鼓地和国内两家小唱片公司签下授权合约,虽然这两家公司可能从没想过能在互联网上收到钱。

  数字音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些公司真刀真枪的转型,意味着他们又有了一个说给投资者听的好故事,还是意味着一场狂热秀?

  掠食SP

  “竞争已经开始了,大家以前作为合作者其乐融融的局面已经没有了。”太和麦田的总经理宋柯如是说。虽然他又补充了一句:“但市场还是很大,我们和几家大的SP关系还是很好的。”

  宋柯已经承认太麦正在和太合传媒旗下的太乐网“商谈合作,但具体合作形式还没最后确定”。太乐网是太合传媒在互联网领域布下的一颗棋子,其核心产品是太乐唱录机,做的是基于音乐的增值业务,如卡拉OK、音乐社区、音乐博客等。用户可以在自己的博客上上传翻唱或者原唱的歌曲,太乐网会挑选一些制作成30秒的符合手机或者互联网的内容,并在上面加上DRM(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直接提供给各大运营商和各大门户网站。“太乐肯

  定会做SP,但我们又和一般的SP不同,他们只是做一些产品集成、营销之类的,而我们在内容制作上有优势。另外现在很多SP公司的网站都很烂,没有自己的品牌。”宋柯说。

  宋柯这么有底气,据传他和中移动有着关系微妙的合作计划。做内容的总不相信SP给的收入数据,尤其是小SP,往往他说赚了10万元,可能真实数字就要在后面加上一个零。水木年华前段时间就为此将一家SP告上法庭。绕过SP,自己掌握收入分成一直是CP的愿望。而中移动也想自己做内容,成为一个大的媒体。

  这种抛弃SP的做法自然让SP们忿忿不平。王雷雷说:“数字业务再火爆,只是百分之十几的收入,运营商的大量收入还是来自于传统的语音服务费,他的优势在于通话质量和覆盖,还有计费。数字娱乐的需求,运营商一家是满足不了的。而任何一家唱片公司独立的收入都不能形成一个规模。很多人问我,TOM跟华纳的合作能够带来多少收入份额,我说像这样的合作我们有上百个。我们的收入是取决于上千万的手机用户,上百种的需求,上百个电视电波和互联网渠道,很难说一个能够吃遍天下。”

  虽然宋珂在唱片界IT感觉是最好的,刀郎更是让他成为中移动的红人,但在争夺SP疆界上,京文唱片比他走得快了一步。京文和无限艺能今年6月合并成立艺能京文控股公司,而无限艺能本身具有SP资质,旗下有酷客网,拥有2000多个歌手,8000多首原创歌曲。艺能京文CEO杨春旭说:“酷客类似音乐发烧友的网站,里面会有彩铃业务。我们和广东电视台合资成立的华格莱美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将来会是我们的音乐节目生产基地。依托电视媒体和唱片公司的优势,酷客提供质量更好的音乐作品,今后很难界定谁是网络歌手,谁又是唱片公司签约歌手。酷客正在整合手机和互联网资源。”

  “这就是我多年来梦想的跨媒体的东西。”艺能京文董事长许钟民说,“娱乐文化产业要发展,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艺能京文未来是一个多媒体的架构,有电视业务、无线业务、互联网业务,几个事业部互相关联支撑,成为多通道的收费渠道。”

  SP的内容赌博

  跨媒体也是掌上灵通CEO杨镭始终挂在嘴边的。掌上灵通刚控股了九天音乐网,之前还收购了做 网络游戏的深圳远航,从今年超女开始一直和 湖南卫视做内容上的合作。杨镭称这种布局横亘手机、互联网和电视,掌上灵通要做跨媒体、跨平台的互动娱乐公司。这就是SP对CP的渗透。

  数字音乐是现在杨镭最愿意说的一个故事。杨镭说:“九天上现在有四五万首正版音乐。很快会有七八万首。我要把九天打造成中国最时尚的音乐门户,就像iPOD一样,成为音乐产业文化上的归属。要让年轻人觉得上九天去下载音乐很酷,而不是钱的问题。”不过SP现在主要还是依附在运营商身上,掌上灵通的品牌还不够响亮,如何让九天成为时尚品牌,其难度远远大于和国际四大唱片公司谈版权。

  如果说杨镭借助九天的平台进入CP还是业内可以理解的,那么华友世纪彻底扎下去做内容,接连签下陈好、庞龙和张靓颖,则让行业内人士众说纷纭。华友世纪的副总经理吴峰说:“华友世纪原来是个软件商,后来发觉做软件没有内容,就做SP;又发现做SP没有核

  心价值,和其他的竞争对手区别性不大,于是进一步做内容。像灵通收购九天可能会做原创音乐平台,盛大倾向通过渠道控制音乐。我们直接做内容,只是找一条对我们来说最舒服的路来走。” 杨镭则提醒,如果SP自己陷进去做内容,是否和别的CP构成竞争关系,如何能够保证拿到足够的歌曲资源?吴峻说:“这种垂直聚合从20年的新经济历史上看,成功的例子有,但是偏少。”

  王雷雷不认同华友世纪盯着歌手的做法,他说:“TOM的玩乐吧是以歌为主,不能以歌手为主,网络歌手一般就只有一首歌。虽然这些网络歌曲不是精工细作的,但成本非常低,所以效率高,比如说一个星期就能去申报三个新的原创歌曲的彩铃。而包装一个歌手,成本很大,风险也比较大。”

  作为中国最大的SP,TOM 2005年二季度的无线互联网收入占总收入的95%近3.4亿元,其中40%是来自于数字音乐收入,数字音乐已经成为TOM主要的收入贡献。两年前,王雷雷在刚进入数字音乐领域时,曾做出过1200万元签下周杰伦4首歌曲两年版权的壮举,但今天TOM不会这么做了。虽然现在传统音乐的收入还占TOM整体音乐收入的70%,但这一比例正在压缩,王雷雷希望不久网络歌曲收入就能占到半壁江山。

  王雷雷反攻CP的手段是“歌海战术”,他说:“我们跟传统歌曲签约的有两万首,真正有过下载记录的不到2000首,传统歌曲收入90%的贡献来自于不到100首歌。”这也就是说,虽然看起来传统歌曲是海量曲库,但真正适合数字音乐形式的资源极为有限。

  网络歌曲虽然在质量上差强人意,但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创造成本低,这就意味着“数量大于质量”。王雷雷说:“我要不断地高产网络歌曲,众口难调没关系,不爱听的歌马上就下去,我有新的,每天在玩乐吧有200多首歌曲上传。”就算是抽奖的几率,TOM也要抽出个《老鼠爱大米》。

  一时间,唱片公司个个一扫盗版阴霾,宏图壮志、气吞山河。而资本力量的介入更助长了他们的气势,软银用1000万美元收购了太和麦田30%的股份,IDG在投资A8音乐网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持股A8和许晓峰发起的原创联盟音乐,华润一栋楼里三家做音乐投资的门对门。物以稀为贵,原本只能靠演出维生的唱片公司在资本的追捧、SP的哄抢之下膨胀起来。

  混战中的商机

  就在CP和SP你争我抢之际,从两个阵营里又分别走出两个人。他们带领自己的公司既不做SP,也不做CP,他们的作用是平衡SP和CP之间的砝码,使价值链能良性运作,而自身也从中获得商业利益。

  与互联网上的搜索引擎式、P2P式盗版泛滥不同,无线互联网上的是高级盗版—CP无法掌握下载的精确度。比如手机铃声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下载:可以通过网站直接下载;也可以通过 IVR 语音互动系统下载;也可以通过WAP 形式下载;甚至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去下载。CP很难知道铃声是怎么下载的,当然也就无法知道它被用了多少次。于是,经常有SP为了少分账和CP玩数字游戏。

  所以传统的唱片公司跟SP的合作也是分三等的,对TOM和新浪这样的顶级SP,以分成为主,没有保底金;对于空中网,掌上灵通等中型SP采取保底金加分成;而像其他的小SP只有保底金,唱片公司不愿意跟他们多纠缠。而小SP本身收入就没有保障,高额的门槛把他们排除在外,如此下去只有两个结局:要么盗版、要么就是SP的寡头游戏。

  源泉公司则试图用技术打破这个不平衡,其创始人吴峻也是灵通网的创始人,对SP的手段非常熟悉。源泉通过比对收集到的网络下载采样信息与SP提供的计费信息,从而测试数据的准确度。源泉以这些技术为保障,以预付金的形式拿到了环球和华纳所有的曲库和部分BMG曲库的著作权代理,再在国内授权SP使用,并监督打击盗版。就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源泉起诉了华友世纪、中华网、华动飞天、奥创科技四家涉嫌使用盗版周杰伦铃声的SP。吴峻说:“版权在没有管理的情况下是不值钱的,源泉把数字音乐的版权管理变成了一项生意。”这在其他国家是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做的事情。

  如果说出身SP的吴峻让小SP们可以用分成的办法进入版权游戏,那么出身CP的许晓峰则帮助小唱片公司提高议价能力,也进入到数字音乐的游戏中来。许晓峰是华纳中国原总裁,他和A8音乐网CEO刘晓松、IDG创立创盟音乐,做音乐投资管理。许晓峰说:“唱片公司负责制作,我们负责某一个歌手的CD的市场推广以及新技术平台上的营收,我们和唱片公司之间是项目合作,看好某个唱片公司的某个歌手,就会跟他们公司签合作。合作伙伴主要是中国音乐市场上的那些独立厂商,规模小的唱片公司,它们有专业的制作,但缺乏销售和推广通路。但我们不参与这些唱片公司的股份,采取加盟品牌的方式。当创盟有20个歌手,200首歌曲的时候,我们就有了话语权。”

  与TOM、掌上灵通等SP打造的原创音乐不同,TOM们从SP的角度出发,需要控制内容。而按照许晓峰的说法,创盟像一支开放式基金,需要不断地吸收资金运作更多的项目,以一种基金管理的模式去扩大业务。“目标是在3年后成为中国内地最大的原创音乐制作商和推广商。”至少可以为数字音乐补充更多的音乐源。

  突围就靠“蝴蝶”和“老鼠”?

  当王雷雷高举网络歌曲“数量大于质量”大旗时;杨镭还沉浸在超女“自己娱乐自己”的胜利中;宋柯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听到“老鼠爱大米”时想是不是有点太低水平了,因为老百姓爱听的就是好。

  也许是国际四大唱片公司版权费要得太高,也许网络歌曲真的就是数字音乐的方向,总之原创歌曲成了中国的SP、CP们的救命稻草,“到论坛里找歌去”成了中国音乐商人的口号。“中国移动功德无量。”许晓松还在那里说,“彩铃、铃声下载等无线音乐产品让几乎崩溃的中国音乐找到了突围的路径。”

  什么样的音乐能够从网络中突围出来?无线音乐排行榜上还栖着“ 两只蝴蝶”,当财富分配到杨臣刚、香香们身上的时候,有创意的人是否还觉得他的时间是值得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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