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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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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啦:读一本好书,贵在从中领悟人生,作者的这篇读后感,不是对原文一味的叙述,也不是读和感简单的结合,而是从原文中提出自己感受最深的一点进行扩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原本它过着十分快乐的生活,可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陌生的纽约市。之后,柴斯特被喜爱它的男孩玛利欧当宠物养,柴斯特又和好的老鼠塔克和猫咪亨利结成了要好的朋友。每当玛利欧一家人睡着时,柴斯特、塔克和亨利都会听音乐取乐。但是之后柴斯特把纸巾当柳叶吃了一半,一不小心火烧报摊,玛利欧妈妈差一点把柴斯特赶走。幸亏柴斯特唱歌,震撼纽约市的所有人,报摊的生意瞬间变得特别好,使玛利欧一家人更喜欢的柴斯特了。最后,柴斯特放弃了荣誉,选择了快乐和自由,所以柴斯特决定回家,塔克和亨利虽然对柴斯特依依不舍,但还是帮柴斯特完成愿望,并为它欢送。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当柴斯特把纸巾当柳叶吃了一半时,塔克对柴斯特说:“柴斯特,你把另一半也吃了,再让我们把报摊搞得很乱,装成小偷来过,把钱偷走了。不然你会受到惩罚的。”但柴斯特说:“不,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当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一不小心点燃火火报摊时,亨利叫柴斯特快走,不然会被赶走,但柴斯特说:“我要待在这,承担错误。”

  现在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羡慕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有非常深厚的友谊,也使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柴斯特一样勇于承认错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十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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