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学生考试作弊:诚信的“呼唤”
虽然是“逼上梁山”,我却不认为孩子们就是“好汉”;恰恰相反,作弊的行为暴露的是孩子们的懦弱与顺从。如果他们真正的有勇气认清分数的欺骗性,自然不会把分数作为目的去追求——考试与分数都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学习的目的。这种手段只是在检验所学的知识是否真正为己所有,虽然知识的海洋无边无际,但是能掌握一点,总是不会比完全无知更坏。可是他们不能认清这一点,也可能是认清了却没有勇气去面对——这样的人可以称为“好汉”吗?
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半梦半醒的状态,孩子们很容易被带上道德的审判台——简单的说就是,把诚信与作弊绑架起来。“信者,人之本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种绑架可以说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批判,因为这样的绑架可以把作弊间接等同于“不是人”。当然,我们不能把事情说的这么严重,但是我总是觉得诚实这种品质要比不诚实这种品质高尚,尤其是在考试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把诚信考试看作是一个学生劳有所得,是他在用自己的劳动(即学习)换取成果(即分数),自己劳动换取成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人都无可非议,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而不诚信的考试,就完全相反了,他不是在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回报,而是在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就算是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依然是为人所不齿的。所以,诚实总不会是坏事。
当然,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孩子们为了争取到一个做人的机会,就放弃作弊呢?我觉得是不太现实的,要知道物极必反,如果把他们做人的资格都剥夺了,一个非人的存在如何还要受到人的规矩的约束呢?既然不再受约束,那么作弊也有可能变成一种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极有可能出现的状况,尤其是出现在青春这个叛逆期。所以,将诚信与作弊死死地捆在一起,未必就是减少作弊行为的最有效途径。要想让这种绑架起作用,最先应该让学生树立的意识可能是“诚信是个好东西”,因为诚信意味着只拿走属于自己的,而不拿走不属于自己的;而只拿走自己的对其他人而言是没有任何损害的,如果拿走了不属于自己的,就有可能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别人的利益,就意味着可能被追究;被追究,就意味着自己的利益可能最终受损——要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也就意味着只能拿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这种逻辑,或许更容易让人接受——我们肯定诚信,并不是因为诚信是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标志,而是因为诚信最终维护的是自己的利益,既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有什么不诚信的理由呢?
世人皆知信为信也,斯不信矣。诚信教育没有触及诚信的根本,流于形式的宣传,恰恰让人找到了不诚信的华丽外衣。当孩子们,时常把诚信挂在嘴边,甚至脱口而出的时候,或许就是不诚信滋生的机会,甚至还能产生一种诚信的错觉——这是极端危险的状况。要宣传诚信,必须找到诚信的最终归宿——个人利益——这应该也是最能打动个人的理由。
但是又有很多人说,如果抄袭的不是身边的人的,而是从互联网等渠道获取的知识,是不是就完全无损于他人利益了,自己的利益也就不会受到威胁了呢?这种观点,其实混淆了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公共和个人。个人所学的知识是属于个人的,互联网上的知识是属于公共的;考试是完全的个人行为,而交流学习,是公共的事情。所以,在交流学习的过程中,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获取知识是可以的;而在考试的过程中,把公共的东西据为私有,更是不对的。如果我们把公共的东西,随随便便据为己有,虽然看似对我们个人的利益是无损的,其实不然——至少自己的东西中混进了其他的东西,自己的东西也就不纯粹了。连自己东西的纯粹性都不能保证,(失去了完全的自我)如何能确保自己的正当利益呢?
我们当呼唤诚信,却不能将作弊与诚信死死捆绑,那样只能适得其反。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虽上梁山非好汉(——对学生作弊行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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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箫爻(公众号 风雨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