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工作队长表态发言稿_精选多篇(2)
扶贫工作队长表态发言稿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XX〕1号)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赣南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村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把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到20XX年,力争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学。到20XX年,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过上小康生活。到20XX年,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确保贫困家庭稳步脱贫。
三、政策措施
(一)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
1、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以加快发展贫困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规划。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支持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以提高贫困村义务教育水平为目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规划。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
2、改善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安排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到20XX年,力争使贫困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优先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导,确保贫困村学校全面实现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加快贫困村学校食堂建设,促进罗霄山片区县(市、区)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贫困村孩子的营养状况。加快贫困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村学校高速宽带接入。
3、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对在11个罗霄山片区县的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加大贫困村教师补充力度,解决贫困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
(二)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
4、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5、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在11个罗霄山片区县(市、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6、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采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地方配套的方式,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
7、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
8、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
9、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
10、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从20XX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11、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继续单独面向赣州市定向培养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1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职业院校、县(市、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制定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扶贫移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农粮、卫生、水利、规划、建设、林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精准扶贫的职责,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发展。县级财政要安排并及时拨付贫困村学校建设资金、贫困学生资助金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补贴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信息台账。各地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监测考核。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教育部门实施季度督查、年度监测、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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