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演讲稿(2)
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演讲稿篇4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__”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声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总之,我们要严格依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演讲稿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能够正常运行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学院团委开展的宪法教育活动中,结合“学宪法,讲宪法”的主题,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我认为普及宪法知识和履行宪法职责更是开展宪法教育的重中之重。
在上高中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身边的许多人议论某个乡镇在人大选举的过程中,存在着候选人向选民行贿以获得选票的现象。据说行贿和接受贿赂的人还不在少数。从表面上简单的讲,这是权钱交易,是一种腐败行为,但是在人大选举舞弊现象中,却能反映出一些相对落后,知识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的选民,对于宪法知识的匮乏程度很高。
在人大选举过程中公民行使选举与被选举权利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部分选民因为缺乏相应的宪法知识,不了解宪法赋予他们选举权的意义与重要性,在金钱的诱惑下将选票“卖掉”,发生人大选举舞弊现象也是在所难免。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就离不开对宪法知识的普及。今年的第二届“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切合了法制社会的发展的需要,着重强调了“学宪法”的重要性。而且我觉得在开展宪法教育的活动中,教育的对象尤其以一些落后的,知识水平匮乏的农村地区为主,只有丰富了百姓们的宪法知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层出不穷的人大选举舞弊的问题。
人大选举舞弊现象并不仅仅出现在一些基层人大选举过程中,包括在省、市一级的人大选举过程中也频繁报道出候选人行贿选举人的问题,有的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像最近发生的辽宁省人大选举舞弊案,湖南衡阳人大选举舞弊等等,都刺痛着国家法制系统的神经。与基层的人大选举不同,候选人和选举人中不乏众多的高知识分子,甚至还有对法律有深入研究的人。他们对于宪法的具体内容,尤其是选举与被选举权的相关规定更是了然于胸。但正是这样的一批高知识分子,却在选举过程中发生了一次又一次惊人的人大选举舞弊案。
这些拥有高等知识水平的候选人和选举人的所作所为,只能说明他们对于宪法的学习是肤浅,不全面的。他们的行为是法律意识的薄弱的体现,是对宪法权威的亵渎,是对履行宪法职责的漠视。对于这样的问题,仅仅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是不够的。结合“讲宪法”的主题,让他们讲出宪法的内涵和意义,宪法赋予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可以使这些候选人在讲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宪法的不可触碰的底线,感受到宪法对自己的约束。同时还需要党政机关以加强对于候选人和选民的思想教育工作为辅,并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健全选举相关的法律体系,从而全面加快依法治国的步伐。
党的以来,以为核心的新一代党中央不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普及宪法知识和履行宪法职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个文明富强的新中国的最基本保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讲话,阐明了宪法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也指明了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作为“万法之母”,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将宪法中学到的知识实践运用,自觉依据宪法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影响他人的行为,积极投入到依法治国建设的队伍中去。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共和国的预备警官,我一定会以身作则,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演讲稿篇6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稳定和谐的国与家是我们能够坦然处世的根基。生而有幸,我们身处中国,这样一个正在走向繁荣富强的大国。我们作为其中的个体,更有责任、更有义务去维护它的平和与安康。
在学校举办技能大赛的间隙,有了这么一个契机,让我们与宪法来了一次完美的邂逅。学校组织我们学习它,践行它,进一步强化了我们的宪法意识,也为我们日后守卫国家的繁荣安定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宪法自诞生到现在,可谓“命途多舛”。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不断修改着宪法。20__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通过了最新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等。不断的修订和补充,使得宪法愈加展现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
在我看来,宪法的意义在于它规定了国家的性质,为物质社会,政治社会和精神文化社会的发展构建了外围框架,它们的发展永远不会超越宪法的规定。同时,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来说,它又具有了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又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当然,宪法的意义绝不会只停留在国家的层面上,遵守宪法,可以更好的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生产生活。大家深有体会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道路开始变得拥挤不堪,开始变得危机四伏。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也达到几亿之多。你愿意接受,飞速发展换来的会是这样惨不忍睹的数据?面对每天都在上演的城市拥堵和交通事故,我们是否该反思,究竟是由何而起?我想,多数的不和谐都是因为对规则的无视:超速,随意穿插变道,酒后驾驶……都是这些违反规则的行为,使得悲剧、闹剧一次次上演。所以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和普通法的背后,是灾难和毁灭在等着我们。所以,只有当我们履行了遵守宪法的义务,宪法才会竭尽全力来保护我们。
当然,宪法不仅规定了我们的义务,还有着许多我们应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当我们懂得正确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也才是我们政治意识成熟的标志。
作为一个年轻气盛的大学生,履行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可能是一件令人心潮澎湃的事情。记得在家时,居委会上门通知我们要进行人大代表的选举,而且我们家有了三张选票。以往,选举常常与我毫无关系,但如今我已被赋予了神圣的选举权,就如古代给成年男子进行冠礼一般,我感受到了这张选票的沉重。有幸自己身在这样一个民主的社会,可以被作为一个有着独立思维的政治个体而立于世界,心中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在投下那神圣的一票后,我也像是完成了一项庄重的仪式,显得格外轻松。或许有人会说,对于这样的权利,我们没有必要那么认真的对待啊,难道说不行使权力还算违法吗?如此说来是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各人追求有所不同,“作为”与“不作为”各有利弊,没有必要一概而论。但如果说你选择行使权利,我觉得还是认真一点较为妥当。思其源,这些权利都是来自于国家的强大,来自于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爱国热情,我们认真对待,才算得上是对他们的尊重与缅怀。
我们,作为一个个警校大学生,身上肩负着比普通大学生更加沉重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对宪法有着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刻苦进取,提升素质,全面发展,这是我们作为学生的义务;政治坚定,秉公为国,恪尽职守,这是警院对我们的殷切盼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感恩父母,这是社会对我们的希冀……当然,一切的一切,从宪法中来,也会回到宪法中去。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会认真做到将宪法贯彻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让宪法在我们心中绽放出美丽的花朵,结出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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