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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整治圈子文化发言稿

芷婷分享

  官场“圈子文化”,让公平正义变得遥不可及。“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不仅违反党章党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是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和政治生态恶化的重要“污染源”。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支部书记有关整治圈子文化的发言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支部书记整治圈子文化发言稿篇1

  要深刻认识四川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压案、捂案行为,对发生串案、窝案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指出四川存在官官勾结、官商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前些年一些领导干部以牺牲公共利益换取个人的职务晋升和经济利益;存在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连环输送的利益链。一些干部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存在官场“圈子文化”。

  现今,都存在圈子,诸如经济圈、文化圈、政治圈。进入圈子,便诸事好说,诸事好做;圈子外的人,如果不融入圈子,就被视为“异类”,本来可以做成的事,也变得难以达成。这些圈子中,危害最大的莫过于官场圈子。一旦成为圈中人,便取得了“优先考虑”、“优先提拔”的入场券,甚至可以无条件、无原则、无组织、无纪律地被提拔。中央巡视组此次通报指出,广西四川江苏河北存在“圈子文化”, 四川省自至今已有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3名省部级官员落马,被视为腐败重灾区之一。官场“圈子文化”,就如同黑社会一般,政治腐败案一查就能牵扯出许多相关人员,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都是官场“圈子文化”所造成的。

  官场“圈子文化”,让公平正义变得遥不可及。圈子一旦形成,业绩与能力都变得不那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可有可无,只要有后台,有圈子内的人“提拔”,升迁、利益一切都不在话下。圈子里的人就被视为“自己人”,提拔“自己人”也似乎“有利可图”,甚至可以说是让圈子“可持续发展”。圈子外的人,想被提拔也就变得遥遥无期。

  整治腐败隐患,要拔除“圈子文化”根基,变腐败整治事后惩罚为提前防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官场“圈子文化”危害甚深,不利于民主法治的建设,不利于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不利于政治和谐与稳定。实现政治“可持续发展”,要坚决遏止官场“圈子文化”,还政治官场以清风正气。

  支部书记整治圈子文化发言稿篇2

  圈子文化可以为恶,使公共权力私人化,也可以为善,形成很多自组织团体,重要的是如何抑其恶而扬其善。

  最近抓贪腐抓出了一些窝案,打老虎打出了团伙,所以又有人会感慨中国的“关系社会”的“劣根性”。这种认识情有可原,但这样的思维是不全面的。关系与圈子就和法律一样,都是工具,可以用来为恶也可以用来为善,且都是一个社会治理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是一个是非正式机制,一个是正式机制,各有功能,也各有利弊,需要相辅相成才能带来好的社会治理。好的关系治理可以带来和谐关系、礼治社会,自治团体和社群伦理,但关系和圈子落在没底线的人手上,却成了特权、后门,裹挟进圈子的人,称兄道弟,互相吹捧,出了问题,百般包庇;对圈子外的人则多方刁难,排斥打击,落井下石。同样的,法律落在这些人手上也一样为恶,走漏洞,操控立法,造就一堆“华尔街肥猫”,危害社会。

  关系和圈子是全世界到处都存在的,去关系化后的原子化社会是不健康也不可持续的,这在中国更是不可能办到的,因为关系人情深植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之中。“圈子”由关系连接而成,当极端的情况出现的时候,搞关系的人会用一切手段来拉近自己与圈子中核心人物的距离,从而换取最大利益。在极端情况下,法律、道德往往让位于圈子的利益,公共权力成为各种圈子的私家领地。种种情况,都对社会的良性治理构成了极大的挑战。对此,有人主张用法治取代德治,有人主张去关系化,还有人主张以契约道德取代传统道德。尽管目前社会上存在法治不彰的现象,加强法制建设也是应该的、必须的,但是要用法来取代道德,或以契约交易的关系取代讲仁义、讲博爱的人际关系,则违背了中国人的民族性。

  去关系化的社会,只会让人变成原子化的个人。用契约道德取代传统道德,是将人与人的关系用买卖交易这种工具性的关系来置换讲仁义、讲博爱的情感性关系,这种主张更是违背了我们骨子里面的仁爱情感。事实上,是我们的社会错误地使用关系,才造成了很多“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负面结果——问题不在关系本身,而在于任何治理手段,关系也罢、法律也罢,都会被滥用。“关系社会”、“人情社会”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缺点,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研究,找到发挥其优势、减少其缺点的治理之道。

  广义的“圈子”在管理学中通常指 “网络”,社会学中则常常是指 “社区”或“社群”。人际关系会带来信任,信任的存在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以信任关系为基础的自组织治理模式则是良善治理不可或缺的一环。简言之,中国人的圈子文化可以为恶,使公共权力私人化,这种现象正如同志讲反腐问题时一再批“团团伙伙”,强调党内决不允许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也可以为善,形成很多自组织团体——表现在组织内会是最有活力、战斗力与创意的团队,表现在社会上则是现代复杂社会中的公民团体,如职业、行业协会、慈善团体、社区组织、各类兴趣俱乐部等等,可以其内部的社群规范与伦理建构出自治的良好秩序。如何抑其恶而扬其善?古老的中庸之道其实正提供了我们需要的智慧。

  中庸的第一条就是“放”,运用于现代自组织治理模式,就是给予社群一定的发展空间,借以形成社群伦理,靠社群内部的相互监督形成自律的风气。找到合适的方法开放自组织,也可以让多元的声音找到一个合理的表达渠道,找到合法、公开的利益代言人,形成一定的公开发言权,相互竞争又相互融合,而不是抱团暗斗,夺权谋私。这样,通过合法的、公开的团体,将圈子文化引向一个健康的发展轨道,让公共权力回归到本来的轨道,最终实现良性的治理。

  中庸的第二条是“诚”,中庸之道从天下至诚开始,只有真诚才能建立愿景、价值观和团体文化。如此,自组织的圈子成员才有行为的规范与行动的方向,可以自治,自定目标、自选工作,正面发挥圈子的功能,而不会没有底线地抱团徇私。

  中庸的第三条原则是“以身作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上下一致守法、上下一致守礼,愿景、价值观和文化才会真正深入人心,法制与规范才会得到大家的共同尊重与遵守。

  中庸的第四条原则是“动态平衡”,即要寻求治理模式在动态中的平衡。自上而下的层级控制要有节度,自下而上的自组织也要有节度,在层级治理和自组织治理之间把握一个平衡点。作为圈子核心人物的领导者也要保持好圈内与圈外的平衡。一个小团体的核心人物,可能也是一个更大的网络的核心人物,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只考虑小圈子里面人的权利,而应该把均分的原则运用到更大的层面上去,随时动态平衡情感性与工具性动机,平衡人情法则与均分法则,平衡圈内与圈外利益,总之要在底线之上动态调整。

  善用、正用关系和圈子,可以带来良好的自组织团体,自组织团体内发展出自治理机制、乡规民俗、社群伦理,是道德得以落地的依据,社会善治的基石。而在社会或企业系统中,则可以自我演化,自组织团体可以自我发展,自我演化以适应外界环境快速的变化,成为活力与创新的来源,以补救正式制度带来的僵化与“徒法不足以自行”的缺憾,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相融相生,造就一个系统生生不息地演化,这正是中庸之道教给我们的管理智慧,值得我们深思。

  支部书记整治圈子文化发言稿篇3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此次中央巡视组晒出的巡视账单着重指出了“圈子文化”问题,足以看出官场“圈子文化”的危害之大。官场“圈子文化”已经成为各种不良风气,成为个别圈子、个别干部违纪违法,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圈子文化”的腐蚀性与危害性。

  “圈子文化”显而易见的巨大危害有两个。

  首先,“圈子文化”是诱发腐败窝案的大染缸。“圈子文化”的巨大危害不仅仅在于滋生腐败,而在于传染腐败、扩散腐败、加剧腐败。一个贪腐者的出现,可能还会有一点遮遮掩掩或者内心的不安,而“圈子”腐败,则会形成一种“法不责众”的自欺欺人和变本加厉,贪腐行为也会表现得狂妄嚣张。一些腐败窝案曝光后,我们发现这些贪腐官员都拥有集会、享乐的会所,这些地方既是他们耽于享乐的场所,也是他们拉帮结伙、勾兑利益的地方,这种现象正是“圈子文化”的突出体现。“圈子文化”的存在,为“圈子”提供了成员引入、联系交流、利润分配、风险应对的途径和便利,可以说,“圈子文化”已经成为腐败蔓延横行的帮凶与工具。从查处的腐败窝案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地区、部门的腐败现象并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腐败带来的问题,而是由一个囊括了各类官员、商人、官员家属等在内的“圈子”造成的腐败,这种腐败现象不仅大大加剧了危害和损失,而且也为之后的根除影响带来了很大难度。

  其次,“圈子文化”是恶化官场生态的催化剂。朋友圈、同学圈、亲戚圈这些维系人们日常人际关系的“圈子”固然有其必要性,但蕴含了诸多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官场“圈子”已成为隐藏在正常圈子外衣下的社会毒瘤,在这种圈子里,圈子关系凌驾于组织纪律之上,甚至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一种说法是:“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这从侧面印证了官场“圈子”的存在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决策和执政。在现实中,“圈子文化”的存在,势必弱化大家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导致用干部、作决策不是选贤任能、实事求是,而是讲圈子、看亲疏。“圈子文化”一旦大行其道,就可能使一些人面临“要么加入圈子,要么被圈子孤立、抛弃的两难选择。曾有被查处的贪腐分子就表示,“进了这个的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2012年12月18日《检察日报》)这种由“圈子文化”导致的权力非正常运行,正是政治生态恶化的信号,因此,必须加大治理力度,抵制所谓的“圈子文化”,净化官场政治生态,力促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一是防范权力过度集中,以监督机制抵制“圈子文化”。“圈子文化”之所以能够病态存在,衍生出一大批腐败群体,就是因为存在“圈子文化”的地方或部门权力过度集中。“一言堂”、“一支笔”的存在,使得个人权力很容易失控,一旦个人私欲膨胀,地方政治、经济等整体发展就会面临发展风险,而个人权力过度集中,也就更容易形成病态“圈子文化”,导致“圈子”腐败的滋生蔓延。因此,抵制“圈子文化”,就必须要防范权力过度集中,强化权力监督机制。首先,要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依托,以各执行部门为基础,促使权力实施民主化、透明化,在明确一把手权力的同时,更要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各执行部门负责人的权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促进决策、执行机构的内部约束与监督。

  其次,强化双重监督机制,以监督手段遏制“圈子文化”。监督权力运行,可以有效防止“圈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先有了孱弱无力的权力监督,才有自愿的“被苟同者”,进而成为“圈子文化”的簇拥者和参与者。在某些地方官场之所以会成为“酱缸”,主要就是因为缺乏对权力及依附于权力而存在的圈子的约束和监管,从而导致“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恶风盛行。双重监督,就是既要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又要强化外部监督。作为体制内监督部门的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权力监督,此外还应加强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和途径。

  二是弘扬党内民主,以民主机制抵制“圈子文化”。应进一步弘扬党内民主,教育广大党员讲党性,守纪律,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置于健康的、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之下,促使广大党员成为抵制“圈子文化”,净化官场生态的倡导者、践行者。党员干部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抵制“圈子文化”病态蔓延的主体。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党内民主的四大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全面落实好这四个方面的工作,真正处理好四者的辩证关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民主现状,才能有效遏制“圈子文化”的滋生蔓延,才能让政治生活回归正常和健康。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如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只要严格规范、认真落实好相关民主程序,就能从根本上消除“圈子文化”的影响,从根本上抵制“圈子文化”。

  三是加强宣传警示和教育引导,以预防机制抵制“圈子文化”。此次中央巡视组明确指出“圈子文化”的存在和危害,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化了对“圈子文化”危害的认识,促使大家深入反思反省,防微杜渐,自觉远离和抵制“圈子文化”的侵扰,更为那些“圈外”同志正了名撑了腰,明确了导向,弘扬了正气,今后还应趁热打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喊打官场“圈子文化”的舆论氛围,让官场“圈子”成为“过街老鼠”,不敢露头。

  抵制“圈子文化”,要坚持教育为先,警示为先,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圈子文化”形成气候,将“圈子文化”的病态发展扼杀于萌芽之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党性教育、纪律培训、反腐倡廉讲座、案例巡回讲演等方式加大教育预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性、纪律性,自觉依法行政,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坚持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具备识别判断“圈子文化”的慧眼,具备抵制反对“圈子文化”的能力,从源头上破除“圈子文化”陋习,净化官场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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