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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会议领导讲话稿6篇(4)

胡剑分享

食品安全领导讲话稿篇6

同志们:

今天,受高峰副省长委托,我们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李纪恒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峰副省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有关通知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要更加注重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过程监管,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强调,要加强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监管,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和体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指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民生工作,要求我们一定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机构建设、加强领导力量、加强专项治理、加强社会监管。1月18日,省长李纪恒同志在昆明市调研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时指出,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要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把好关,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保障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强化监管为主攻方向,以转变作风为重要保障,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秦光荣书记、李纪恒省长、李江常务副省长和高峰副省长多次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切实加强监管,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和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部署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省人大会、省政协通过组织执法检查和委员视察,促进食品安全政策法规落实和工作推进。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夯实基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得到加强

全省各级政府着眼于实现全程无缝隙监管,不断强化分段监管下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州、市、县、区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主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其他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部分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所,明确了专职人员,在村、居委会配置了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81个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90%以上的乡镇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三)加大投入,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能力建设投入,20xx年、2013年仅省财政就安排4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其中,投入3600余万元为129个县、市、区配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监测车,投入1300余万元为16个州、市配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流动监测车,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安排1600万元,选择了16个县、市、区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的新思路、新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安排5550万元选择37个县、市、区开展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试点建设,为下步全面建设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构建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探索经验。安排660万元,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执法、网格化监管等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重拳出击,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2013年,省政府坚持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殊品种入手,针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频发的领域开展了12个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饲料、农药、兽药,地方特色食品,进出口食品,儿童食品,旅游市场食品,食品标签标识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品,米线等食品安全领域和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重拳严打,整治行动不断深入。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明确各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将各地战果及信息报送情况等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采取每周进行全省通报排名的方式推动工作。农业部门以蔬菜高毒农药、孔雀石绿、抗生素和饲料隐患排查为重点,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工商部门把校园周边、农村市场等作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等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行政执法部门查获有毒有害米线6.5吨,病死猪肉44吨,病死牛、马、驴肉80吨,冰冻肉制品248吨,查处违法私屠滥宰窝点9个,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22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683.45公斤,取缔不合格儿童食品经营户181户,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1235.91公斤。公安机关共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987条,移送行政执法部门101条,破获各类食品安全刑事案件73起,其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9起,破获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2起;共抓获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37名,其中批准逮捕52人、刑事拘留123名、移送起诉14名、取保候审47人、监视居住1人,捣毁非法收购加工“黑窝点”、“黑作坊”137个,打掉犯罪团伙11个。

(五)树立诚信,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在突出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我省还积极树立食品安全领域的正面典型,通过多种举措,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2013年3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工业信息化委经过认真策划和组织,在全省评选出了30户“云南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企业”,为食品行业树立了诚实守信的榜样。在全国开展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中,我省第一批10户企业通过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获得了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省工商局实施食品流通环节“黑名单”管理,通过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经营者的相关信息,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建设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电子追溯系统,形成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查究的食品安全责任链。省质监局继续推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联络员制度,共向143家食品重点企业派出273名质量安全联络员。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六)创新机制,不断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举措

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强化调研工作,更加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如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通过开展风味小食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等督查调研活动,充分了解基层情况,有效促进工作落实。玉溪市推行蔬菜(水果)市场准入试点工作,严禁未经自检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蔬果上市销售;保山市为加大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起草了《保山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此外,还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楚雄州为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制定出台了《楚雄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管理办法》;文山州积极与通信公司联系,在野生菌上市期通过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食品安全预警、鉴别方法、烹饪操作等知识,预防中毒事故的发生;普洱市工商系统开展星级蔬菜示范户创建活动,制定《普洱市工商系统创建星级蔬菜示范户实施方案》;大理州整合云南省乳及乳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大理州粮油检验检测站等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成立了大理州食品检验检测院。质监部门坚持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联络员制度,并扩大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七)强化支撑,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在20xx年制定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云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基础上,2013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此外,《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云南省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即将下发文件。一批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和依法监管提供了坚强保障。

(八)加强培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系统内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省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新配置的流动检测车开展了检测技术专业培训,省粮食局开展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等。二是依托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大理学院,分别组建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和云南省食品安全滇西学院,制定了教学计划,开展了5期培训班,培训范围覆盖了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学历教育,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2013年计划招收40名食品安全管理在职硕士研究生。三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优势力量,开展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研究》、《云南省食品安全评价体系研究》,其研究成果正服务监管工作。

(九)强化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活动和关键节点,通过开展食品宣传安全周、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为食品安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省新闻办制作了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电视、广播、网络、公交车媒体上滚动播放。省工业信息化委开展了“食品安全深度行”活动,向公众介绍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的做法,接受社会监督,提振消费信心。省商务厅摄制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纪实”专题宣传片,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并在各地电视台组织播放200余场次。通过努力,2013年是食品安全报道数量最多、重点稿件最多、转载媒体最多的一年。同时,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新闻办利用报刊和网络,在全省开展了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评判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在全省开展了“云南省首届食品安全好新闻奖”评选工作,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树立了正确导向。2013年6月,全省各州、市、县、区广泛、深入开展了“云南省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了人人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严格考核,切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为充分调动各级抓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省政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与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省政府2013年20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对各州、市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大了考核力度。各地普遍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了经常性的考核工作。年初,省政府组成8个督查考核组,对各州、市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进行了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有效促进了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

(十一)关注民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按照光荣同志的批示要求,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二是制定出台了“除劣扶优——保障米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是举办了两期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为主题的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四是各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省的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上的稳定,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20xx和2013两年,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的例行监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为98.3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4个百分点。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和酒类等23大类共48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为84.7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25%。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推动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实现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目标,必须依靠改革创新,消除制约食品安全的体制弊端,强化预防为主的理念,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走出“九龙治水、水患难除”的困境;必须依靠加强法治,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旗帜鲜明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公平竞争法治秩序,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劣币驱逐良币”的困扰;必须依靠严格监管,制定好规则,当好“警察”,管好“红绿灯”,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在市场监管上履职到位,做制度和规则的“守护神”;必须依靠科技支撑,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手段,实现科学监管、效能监管,解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问题;必须依靠社会共治,强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改变单一政府部门包打天下、“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格局。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一是新旧矛盾相互交织。食品产业基础仍然薄弱,“多、小、散、乱、差”一时难以根本解决;公平诚信的食品市场秩序尚未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缺失,违法违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13年来,陆续曝光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病死猪肉”、“假羊肉”等案件,触目惊心,影响恶劣。食品产地环境污染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隐患。同时,各地机构改革进展不平衡,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有待增强。二是国际国内相互影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加深,食品产业供应链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新西兰奶粉问题、台湾地区塑化剂问题,包括一些走私进来的食品,都给我们在风险应对上带来新的问题,维护公众健康和经济发展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复杂。三是客观主观相互制约。客观上讲,国内食品监管工作起步晚、欠账多,监管力量不足,技术支撑乏力,资源条件有限,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存在严重不匹配。从主观上讲,我们对监管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还不深不透,治标和治本、短期和长远、面上和基础的工作进展不平衡;机构改革中,一些干部思想也有波动,有的地方确实还存在工作被动应付、作风漂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监管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依然存在。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当前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食品监管工作改革创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又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律认识的新高度,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

第一,深刻理解将食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的全新定位。食品安全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且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从这些年的实践看,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双汇“瘦肉精”案件主犯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了死缓。全会把食品安全领域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纳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中来部署,这一科学定位,是食品安全工作定位的重大飞跃,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而且已处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主干道”上。

第二,深刻理解建立“统一权威”机构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全新要求。过去,食品安全多头管理,部门多、环节多,各地机构设置也是五花八门,一方面,监管职责散落于多个部门,资源配置分散,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也影响监管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另一方面,由于食品产业链条长、业态复杂,分段监管要么都管、要么都不管,监管盲区、模糊地带较多,难以实现无缝衔接。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中央决定对食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对监管制度、监管机构、监管方式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仅职能要整合、机构要统一、队伍要专业,而且制度要从严、监管要规范、执法要公正,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统一性、权威性,执行力、公信力。

第三,深刻理解“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大理论观点对监管工作的全新启示。这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有机构的重组、职能的加强,也有职能的转变、市场机制的强化。职能不转变,机构改革就不会彻底,也达不到目的。但转变职能,并不一味放任不管,“放”和“管”必须有机结合,“放什么”和“怎样管”必须清晰明确。一方面,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把市场和社会能做的事情尽量放出去、放到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管到位。而且,越是减少了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越要跟上。

第四,深刻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要在发挥政府主动作用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这就要求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跳出固有的监管模式,在主体上,变单一政府主体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新媒体等多员主体共治;在方式上,变单一行政手段为法律、道德、市场等多种手段并举。

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为我们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改革创新谋求跨越发展,努力让我们的工作更加符合时代要求。

三、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2014年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也是食品安全管理新机构打基础谋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努力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一)专项整治

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通过持续不断地治理整顿,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要针对当前出现问题多、群众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食品重点品种,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加大治理力度。2014年,拟考虑开展米线专项整治、“山寨”食品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边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和隐患的排查治理。要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场所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努力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对行业共性、“潜规则”问题,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顺藤深挖、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二)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各地方齐抓共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一要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办自身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多协调、善协调,促进部门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特别是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要用好督查考核这个手段。二要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三要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要予以曝光,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三)理顺机制

要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理顺食品监管体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做到机构在哪里、职能和责任就在哪里。要以食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理顺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把过去存在的薄弱环节予以加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整合质监、工商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涉及到的部门要积极配合,不折不扣地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确保新建成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能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业要发展、人才是根本。尤其是新组建机构,队伍建设乃重中之重。要适应建立“权威”监管机构新要求,针对新建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监管干部队伍。

(四)夯实基础

一是加快基层监管网络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在基层,成果体现在基层,治理任务完成靠基层。要进一步加快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尚未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地方,要尽快设置到位;积极开展“一专三员”试点工作,配齐配强专门人员和协管员、信息员,确保基层有人员管理、有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抓好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建设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经验。要注重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县级监管队伍的装备配置,配备必需的快检设备、现场调查取证设备等,为加强监管创造良好条件。

(五)示范引领

一是抓好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县、市、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典型引路,带动更多的地方行动起来。二是尽快出台《云南省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继续表彰一批诚实守信的食品行业企业,树立食品行业诚信标杆。四是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等制度和措施,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食品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六)强化支撑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尽快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云南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抓紧修订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二是健全标准体系。要针对我省实际和特色食品,主动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同时,鼓励食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三是做好资金安排和督促检查。抓紧做好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工作,加强对各类监管项目实施的管理,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七)加强宣传

能否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已成为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功。我着重强调四点:一要“早说话”。舆论引导贵在早。“三人言虎”、谎言说多了就会被当真。所以,要下“先手棋”,加强舆情监测,早发现、早研判、早引导,全力压缩谎言和负面舆论的空间。如果我们反应不快、应对迟缓,等到“点”上的事情炒成了“面”上的问题,正面舆论被负面舆论所绑架,形成一边倒的舆论后再扭转就难了。二要“敢说话”。主动做工作,主动发声,说错一两句话是可以原谅的。如果遇到重大问题静默失语、麻木不仁、不敢担当,造成严重的舆论误导,那才是不可原谅的。三要“会说话”。发布信息首先要实事求是,但也要讲究策略。在强调公开透明的同时,要兼顾群众感受,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何时发布、谁来发布、以什么口径发布,都要充分考虑社会解读后的效果。四要“说对话”。要传播正面观点,宣传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抢占舆论“制高点”。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读误解等,要以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置,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基本原则,及时进行澄清。

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极具艰巨性、挑战性。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需要我们振奋精神,鼓足做好工作的干劲;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需要我们真抓实干,取得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实效。

一要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党和政府分忧,人民群众谋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是党和人民的重托和信任,也是我们职业生涯中的大事。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有一股干事创业的精神气,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进取心。在任务面前,我们要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在困难面前,我们要迎难而上、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在压力面前,我们要心无旁骛、埋头苦干、甘于奉献,争取拿出实效、赢得理解。要树立不进就是退、无功就是过的思想,扑下身子抓工作,坚决抵制任何庸懒散奢的行为。只要我们坚定信念、攻坚克难,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多谋真招实策,就一定能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二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核心是履职能力。要认真学习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规范、国际经验等,把握理论规律,掌握监管技能。要深入调研。体制改革后,监管对象、工作机制、工作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情况层出不穷,很多问题找不到标准答案。必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沉下心来,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让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制定“接地气”,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

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一个实际行动往往胜过一打纲领文件。改革过程中,头绪很多,任务繁重。我们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是没有出路的。要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大家要在细化实化具体措施上下功夫,在一抓到底、抓出实效上用真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奖优惩劣、奖勤罚懒,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领任务、抓落实。带着大家干,干给大家看,形成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要转变作风、树立新风。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整改措施。要深入企业,暗查暗访,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各级监管部门都要依法规、按程序、照标准开展各项监管工作,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坚决纠正不依据法规、不遵守规程、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的不正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春节即将来临,食品采购消费又进入高峰期。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节令食品特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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