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主题稿件精选
有一句话广为流传,“生命诚可贵,幸福价更高。若想无事故、安全要记牢。”可见安全在生产中的重要性。那么关于电厂安全的话题需要怎么发言,才能打动听众?今天学习啦小编向你推荐电厂安全稿件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电厂安全稿件篇【1】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火电厂装机容量的增大,以及设备结构和技术含量的不断提高。火电厂的安全事故概率也随之增加,本文笔者简单的论述了火电厂的安全管理。
电力安全生产是体现发电企业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正如原电力工业部某官员所言,安全事故的原因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安全事故的原因有设备问题,也有人的问题,主要是人的问题。管理问题和人的问题集中反映了领导的管理思想问题,不抓好企业领导人的管理思想问题,企业的安全管理难见成效。发电企业综合管理落实在安全工作方面,必须坚持设备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人员是保证的原则。安全工作只有从这3方面抓起,才能加强设备深层次治理,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提高人员素质就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班组安全基础、生产技术基础的管理工作。
一、建立现代发电厂安全管理体系
近些年来,全国各大发电公司逐步由高能耗、高污染的小电厂向大容量、低能耗、科学化、规模化、经济化的大容量机组发展,管理上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阶段。因此,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弊端,如管理环节复杂,渠道不顺畅,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完善,管理人才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这些弊端严重影响了电力企业安全系统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管理。
第一,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改变车间的安全专工由车间管理、班组安全员由班组管理的旧模式。实行车间的安全专工直接由安监部门管理,作为电厂安监部门下派到基层的安全监察代表,行使电厂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职能。班组安全员则直接在车间安全监察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属车间派驻班组的安全监察员。这样就形成了垂直管理的安全网络。各单位和部门对安监部下派的安全监察员、车间下派的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均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归属安监部。人员的选定由车间推荐,经安全部门考核、认定、批准后方能上岗。
第二,建立企业内部安全评价制度。
20xx年华北电网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在全网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专家会诊的方式具有消除隐患、可超前处理事故的优越性,可以借鉴到企业内部中来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评价制度。由企业组织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专家级人员对厂下属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安全评价,每年举行1~2次,并根据评价及时整改,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第三,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
在安全管理中建立安全效益双百分考核制度。根据安全责任实施百分考核,按事故责任与安全百分考核挂钩,扣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者的安全百分奖励,从而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有机、紧密地结合,达到警戒的目的。通过强化落实责任制,从厂长到每个职工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将安全责任制的重点落实到基层
班组,班组落实到个人,从而真正形成了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车间控制障碍和轻伤,全厂控制重伤和事故的3级安全控制体系。 第四,强化设备及生产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安全工作有依赖于设备这一硬件做基础,再好的安全管理模式如果没有好的设备做基础也不行。在设备管理上,应利用大小修 低负荷期间及时消缺,保证设备健康,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定期轮换和定期试验工作,整治生产区域不安全部位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完善技术诊断工作。
第五,抓好信息反馈。
建立健全危险因素信息反馈系统,对日常检查或定期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规定实行信息分级反馈和整改。现场能马上整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事故隐患较为严重的,要求停工进行整改。各项隐患整改都应形成记录,对各类事故隐患都应实行闭环管理。
第六,建立安全培训机制。
培训是提高职工全员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结合企业改革,建立全员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分批、有序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同时,对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也进行分期、分批的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核制度,与在岗的安全培训、专业培
训有机地结合,将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技术素质,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础。
二、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发电企业的头等大事,围绕安全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考核,一定要突出“严”和“实”。“严”是严格管理,“实”是实实在在地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及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指导思想要明确,要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从严真管。各级领导及安全监察人员要树立严格执法和从严考核是对企业及职工最大的关心和爱护的一种责任心。也只有在一个良好的管理体系下,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去操作和执行,才能将电厂的安全工作做扎实牢固。
电厂安全稿件篇【2】
安全一词出于汉代焦赣的“道里夷易,安全无恙”,历经千年而恒古不衰,那么什么是安全呢?简而言之,安全就是一种不受伤害、没有危险的状态,而就是因为这种状态的存在,我们的国家得以发展,我们的家庭得以幸福,我们的生命也充满了活力。
当前,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全国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成上升趋势,仅20xx年一年时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3万起,事故死亡72000人,平均每天就要有200人在事故中丧生。生命的可贵在于珍惜,而当事故到来的时候是她又是那么的脆弱,当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离我们远去,当我们再也无法看到他们熟悉的脸庞,哀伤在刺痛我们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安全是生命的基石,有了它生命才能永葆鲜活。
20xx年1月1日,当全国大部分家庭还沉浸元旦的喜悦当中,有一个家庭却被突然到来的噩耗打击的风雨飘摇,一个年仅24岁的青年在那天走向了生命的终点,他是我以前的同事,去年入冬的时候被借调到重庆一个水泥厂的自备电厂,在那里由于工作认真、积极,不到两个月时间就成为检修班的代班长,出事那天他们去检修螺旋除渣机,当检修工作完成以后,由于疏忽有工具遗留在机器内部,而我这个同事就进去取工具,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机器转动了,但其他人员惊恐地拉下就地电源后,他已经没有了呼吸,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在几秒的时间被事故夺去。噩耗传至家中,母亲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已离他而去,去报丧的行政人员被当成骗子赶了出去,在当
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母亲、父亲奔赴重庆,而等待他们的是养育了20几年的儿子冰冷的遗体。
惨痛的教训再一次告诫我们,只有尊重安全,我们脆弱的生命才能够得到呵护,公司的效益才能稳步攀升,社会的发展才能步履坚定,家庭的幸福才能久远绵恒。违背它,我们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失去生命、遭受创伤、蒙受损失,所以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再谈安全这个永恒的话题,杜邦公司的“所有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安全原则,与我们安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不谋而合。安全工作的核心在于预防,防范于未然,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作为电力生产的企业,我们公司高汽温、高汽压、高电压的设备随处可见,安全这根弦时刻要紧绷,一定要树立一种“安全工作,我的责任”的理念,把“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现实生产活动中我们不缺乏制度、条款,而是缺乏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只有安全二字深入内心,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工作中做到曲突徒新,生命之花才能永久绽放。
电厂安全稿件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第四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电力企业使用、研制和不断推广有利于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的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和经营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
第二章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条 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具体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 电监会设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行使以下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安全生产的规章、标准。
(二)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
(四)对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调查。
(五)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六)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章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网安全,南方电网与其他区域电网联网线路的安全责任由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具体在联网协议中明确。发电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第九条 各电力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主要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一)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
(三)制定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 电力系统安全
第十条 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有责任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 电力系统运行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统一、科学的调度协调体系。
第十二条 电网运行管理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防止电网失稳导致崩溃;组织编制适合本网实际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三条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
调度机构应当加强网、厂协调,建立电力系统安全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做到令行禁止。
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的事故或遇有危及电网安全的情况时,调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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