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00字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以下是为您编辑整理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 ,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 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 不要 。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 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 过程很重要 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范_文_先_生_网)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昨夜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心情久久久久不能平复。
那是一个关于爱和信仰的故事,那一刻,我忽然相信了前世今生,缘起缘灭,自然而然。
在拉且说了那个前世今生的故事之后,“我”迎着山风,听着诵经声、转经筒声,一直流泪。“我”看到千万鹰飞,站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走过了前世和今生的回忆,走过了一条艰辛又温暖的朝圣路,从此心怀慈悲,心灵充盈,灵魂飞翔!
去朝圣,只是为了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风景,拍你拍过的山水。去朝圣,只是为了途中与你相遇。
去朝圣,见证了信仰无尽的力量。去朝圣,遇见了前世的恋人。
去朝圣,一路微笑,一路泪流,一路感动,一路感恩。书的文字很温暖,我极喜欢。
女人和男人邂逅在一次展览,女人穿着天蓝的长裙在展厅望着一幅名为《朝圣》的照片,这照片就是他拍的。
他每天等在这里,终遇见了这个可以读懂他照片的女人。
他还是不停地穿行在隐秘的山林里拍摄种.种照片,让城市的人们感受看到不一样的力量。
他在一次拍摄中永远没有回来,他永远消失在那片山林里了。
她说,追随着你的足迹而去,成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成了我这么多年来默默回忆你的生活方式的回应。
于是,她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不为别的,只为途中与你相遇……
“那一天,背上行囊,不为朝拜,只为奔向你的怀抱;
那一月,转动所有经轮,不为超渡,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
途中曾有那么一刻,女人在看藏戏的时候,看到一个带红色面具的男子,用她熟悉的声音跟她说:“是你啊!”
是他。她在途中遇见了他。
那么熟悉,时光静止,原只是幻影。
我想,他们的灵魂在那一刻真是交汇了。
途中遇见了一个广州的觉姆,一个美丽的女子离开了尘世,在色达佛学院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她说,前世定是欠下了很多债,今生要修行偿还,让众生安乐。
她们在屋顶彻谈,她告诉她关于拉且前世和女人前世的爱情故事,
女觉姆的话,让人感动。
前世很幸福,央金和喇嘛,一直为爱和信仰而活,
今生也幸福,有深爱的人,
前世今生,都遇见了最爱的人。
都市的人,活着好累,没有信仰,想爱却没有值得爱的人。
今天和小马两个人在杭州唱歌,畅谈自己的无奈,二十六的姑娘,没有男朋友,所有人都着急,
我们都是很好的姑娘,只是今生我们的爱人还没有出现,而今生我们的爱人是一定会出现的。
直到那时,我们会发现,曾经的孤独的日子,都只是为了等待你的出现。
用六字真言祝福我,也祝福小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本看似普通的游记,却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有一种温馨,有一种爱恋,有一种不能名状的酸楚,交织着,构成我对这本书的全部情愫——《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失去自己爱人的女子,沿着他的足迹,亦步亦趋,去追寻曾经的梦境,去寻找他的身影。有时候,对于一个地方的痴迷,仅仅是因为那里的人,或者,消失在那里的人……我无法想象,当她,一个弱女子,听到丈夫消失在神秘山谷里之时,是怎样的痛彻心扉。然而,她却仍旧坚定地上路,去圣洁的地方,去美丽的边境。或许,冥冥中,他在指引着这条路,告诉她何处是安心之地。当她踏上大片大片的草原,穿过丛林,看着头顶触手可及的白云,听着寺庙传来的庄严的钟声,她的心,在那一刻变得宁静而安详。她用自己的方式记录下这点点滴滴,用自己的方式去怀念,去追忆。她一次次地呼唤:我在这里,而你,又在哪里……
当庄严的宗教与爱情交融,当空灵美丽的大自然与追忆织错,一切都显得如此圣洁而不可玷污。我突然想到《山楂树之恋》。同样是写爱情,一个纯洁到透明,一个神秘如薄雾。当宗教成为书中的主角的时候,我总会有几分敬畏。但,不管怎样,凄婉的爱情总会让人叹息不已,默默为他们难过一段时间。上天是不公平的,它让两个相爱的人不能白头终老;然而,上帝又是最公平的,它让她走过他的路,感受他的气息,明白他的追求,完成他的遗愿。如果说人生会有遗憾,那么遗憾,或许也是一种美丽。
我也渴望,能走一遍这些古老的壮丽,这些庄严的空灵。每到一处,都用相机留下所有的美好。并且,我也在深切地呼唤着我的未来:我在这里,而你,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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