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语文九下第19课鱼我所欲也
初三语文的学习,同学们一定要多花时间和功夫,一点一滴积累,牢固掌握所学的知识点,让自己不断进步,语文成绩更上一个台阶。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初三语文课文的学习指导,供大家学习参考。抽时间温习巩固,语文成绩一定会不断提升。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问题探究
1、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3、“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4、“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5、“非独贤者有是心也”,“是心”指什么?
指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
6、课文中运用了许多两两相对的句子,它们的句式相同,意思相近或相反,试找出两个这样的句子,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⑴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⑵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第1句意思相反,第2句意思相近。这些句式使行文流畅,论证严密,语气连贯,气势恢弘。
7、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提示: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由此及彼,由浅人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鱼我所欲也》阅读练习及答案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令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文段中加点的词。(4分)
之 蹴 辩 已
2.翻译划线句“此之谓失其本心”这个句子。(2分)
3.填空: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这属于________ 的论证方法。文段中着重论述了“__________ ”比“_________ ”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3分)
4.请任意写出文段中具有对比性的一组句子(内容)。(2分)
(二)
1. 下列加点字解释相同的两组是(4分,每个2分)( ) ( )
A. 弗敢加也 万钟于我何加焉 B. 故不为苟得也为宫室之美为之
C. 得之则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D. 乡为身死而不受便扶向路
E. 宫室之美 吾妻之美我者
2. 用现代汉语翻译句子。(4分)
(1)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2分)__________________
(2)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2分)___________________
3.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珍爱生命”,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对此,你是怎样看待的?(3分)______________
4.作者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列举了“不食嗟来之食”的事例,请你给本文补充-个论据。(2分)___________
5.儒家认为“性相近,习相远”,即人们生来本性是相近的,都是善的,由于后天的社会环境与物欲使人的“性”差距变大,有人变“恶”了。阅读选文第一段,想想第一段中哪一句和这一观点相近,并写下来。(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加.之,结构助词,的。 蹴,用脚踢。辩,通“辨”,辨别。 已,停止,放弃。(4分)
2.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天性、天良)。(2分)
3.举例 义 生 (3分)
4.“乡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对比;“乡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对比;“乡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对比; “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对比。 (不用原文,用自己的话叙述也可。)(2分)
(二)
答案:1、B D
2、(1);(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宁愿)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2)过去宁可死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它。
3、我们每一个个体,由于身体的、技能的原因,有着不同的特长与能力,只要为社会的正义事业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个好市民。我们不能完全赞同一些人提出的“遇到暴力事件不要反抗”的理念,但这种“反抗”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对自己,可能是身体的损害;对家人,是失去亲人的悲伤:对国家,则是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在逞匹夫之勇。我们倡导的见义勇为,应该是“巧为”、“智为”。
4、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
5、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