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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时政高考作文热点素材(2)

芷婷分享

  4.“亚洲版奥斯威辛”应被全世界记住

  77年前南京那个最冷的冬天不仅应该被中国人铭记,更应该成为全人类共同的伤痛记忆。12月13日起,时为中国首都的这座城市陷落后的一个多月里,侵华日军血腥屠杀了30多万无辜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强奸抢劫、焚烧破坏,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77年后,中国将首次以国家名义悼念那场灾难中的死者,在13日举行国家公祭。这意味着中国要进一步固化以南京大屠杀为代表的日本侵华罪行史实,并将其上升为全中国、乃至全人类的共同记忆。

  由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决定设立的这个公祭日,将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77年后才来临的以国之名的公祭,正是要与当前一些人的“历史健忘症”针锋相对作斗争,尤其是警示以安倍晋三为代表的日本右翼正视历史,妥善处理现实问题。

  南京大屠杀事件被称为“亚洲版的奥斯威辛大屠杀”,是二战期间侵华日军诸多暴行中最集中、最典型的一例。南京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早已将日本军国主义永远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

  但一段时期以来,日本右翼质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抹黑幸存者,甚至将南京大屠杀诬为虚构,辩称为是为镇压俘虏叛乱,试图将真实的历史记忆彻底抹去。他们还参拜供奉有侵略并屠杀中国人的日本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

  他们甚至篡改历史教科书,企图将军国主义的侵略历史从日本人特别是日本年轻人的记忆中抹去。不少日本人不知道有南京大屠杀,却只记得日本是原子弹爆炸的受害者,认为二战中日本是受害国而非加害国。否认南京大屠杀及其他战争残暴行为,实际上成为日本右翼否认侵略历史、进而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突破口。

  中华民族在二战中遭受了巨大伤痛,在国家层面集中祭奠死难者,这与中国的大国地位相符,也符合国际惯例。二战后,美国、俄罗斯、波兰等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形式祭奠遇难国民,加强民众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的历史记忆。

  令人遗憾的是,南京大屠杀的国际认知度比起二战中的其他一些惨剧,要低得多,没有获得相应的历史地位。

  在西方,由于战后美国对日态度的变化及东西方阵营的长期对峙,南京大屠杀历史一直没有引起国际社会足够关注。今天,许多人不了解这场灾难。

  今天,欧美国家的一些人对中国在二战中的历史贡献刻意漠视,在中日历史和领土主权争端中采取纵容日本一再破坏战后秩序,这就是新的绥靖政策。这是遗忘历史的表现。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忘记历史必将重蹈覆辙。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曾说,如果我们不向历史学习,我们将被迫重演历史。

  因此,在明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前夕,中国举行国家公祭,是对日本右翼的警示,更是要让这段惨痛的历史在全人类的记忆中扎根,防止历史悲剧重演,从而维护世界和平。

  随着越来越多亲历与见证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衰老、离世,以国家公祭的方式掸去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上的灰尘也十分紧迫。

  中国人认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只有敬畏死者、追念先逝,社会之风俗道德才可以渐渐笃厚起来。在当今中国,举行这样规格的公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的“爱国”等主张相契合,不单是对死难者的祭奠,更是对民族精神的一次唤醒,以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此间观察家指出,中国强化民族记忆的目的不是为了渲染仇恨。正如已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所说:“要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

  5.聚焦传统文化引发热烈反响

  中央电视台2月27日在北京召开百集大型纪录片《记住乡愁》(第一季)研讨会。

  中国现有村庄约60万个,其中古村落约有5000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界定为传统村落的有1561个。这些村落大多始建于明清时期,有的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部分村落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百集大型纪录片《记住乡愁》,从中选取100个以上的传统村落进行拍摄,实地走访,真实记录,一集一村落、一村一传奇,围绕“忠孝勤俭廉,仁义礼智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传统村落的千百年传承,讲述一个个生动感人的古今故事。

  第一季60集节目于2015年1月1日起,在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每晚20点黄金时间首播,目前已播出50多集。节目播出后引发海内外观众强烈共鸣。上海观众赵韬说,《记住乡愁》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维系社群,立规范,建秩序,可供今天大都市中的社区借鉴。深圳观众郝丽萍说,《记住乡愁》是对正在快速消失的中国乡村及民俗文化史诗般的记录,很有史料价值。南非观众陈一凡说,节目每集或以一个村庄,或以一个家族,上溯祖宗之德之源,平叙当世安详和谐,深究根源,娓娓道来,展现了一种安详、和谐、质朴、怡心怡性的乡村生活。

  与会专家学者对纪录片《记住乡愁》给予高度评价。古建筑学界专家认为《记住乡愁》是“立体的教科书,现成的博物馆”;历史学者认为《记住乡愁》呈现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民俗学者从《记住乡愁》节目中看到了一个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石;社会学家认为,在传统古村落中留下了许多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宝贵智慧和经验,对于当代社会来说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6.邹碧华留下的法治遗产

  成熟的法治期待成熟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而成熟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萌芽于对专业素养的深耕和对职业伦理的自觉

  上周三,上海一位优秀的法官离开了我们,按中国人的传统风俗来算,昨天已是他的“头七”。7天以来,不分南北,无论上下,法官、律师、教授、学生……整个中国法律界都在惋惜他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深厚学养,回忆他维护律师职业尊严时发出的不懈呼声,谈论他殚精竭虑操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忍辱负重。

  如果谙熟中国法律职业发展的个中曲折就自然心下明白,邹碧华身后的哀荣不仅仅是业界向其本人的集体致敬,也是各种法治力量一次不同寻常的和解。尽管分享着共同的知识背景、共同的法治信仰,可这些年法庭之上法官与律师常常势若水火,学院内外理论与实践往往形同陌路,偏见与隔阂深埋在缺乏信任的互相鄙夷中,这种法律职业的四分五裂让人痛心疾首。但是,邹碧华的突然离世,却像是触动了联系着各种法治力量共同的神经,自发地融合成了不多见的同声共鸣。

  为什么我们在邹碧华身上求得了最大公约数?

  成熟的法治期待成熟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但它从来不是脱胎自华丽空洞的概念,却萌芽于对专业素养的深耕和对职业伦理的自觉。

  多年来司法公信力不高,法律职业的社会形象常常被污名化,个中缘由难以回避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职业化之路上的跌跌撞撞。职业化如若效果不彰,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伦理就参差不齐,结果将导致即使一批批法律人怀抱着法治理想进入这个行业,却会面临“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命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众人眼中,邹碧华的学识、胸怀、视野和对司法的热情,吻合了人们对成熟法治里一个职业法律人纯粹品格的企盼,他们对邹碧华的致敬也是对自己心中法治的重新确信。

  而对于业界来说,这次共同体意识的意外动员,更要归功于邹碧华站在整体的高度与个别陈见拉开距离,由此弥合分歧、达成和解。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凝聚起法律职业最大共识、重拾社会对司法权威应有尊重、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未来的真诚信仰。正如他自己曾在一篇博文中写道:“当法官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法庭内就会建立起一种信赖的气氛。当这样的法官多起来的时候,整个司法就会获得受人尊崇的社会基础。”

  然而,邹碧华的难能可贵,恰恰反衬出现实中这种职业品格其实并未普遍建立起来。因此,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当邹碧华成为一座为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仰望的高峰时,他所留下的法治遗产,他在无数人心中种下的法治想象,却让我们无法仅仅满足于停留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复查聂树斌案: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这一天,最高法此举无疑将重重地载入中国司法发展的史册,也必然会在中国捍卫司法公正的进程中竖立起一座里程碑。

  ……

  “每一个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也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极为引人瞩目的聂树斌案,如果最终无法得到公正的审理,如果最终不能公布一个符合程序正义的法律结果,中国的司法将无法托起全体公民的信赖。反过来,聂案进入异地复查阶段,尽管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但已经激发了许多失望者的期盼。三年前,南都社论曾经将再审聂树斌案,喻为中国司法面临的自救之役;三年后,最高法指定异地复查,也许可以被看做是中国司法一种迟来的自救。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它只会迟到”,但愿这句出自法官休尼特的脍炙人口的名言,最终能在聂树斌案上得到实现。

  社科院学者: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

  中国社科院学者房宁认为,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好比汽车大还是司机大。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线,而是一个可能性的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

  法治不是终点

  ……

  在中国,和法治建设一样热闹的是关于法治的思想论争。这个论争主要在“要不要法治”和“要什么样的法治”两个层面上发生,但是在这两个层面上都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不论在官方还是在学界,或是在普通民众的理解中,这两个层面都还处于毛坯状态。

  我的上述分析角度,是受到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於兴中最近出版的《法治东西》一书所启发。这本书提出了被很多人忽略的关于法治的第三个层面的问题—“除了法治我们还应该要什么”。这本书有宏大的思想关怀,构建的是关于多维文明秩序的宏大理论,提出了一个超越法治的理想社会图景。

  为什么除了法治我们还需要其他力量?於兴中在书中写道:“一个完全建立在智性和法律之上的法治社会只能造就一大堆现世主义的个人主义者,却孕育不出秉性健全的人来。”

  我在这里只用於兴中的理论来分析上述这件生活琐事。当我们面临一个问题时,我们诉诸的终极因素是什么?除了计较功利得失的法治理性之外,还有讲究个人德行、素养、友爱等修为的心性,还有注重虔诚、悲悯和宽容等属于宗教领域的灵性。这些构成了每个人内心的秉性结构。我们在何时何地何事上愿意诉诸哪一种秉性,这对每个人能够获得怎样的人生意义至关重要。

  因此,在很多问题上,我们面临着“法治或其他”的选择。按照我对《法治东西》的理解,只有在“人生必需”的意义上,我们才应该首先诉诸法治。这些必需包括构成人的生存和尊严的基本要素,在法律上往往表述为人的各种基本权利,但对于不构成人生必需或是人生必需中属于无关紧要的内容,我们可以甚至应该从其他角度来考虑。

  最后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当我在谈“法治或其他”之时,这种选择只限于普通个体。对公权力而言,除了选择法治别无旁路,因为在不受法治约束的公权力之下,没有人的“人生必需”是安全的。(叶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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