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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四个不为实施方案学习心得3篇

刘丽分享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群众所盼。下面是学习啦带来的乡镇干部四个不为实施方案学习心得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乡镇干部四个不为实施方案学习心得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由于一些原因,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懒政不作为,“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等现象在一些官员身上不同程度存在。为了不出事、不担责,一些官员甘当“太平官”“庸官”“懒官”,能推就推,能拖就拖。

  在从中央到地方密集的“打虎”、“拍蝇”之后,一个随之出现的问题是,官方群体中出现了慵懒畏避之风,怕担责、怕出事,能躲就躲、能停就停,已经上马的项目暂停,正在审批的项目暂缓,给国民经济及社会治理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当然,出现这样的局面并不难理解。在相继落马的“老虎”、“苍蝇”里,曾被誉为“干吏”、“能人”者不在少数,这给人造成一个感觉,干得多、错得多、贪得多、倒得快。实际上,这种感觉在某种程度上并不错,在一些潜规则、不正之风严重泛滥的领域,一些被证实“塌方式”腐败的地区,干得多,所附带的,确实是贪得多。上马一个项目,即产生一笔灰色收入,提出一个规划,就暗含着一块非法利益。在这样的畸形生态下,“大干快上”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意味着“大贪快贪”。

  那么,这一问题怎么解决,随着反腐的持续推进,腐败者被清理之后,如何防治因恐惧、怕担责而出现的懒政畏避、消极施政?针对这一问题,一些地区拿出了自己的方法。有的地方将懒政不作为者“召回”、“回炉再造”;有的地方开出了严厉的问责条例,问责懒政不作为;有的地方则提出在考核中引入群众考评,以群众考评考量部门工作。

  不能否认这些方法有其效果,但总的来说,这些措施的局限也相当明显:一则,这些措施的目的主要是“治吏”,而非“治官”,但现实中,为官不为、懒政退避问题的核心乃是“官”的不作为;二则,这些措施终是治标而非治本、治一隅而非治全局,虽有一时之效,但无法建长久之功,更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官场风气。

  就此而言,治理懒政退避、为官不为的问题,一是应该以“官”为治理对象。“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个腐败官员、懒政官员将恶化一片机关的生态;同样,一个有作为、有魄力、有才能的官员将带动起一个领域、一个部门整体工作面貌的焕然。解决了“官”的不作为,提纲挈领、以大官带小官、以官带吏,“吏”的懒政也将迎刃而解。二是应该通过奖惩、选人用人机制,从根本上扭转政府工作作风,将被动的“要我干”转变为主动的 “我要干”、“我想干”,将背后鞭策的力量内化为想做事的内在动力,使“勇于改革”、“勇于任事”成为新的官场“成功学”。三是通过反腐从“治标”向“治本”的调整,为能人干吏创造“能干事”的平台,以及依法依规也能干成事的清明空间,这一点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解决懒政不作为、畏避不施政,即是建立“有为者上”的政治生态。而这并非简单地“问责”一两个小官、“召回”几个小吏就可以实现的,所需要的,是中央层面上的“顶层设计”,是配套机制的“一揽子”调整,是持续深入的“打虎拍蝇”对官场风气的廓清,是敉平不同利益板块之间的断裂、疏通政令“中阻梗”。

  篇二:乡镇干部四个不为实施方案学习心得

  “领导干部要做到在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徐守盛在今天下午召开的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法治湖南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方针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一个地方的干部,想不想干事,能不能干部,会不会干事,不仅事关干部队伍整形象,反映当地政风民风,更关乎地区的长远发展。“干部尽责,事业兴旺”。当前,湖南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功坚期,既有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验、外部环境考验,又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该如何带领全省人民阔步前行,率先实现“中部崛起”,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作为“中流砥柱”,更需要全省各级干部身先士卒,躬行实践,奋发有为。徐守盛书记的“四个不为”,不仅是对全省干部的殷殷期待和深情嘱托,更是各级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

  “四个不为” 体现宗旨意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推翻“三座大山”的统治,从建立新中国到“两个百年”目标的提出,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为得就是中华民族屹立世界之林,图得是人民幸福、安康。我党自成立之日,就决定了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继承党的光荣传统,让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理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这不仅是党章要求,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四个不为” 践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法宝,是我们获取动力的源泉。实践证明,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依靠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不竭力量,才能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当前,有的干部漠视民意,无视民情,不管民生,对群众的诉求不理不顾,对群众的困难不闻不问,更有甚者,不牺损害群众利益,做违法乱纪的勾当。“四个不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警示我们,“群众利益无小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唯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扬,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得到最广泛、最充分的群众基础。

  “四个不为” 彰显党性觉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角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共产党员的称号决定了我们时时处处、一言一行都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人民公仆的称谓更要求我们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随时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一切。能不能在思想上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在生活中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仅考验着个人的为人为官品德,更彰显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持“四个不为”,设定纪律“红线”,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以实际作动作出表率,党员的形象才会高大,为官从政也才会真正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

  篇三:乡镇干部四个不为实施方案学习心得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上级所点。目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如火如荼。此次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而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去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必要举措。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过程中,因执行主体中的中间环节、中层干部出现某种问题,导致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深为人民群众所诟病的现象。其突出表现为“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上下急中间怠”,一般性表现是工作“打折”,特殊性表现是办事“走样”,经常性表现是工作“拖拉”,极端性表现是作风 “腐败”。对于这样的行为,要坚决治理,坚决说“不”。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发展所需。当前各地改革发展正面临多重考验,既然当上领导干部,就必须自觉担起这个责任,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肩负起加快当地发展的历史重任。从自己带头做起,理直气壮对自己工作负起责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纠正错误,弥补不足。更要在面临重大困难和考验时,顾全大局、挺身而出、主动担责,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以夙兴夜寐、争分夺秒的劲头,抓工作、解难题、促发展,绝不允许庸官懒政、“为官不为”等问题拖后腿、坏风气。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群众所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地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治“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但是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一些老百姓反映,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是好转了,但事难办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干部存在不拿好处不办事,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这一现象亟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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