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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思践悟心得体会

小兰分享

  党员要进行学思践悟,这样才能带头加强自身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党员学思践悟该如何做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学思践悟心得体会,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党员学思践悟心得体会篇1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谈到,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是一个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的过程,永无止境。学习必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得进去、浅得出来。在“学思践悟”的风气中,天筑集团开展了一些列的活动,这里以”新一轮的观课议课“为例,谈自己的深切体会。

  学习是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前提和基础。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和信息化时代,很多知识需要我们重新学习,很多领域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与把握。时代发展日新月异,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一定要坚持学习、锲而不舍,做到温故知新、闻一知十,学而不已、日有所进。

  思考是探讨分析并破解难题的有效办法。“世事深如海,要得细思量。”人贵善思。学习不善于思考,就会对许多问题一知半解、困惑不解。通过思考,就可以获得真知,力求把握事物的基本特征,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新形势下,我们各项工作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审时度势,密切结合实际,认真思考,深入辨析,使学习与思考的过程成为创新与超越的过程。

  学习与思考的落脚点在于实践。“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施耐庵在《水浒传》中曾用“赵括徒能读父书,文斌殒命又何愚”两个典故告诉我们,只有书本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只重“知”而不重“行”,只会纸上谈兵而盲目出击,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这9个字不是什么典籍的原话,而是新任国务院同志从读书、做事和文化熏陶中,悟出的一个道理。也可以说,这是同志在长期的学习、工作实践中探寻的一个规律,并且用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语言归纳表述出来,堪称“善学善悟”的典范。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也要以其为榜样,在学习、思考、实践的过程中加深领悟,做到边实践、边领悟、边探索、边总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发现与掌握工作的规律。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总之,学、思、践、悟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的过程。让我们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履职践行能力。

  党员学思践悟心得体会篇2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扎实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按照中央、市、区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我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并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在学中思、思而践、践后悟,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守责任担当。下面将我的学习、思考与感悟所得,跟各位分享一下。

  一、带头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作为局纪检书记,我带领局纪检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及区纪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学思践悟”专栏文章一一下载下来,进行细致研读,并在局党建之窗QQ群上开展专题交流讨论。此外,在业余时间,我还注意拓宽知识面、丰富知识储备,尤其是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泛、任务越来越繁重,腐败现象却越来越智能化、腐败手段越来越隐蔽,这就要求纪检干部要有更强的洞察力和鉴别力。

  通过系统地梳理学习,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深刻领会到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决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认真细致地研读,我切实提高了理论素养,提升了思想境界,增强了履职能力。

  二、认真学思践悟,切实履职尽责

  一是纪检干部必须做党的忠诚卫士。纪检干部作为党内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必须对党忠诚,要担当好党的忠诚卫士的角色。打铁尚需自身硬。纪检干部首先要政治坚定,始终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紧跟党走,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要清正廉洁、一尘不染,要经常用党章对照自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用党的标准衡量自己,用入党誓言提醒自己,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确保党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

  二是纪检干部必须心中有责。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又强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出多少。”作为纪检干部,更要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反腐败斗争中和作风建设中,纪检干部一定要坚定地履行监督责任,树立神圣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做好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捍卫者;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对不良风气、不良现象敢抓敢管,始终保持一股凛然正气和无所畏惧的勇气,做好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的保健医。

  三是民政纪检干部必须心中有民。记得习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标,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支持。腐败现象是人们深恶痛绝的、是党纪国法绝不能饶恕的行为,民政系统从事的是民计民生的工作,更不允许出现任何问题,否则将会产生更加恶劣的影响。作为民政纪检干部,更要深怀为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切实让民政的权为民所用、民政的利为民所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将人民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三、结合民政实践,抓好责任落实

  民政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愁的德政善举。民政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局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局纪检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有效地抓好相应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按照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充分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科务会等机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清廉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市、区两级的有关要求,号召并引领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思想观念,在思想上构筑牢固的反腐败防线。

  三是进一步严格督查。结合民政业务实际,认真做好各风险点的防控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继续坚持主动邀请审计部门上门,对局重大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杜绝其中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切实预防腐败,让财政资金真正用在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上;继续坚持做到大项资金的拨资使用由分管领导报请行政一把手,由局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结合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局纪检委采取不定时对各科、室、所进行突击检查,对人员出勤、工作秩序、行为举止、接人待物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窗口服务单位,加强了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学海无涯,唯勤是岸。新的形势、新的常态要求我们纪检干部学习的东西很多。因此,在今后的时光里,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一边领悟,为切实提高纪检工作能力而不断地学习。

  党员学思践悟心得体会篇3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信息量大,内涵丰富,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表述尤其引人关注,从中可以读出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持续深入思考。

  梳理学习王岐山同志近一年来在各种场合所强调的内容,不难发现,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是围绕这条主线作出的最新理论概括,对于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怎样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在紧接着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讲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明确指出将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修订。会后不久,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鲜明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为党内法规如何修订定下基调,也为“挺纪在前”做了铺垫。此后,王岐山同志带领中央纪委深入思考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党纪和国法的区别是什么,研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安排。

  管党治党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去年12月,将“全面从严治党”正式纳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般的工作任务,而是具有全局性、统领性的战略举措。王岐山同志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今年1月,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同志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发表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管党治党新理念,作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的重要论断,也讲了后来几乎逢会必提的“动辄则咎”“抓早抓小”等具体要求。也是在这次讲话中,他提出“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决不能“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思考持续深入,思想不断丰富。今年3月至7月,王岐山同志在河南、浙江、陕西等地调研时的讲话,都强调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对破法必先破纪的逻辑,“治病树、拔烂树”和“保护森林”的关系,以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等概念和问题作出深刻阐述。他指出,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严格执纪中要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他要求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党委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是什么关系?怎样才算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的节奏和力度又该如何把握……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困惑,7月底,王岐山同志在京主持召开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明确提出以纪律从严治党,应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这次讲话显示,“四种形态”的理论已渐趋成熟。

  时隔两个月,在福建调研的讲话中,王岐山同志提出,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靠纪律管全党就是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就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问题作出明确回答,给予理论指导。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具体化。通过从轻到重、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厉惩治层层设防,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裁覆盖到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能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避免滑向腐败深渊,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的管党治党要求。

  可以这样理解,正是为了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论创新应运而生,并在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就是“丰富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规划了方法路径,提供了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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