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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征迁户的一封信

冰璇分享

  写信能够为我们带来非常有趣的生活经历。那么,致征迁户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征迁户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征迁户的一封信范文一

  被征迁户朋友们:

  为加快六舒三路拓宽工程建设,根据道路总体规划及重点工程计划安排,金安区政府依照六政[2013]7号文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块征迁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的征迁工作。房屋征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需要本地块广大被征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支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村做好房屋征迁工作,并及时与我们沟通,欢迎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现将房屋征迁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首先,金安区政府组织沿线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对征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并张榜公示;二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块房屋征迁补偿方案;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对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四是发布房屋征迁公告,同时将本地块房屋征迁补偿方案印发到户;五是房屋征迁补偿遵行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先搬迁、先验收、得实惠”的原则。

  房屋征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金额根据被征迁房屋的面积、结构、成新、区位系数等因素,按照六政 [20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为方便广大被征迁户了解政策、解答疑问,我们在现场设立办公室(金五新村东头第一间房),电话:2566073,并对房屋征迁相关政策、调查摸底情况公布上墙,同时,随时进行政策解答,办理面积、附属物确定和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请广大被征迁户对张榜公示的内容认真核对,有不明事项,错漏之处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并请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561009。

  “金安是我家,建设靠大家”,为了金安的美好明天,我们真诚希望每位征迁户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努力,为金安集镇建设贡献力量。

  金安区孙岗镇人民政府

  金安区拆迁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致征迁户的一封信范文二

  各征迁户:

  为加快涡北新城区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根据县政府用地实施方案,依据怀政【2010】31号、怀政【2011】49号文件的规定,对新城居委会一桥至二桥之间地块进行征迁改造。

  一、征迁范围:涡河大堤以北,禹都大道以南,一桥北首遇春路以西,二桥以东范围内约122亩的集体土地和房屋。

  二、征迁安置人口:征地公告发布前,被征土地范围内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农业义务的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包括在籍子女、合法婚姻的婚入人员以及户口未迁出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婚出人员。

  三、征迁补偿安置依据:《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怀政【2010】31号、怀政【2011】49号文件及有关政策。

  四、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怀政【2010】31号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补偿。

  五、征迁补偿安置办法:

  对被拆迁人的合法住宅房屋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产权调换。即:被拆迁人合法房屋的补偿款与所选安置房款实行各计各价,多退少补方式。

  对被拆迁人的生产、经营性用房(认定标准详见拆迁安置方案)除按不同房屋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外,另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经营补偿费。

  (一)门面房

  1、沿遇春路、禹都大道:每平方米1800—2200元;

  2、小街小巷:每平方米400—600元;

  (二)经营房:每平方米100—200元。

  生产、经营用房部分与住宅部分不交叉和重复补偿。

  六、安置内容:

  1、安置位置:◇◇安置小区(涡河大堤以北、遇春路以西)。

  2、选房原则: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按照拆迁办提供安置小区平面图选房。选房依照房屋腾空并交付钥匙先后顺序选定安置房,坚决做到先腾空、先选房。

  3、门面房安置原则: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按照就地就近原则

  七、安置房价格:

  安置小区统建住宅房安置价格:

  1、1-6层安置房综合平均价为780元/㎡;

  2、享受安置房超出安置面积10-20㎡(含20㎡)的按成本价1200元/㎡;超出20㎡以上的按市场指导价2500元/㎡结算。

  3、楼层系数一楼为1.05(819元/㎡);二楼为1.05(819元/㎡);三楼为1.25(975元/㎡);四楼为1.15(897元/㎡);五楼为0.80(624元/㎡);六楼为0.7(546元/㎡)【楼层系数经县物价部门核准】。

  八、安置原则:

  1、按照本方案公布实施时的合法人口人均享受40㎡选定安置房。

  2、不属于合法有效人口的不予安置。

  九、征迁时限:征迁时限为30天,即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月 日。

  十、奖励政策:

  1、自动迁之日起即2012年 月 日— 月 日前,自行拆迁完毕的被拆迁户,按其房屋合法面积实施100元/㎡的奖励。

  2、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拆迁完毕的被拆迁户,按其房屋合法面积实施30元/㎡的奖励。

  3、2012年 月 日以后拆除的没有奖励。

  4、双女户、独生子女户,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每户可多享受40㎡安置房。

  广大征迁户,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征迁工作的支持!感谢您舍小家、顾大家!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建设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年 月 日

  致征迁户的一封信范文三

  广大被征迁户朋友们:

  为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泗县人民政府将对二中地块再次启动征迁工作。多年以来,二中地块房屋破旧、抗震性能差,乱搭乱建、基础设施落后,通讯、有限电视、供电线路杂乱无章;堵塞消防通道,火灾隐患大;下水不畅,污水横流,气味难闻。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泗县整体形象。已签约的征迁户在外飘荡、苦不堪言;未签约的征迁户因环境恶劣,备受煎熬。改造后的小区基础设施完善,道路、水、电、管道燃气等同步建设;环境整洁有序,绿化、亮化、硬化一步到位。

  在征迁安置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程序,切实保护好群众利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征迁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程序、依方案和谐征迁。我们将充分尊重广大居民的意见,纳言谏策,听取各方声音。希望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拆迁协议,早日搬进新居。

  泗县是我家,发展靠大家。泗县的建设和环境的改善,需要大家的关心、支持、配合和参与。希望大家充分理解县政府的工作,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泗县建设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旧城改造工作,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文明的泗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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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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