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
在手机,电话与电脑这些简单快捷的交流工具遍布全球的今天,仍有一部分人情愿使用书信来互通信息。那么,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一
亲爱的全体市民群众们:
提起火,人们的心中都有一种久违的温暖,但是提到火灾,谁的心目中都会有着一份挥之不去的阴霾。究竟有多少成果,多少财产,就这样在一堆堆刺眼的火灾中被燃烧了;到底有多少生命,多少青春,就这样在一次次跳动的火花中被夺走了;更有多少幸福,多少希望,就这样被泯灭了……
不要以为火灾离我们很遥远,2013年4月3日张湾河道农贸市场的熊熊火光,滚滚浓烟历历在目,火灾现场小商贩们的财产烧焦的刺鼻味道还不曾散去,火灾伤亡数据还是未知。你可曾想到:一根随意划燃的火柴、一次乱接的电线可能引发一场熊熊大火;一次恶作剧拔打火警电话、一次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可能会真正延误一次火灾的扑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那胜于救灾的防范必不可少。因为多一份留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存一份在意就会少一份危险!请大家一定要把“安全”二字时刻铭记在心,现向全体市民群众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全体市民群众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 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不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油灯、蜡烛、蚊香;不要在卧室内焚烧杂物;不要在室内存放易燃可燃物;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如在家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切记不要在煤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
二、 不乱接电源,不私接乱拉电线,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使用违章电器,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不要把台灯靠近枕头被褥;不要将手机充电器或电动剃须刀插在卧室内的插座上长时间充电,以免引发火灾;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防火措施,上班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消防安全。离家要把电源切断。平日养成“人走灯灭,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离家或入睡前,应对用电器开关进行检查,长期不用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保证用电安全。
三、 不要在楼房的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大家自觉遵守。
四、 主动学习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警惕。禁止带火种进入山林,禁止上山灭火。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五、 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职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如发生意外失火,不要心慌着急。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逃离现场后,应立即向家长或邻居寻求帮助,或直接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切勿自行救火。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群众或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六、 不要移动、破坏市区内任何消防设施、设备。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部门举报,市民发现火灾隐患,可通过电话96119进行投诉举报。【市民还可通过24小时消防热线电话、信件邮寄、网上举报等其他多种方式投诉举报火灾隐患。为鼓励市民共同参与消防防控、消除火灾隐患,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并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者,消防部门将进行奖励。按照规定,相关承办部门及工作人员将认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并严格保守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经核查属实,会发放奖金。举报投诉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等八大类。】
消防安全“防为先”,我们绝不能心存侥幸,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提醒身边的人做起。让消防安全知识走进家庭、融入生活,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局面。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时时提高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关注安全,真爱生命。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下,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战役会取得圆满成功,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创建“平安十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体市民群众们,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不仅要提高自己的警惕,还要将学到的消防知识、自护自救技能告诉身边的人,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火灾时沉着冷静地自救。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幸福,依靠大家共同缔造!
十堰小草义工队宣
2013年4月5日星期五
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银杏金黄、菊花飘香,在这充满收获喜悦的美好季节,全市人民迎来了合肥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建设文明合肥的重大决策,也是给全市人民带来福祉,打造幸福宜居家园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市文明委狠抓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全市105名“中国好人”徐辉、陈万霞、胡文传和“中国美德少年”李俊杰、程宝留等为榜样,弘德扬善,以举办“9.3抗战胜利纪念日、9.30烈士纪念日、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国家重大纪念日和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传承美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正能量;三是构建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倡导守信者光荣,失信者可耻的社会氛围;四是立足社区,深入开展以“邻里守望”为主题的关爱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等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围绕“立德树人”,狠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网吧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深入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爱护环境,自觉做文明出行者;七是深入开展“文明旅游”、“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优良美德。八是深入开展“直击五乱”创文明媒体宣传活动,倡导市民“四做四不”(即:做文明市民,不乱扔垃圾;做文明商户,不乱摆摊点;做文明行人,不乱穿道路;做文明司机,不乱行乱停),自觉抵制摒弃乱扔垃圾、乱停车辆等不良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合肥人。
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一座文明城市体现了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品质内涵,是每个人、每处环境整体文明的展示,是大家一言一行的素养彰显。广大市民是城市文明的守护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待您的参与支持。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自觉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美丽合肥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热爱合肥,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幸福家园,共同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增光添彩!
合肥市文明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三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我市110报警服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爱护和支持下,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严格履行职责,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群众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实行警务机制改革工作以来,极大地提高了街面见警率,进一步夯实了“平安大理”建设的治安基础,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使公安机关真正成为犯罪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安全的守护神。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各种犯罪活动逐步转向动态性、突发性和流动性,110作为控制动态社会治安的“突击队”和主力军,接警处置任务日趋繁重,全市公安机关和110民警顽强拼搏、昼夜奋战,克服各种困难,快速反应、及时出警,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处置了大量急难险重警情,为群众提供了紧急救助服务。但工作中,由于少数群众对110报警求助范围不熟悉,一些非警务范围的求助电话大量存在,个别不法人员向110谎报警情、恶意拨打110电话,这些非报警电话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接警工作,还占用了信道资源,造成有效报警电话打不进来,耽误接警和出警时间。其中,大量非警务求助让民警不得不出警,到了现场又无法处理和解决,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和警察的不理解、不信任,给接处警民警带来极大压力。希望大家能帮助我们做好宣传,更好地珍惜、利用110这一报警服务资源平台。
人民公安为人民。在新的一年里,我市公安机关全体110民警将继续按照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一如既往地做好110接处警工作,为创造我市稳定、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110民警恭贺全市人民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大理市公安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