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致辖区一封信
创建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是每位辖区市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城管致辖区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城管致辖区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广大居民: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颍西街道办事处建设和发展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推进阜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提升阜城形象,加速阜城的发展,关系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做一个文明市民:
一、文明在口中:①不随地吐痰;②不吵架斗殴;③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④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⑤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二、文明在手上:①不乱扔垃圾、杂物;②不出店经营、占道经营;③保持店内外卫生;④拆除房前屋后乱搭乱建亭棚,搬走店前堆放杂物,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⑤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
三、文明在脚下:①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文明乘车;②不乱停车。
四、文明重在参与:①积极参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②积极践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③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助活动。
阜城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有你我的共同努力,阜城一定会有蓝天,清水,绿地!
文明创建靠大家,欢迎加入“文明颍西”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真诚接受您的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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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致辖区一封信篇二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致力于改善广大市民的人居环境,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美好的城市环境,离不开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向您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随着天气变暖,我区陆续出现露天烧烤现象。露天烧烤,烟熏火燎,污染空气,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市民身体健康。据专家分析,烧烤烟气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二恶英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空气,浓烟中的细颗粒,落地后污染路面,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去除。在这样的环境中就餐,将大大增加身体的患病率,甚至可能诱发癌症。烧烤食品,特别是穿制用的竹棍或铁条,未经消毒,反复使用,容易感染、传播病毒和细菌。个别商贩将桌椅摆放在马路上、居民楼下,经营时间持续到凌晨2点,有些顾客在消费过程中,赤臂光膀、划拳行令、随地便溺、大声喧哗,更有甚者聚众滋事、打架斗殴,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还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居民休息,危害身心健康,市民对此反应强烈。
市民需要就是工作,百姓满意就是标准。“民之所愿、我之所为”,涧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发挥城市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市露天烧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39号)和洛阳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中关于深入实施蓝天工程要求,及巩固涧西区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占道露天烧烤行为进行严查重管。
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是每位市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大家的共同责任。治理烧烤,既需要城市管理部门的严管,更需要全体市民的支持、理解和共同维护来实现。在此,希望广大市民以自身健康和维护城市环境为重,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远离占道露天烧烤。同时,也希望烧烤经营商户,主动使用环保烧烤炉具,入店入室守法经营,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涧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城管致辖区一封信篇三
青年路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趋好。前不久召开的中央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消费品种繁多,群体聚餐激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既有购销旺、产量大的机遇,也面临负荷重、用工忙的挑战。春节期间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易发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生产经营,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大家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社会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自觉配合服从监管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为此,我们特向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从业人员郑重提示:
一、要依法经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械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许可,持证亮照经营,坚决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食品药品。
二、要诚信经营。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守规践诺、自尊自律,自觉担当社会责任,不销售加工过期、假冒、劣质、变质、腐败、有毒有害、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出厂、入市、进店、上柜台、上餐桌,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关。
三、要规范经营。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自检、过程控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上岗培训和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各项要求,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护青年路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崇高职责,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切实落实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守信自律,积极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平安莲湖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衷心祝愿青年路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事业兴旺,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青年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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