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邱少云的一封信
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人们或多或少会惊慌失措,只有心中有着崇高目标的人,才能坚定不移。下面学习啦小编为您整理了给邱少云的一封信,供你参考。
给邱少云的一封信篇一
邱少云叔叔: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我在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你的英雄事迹,你那顽强的毅力和那极强的纪律和为党和人民牺牲自己的精神将永远留在我心中,给邱少云的一封信作文.今天,老师又给我们讲述了你的英雄事迹,我再一次被感动了.你是一位英雄的战士,为了快点占领391高低,你把大伟大而宝贵的爱国主义精神化作坚强的毅力.最让我感动的是,为了不暴露目标,你在那熊熊的大火堆里一动不动,任凭无情的火焰残忍的在你身上跳跃,最后,你被大火活活地烧死了.听了你的英雄事迹后,我不禁肃然起敬,一股感动、敬佩,涌上了心头.你那视死如归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要向你学习,做一个严格遵守纪录的人,我可不是光喊口号,我是有实际行动的,小学一年级作文《给邱少云的一封信作文》.有一次,在语文课上,大家都认认真真的听着老师对我们的教导,这时,我那爱讲小话的同桌,又来找我讲小话了,听着他嘀嘀咕咕,我忍不住要讲小话了,刚准备开口,脑子里又浮现出你在大火中一动不动的画面,我想:邱少云连火烧身都忍得住,我连讲小话也忍不住吗?于是,我又开始仔细听课了.朝鲜战争虽以过去,但你的那一心为国;一心为公;一心为民;一心为了战斗胜利,英勇献身的精神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激励着人们勇往直前。
此致
敬礼
莫瑜夫
2006年4月9日
给邱少云的一封信篇二
敬爱的邱少云叔叔:
您好!
我一直都十分佩服您.我常常捧起关于您的故事的书,一读就放不下来.您真勇敢!
爸爸的小学教师,是您的战友,他经常给爸爸讲您的故事,而爸爸长大后,又给我讲您的故事。我第一次听您的故事,是在还没上幼儿园的时候,第一次听,就使我那幼小的心灵受到震撼。以后,我上了幼儿园,渐渐地,我对您的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直到幼儿园毕业,上了小学,我才发现我真的开始佩服您! 对了我讲了这么多,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游府西街小学六(3)班的石青。
不仅我佩服您,我的爸爸也十分佩服您。我小的时候,他就常常反复给我讲三九一高地的那个故事。
您虽然已经离开了我们,但我们怎么也不会忘记在三九一高地的那场胜战!
当时令人厌恶的敌人使一颗罪恶的燃烧弹在您身边爆炸了,霎时间,火,烧在了您的身上。可是您却放弃了扑灭火的机会,没有滚进旁边的小沟里,也没踢掉身上的伪装物,而是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因为您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一动,就会暴露出来, 自然整个计划就会失败,而潜伏成功,就是胜利。
火越烧越大,熊熊烈火正吞噬着您啊!您又可否知道您的战友多么想冲过去扑灭您身上的火,把您救出来!这在平常,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在现在,理智——体现着高度政治责任感的理智告诉大家:不能啊,不能!“要革命就会有牺牲”,这就是您告诉大家的.
一段时间以后,火,灭了.您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大家心里十分难过,愤怒的火焰在大家心中炽烈地燃烧.大家终于等到了时机,冲向敌人的阵地,不一会儿功夫,就把敌人全部歼灭.
也许那时我早已听腻了,可爸爸还是滔滔不绝地讲着。
现在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我已不用爸爸给我讲您的故事,而是开始自己看书了。也正是如此,我才知道为什么爸爸总是反复讲那个故事了,因为那个故事,如果真正地用心去感受,是始终不会觉得腻的。
邱少云,我佩服您!
我佩服您的勇敢,佩服您的毅力,佩服您愿跟敌人奋斗到底的决心,佩服您在危急关头能不顾个人安危,甘愿为中华民族之崛起而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你把宝贵的生命献给了革命.我一有空就会读您的故事,每次读后,我都会热泪盈眶,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
在以前,也许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会惊慌失措,可是现在绝对不会,因为您的故事让我懂得在遇到危险及困难的时候要冷静,而且要勇于面对;您的故事更激励了我们新一代的小学生,更让我们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生命,将来在需要的时候,把我们的生命献给科学……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
邱少云,好样的!胜利同您的名字一起永远铭记在大家的心里, 铭记在我们中国人民光辉的战史里!
南京游府西街小学 六 (3) 班
石 青
给邱少云的一封信篇三
敬爱的邱少云叔叔:
您好!
我常常捧起关于您的故事的书,一读就放不下来。您真勇敢!在我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后,我对你大有敬佩。当时令人厌恶的敌人使一颗罪恶的燃烧弹在您身边爆炸了,霎时间,火,烧在了您的身上。可是您却放弃了扑灭火的机会,没有滚进旁边的小沟里,也没踢掉身上的伪装物,而是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因为只要你一动,整个计划就会落空,所以你便活活被烧死了。
在以前,也许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会惊慌失措,可是现在绝对不会,因为您的故事让我懂得在遇到危险及困难的时候要冷静,而且要勇于面对;您的故事更激励了我们新一代的小学生,更让我们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生命,将来在需要的时候,把我们的生命献给科学……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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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