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驾驶员的一封信范文
安全是生命的主题。驾驶员作为交通的主要参与者,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写给驾驶员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写给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一
驾驶员:
自7月市政雨污分流工程施工以来,交通压力陡增,公交蜗行、候车时长、改线绕道,加上酷暑难耐令市民抱怨不已,身在一线驾驶员们“躺着中枪”已是在所难免。重压之下,全体驾驶员都坚守岗位、任劳任怨,公司向全体驾驶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面对当前形势,也提出几点要求:
明是非辩,不盲从
信息时代,人人都是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和接受者,本次雨污分流工程,市民言论五花八门,有嫌挖的太深,有质疑管道太细、质量太次、施工时机不当等等。市民参政议政的热情可嘉,但怀疑不一定代表事实。
现象往往掩盖真相,我们肉眼所见太阳围绕地球转,真相却是地球围绕太阳转,故眼见未必为实,臆断常常出错。
真理是分层次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所站角度、高度不同,看到的事实也不同。当年因为国家穷,国内有不少人说抗美援朝是不行仁政,毛主席提出了有名的大仁政与小仁政,指出中朝之间是唇亡齿寒的关系,抗美援朝是行大仁政,小仁政要服从大仁政。世上有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看得见的利益与看不见的利益,多数人只关注前者。
入木三分需要眼光,去伪存真需要勇气,明辨是非需要智慧。
正确认识雨污分流工程
首先,雨污分流是我市“三化三改”宏图规划之一,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为子孙后代谋福祉的民心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后,城区排雨能力更强,排污更符合环保要求;
其次,此项目的决策过程是民主科学的,各项施工指标(管道口径、材料标准、挖掘深度等)均获得了专家评审通过,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再次,短暂不便是为更加美好的未来,此次施工充分考虑到学生上学、气候条件等多重因素,把工期压缩为2个多月,尽可能的将影响降到最小。
用强烈的使命感履行国企员工义务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代表着政府与经投为广大市民服务。
我们要有勇气承受来自内外部的压力。雨污分流、道路不畅影响了公交正常运营秩序,市民的对交通堵塞的怨气和怒火随时可能烧向驾驶员与公司,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足够的思想准备。
绝不附和负面言论。风物长宜放眼量,牢骚太盛防肠断。当你的车厢里充满对本次市政工程的负面言论时,你可以选择沉默,但如果你选择说话,请尽量说正面的话,不要附和这些负面言论,更不能说火上浇油的话。这是国企员工最基本的政治素养。
用加倍的努力做好文明服务工作。切记,我们的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监督着我们!国企驾驶员必须做遵守交道法、文明行车、文明服务的表率。
作为国企员工,有了你,社会就多了一份稳定。公司为你的精彩表现而骄傲!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8月16日
写给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二
全市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街头涌现不少二轮、三轮及四轮电动车,并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便等优势,受到部分消费者青睐;但与此同时,一方面这类电动车几乎都没有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没有定期、强制车况检测等硬性规定,电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就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电动汽车驾驶员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技能的掌握、交通安全防范、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都相当欠缺,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突出。2015年以来,菏泽市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7801起,占事故总数的47.5%,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在此,提醒全市电动车驾驶员朋友:
一、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占道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随意转弯变道等违法行为,各行其道确保安全。
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各类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同时,该类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驾驶电动四轮轿车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请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从大局和自身安全出发,勿信经销商“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自觉抵制购买或乘坐该类车辆。
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法规,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希望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配合这次整治活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月8日
写给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三
全市广大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二轮电动车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单等优势,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青睐,成为我市现在保有量最大的交通工具,目前,我市 登记备案的电动车达到33万多辆。但与此同时,一些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高、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承载多人、安装遮阳雨篷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我市涉及二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正在呈逐年上升趋势,仅今年1—7月份,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人,占全市道路家庭死亡事故总数的1/4,血的教训触目惊心!为有效遏制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已全面启动二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向全市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提醒如下:
一、驾驶二轮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所驾车辆需符合国家标准。
二、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上要靠右侧行驶,不闯红灯,不占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不随意转弯变道。
三、二轮电动车一律不得加装遮阳雨篷,已加装的,需立即拆除,恢复原状。未拆除遮阳雨篷继续上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扣留,责令拆除恢复原状。
四、二轮电动车超员和超速行驶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或者在道路上飙车、追逐驾驶的,将予以扣留调查,对符合行政拘留的一律行政拘留。
五、遇交通警察及协辅警依法开展二轮电动车管理工作时,请服从知情人员的管理。对阻碍执勤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自觉守法出行,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同时,希望广大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支持和配合整治活动。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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