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军训致家长的一封信(2)
五、军训须知:
1、恳请家长对军训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认识到军训的目的是通过严格正规的军事训练,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严格正规的生活制度培养学生注意小节、服从管理的意识;通过评比竞赛培养学生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精神。同时把部队优良的军风、军纪、军容、军貌运用到学校的学习生活中,以此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校规校纪,遵守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为三年的初中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2、军训的基本要求是“整齐划一”,任何人不得搞特殊化。请您不要以任何理由要求“照顾”。在整个军训期间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脱离群体,以免影响正常军训,给孩子留下遗憾。如确因有不适宜参加军训的疾病,请您提前与班主任联系,以便妥善安排。
3、从思想上关心孩子,给他们以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信心。要让孩子认识到:“别人能吃的苦,我也能吃;别人能做的事,我也能做。”同时要帮孩子克服对军训的畏难情绪,让他们认识到,只要认真训练,每一位同学都能顺利的完成军训课程。
4、军训期间所有同学必须听从教官指挥,遵守军训条例。军训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军训表现和军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成绩优秀者将被评为“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5、请家长注意训练时间,训练结束后以便接孩子回家,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6、、欢迎家长在9月13日下午16:00,到军训场地观摩孩子汇操表演。
回 执 单:
家长签字: 时间 孩子的年级班级
高中军训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继续搞好军训工作并使之制度化”。为了落实决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加强组织纪律性,培养生活自理能力。我校决定组织初、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开展军事成长营和军训活动。
教育部规定“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我校把学生军训活动作为“社会实践课”的主要内容,根据学生在军训中的表现得分,作为“社会实践课”成绩,并作为初、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指标,记入学生档案。
一、军训活动时间:
10月16日——10月22日
10月16日上午6:50到校集合,7:00出发前往军训基地。
10月22日下午13:30回到学校。
二、必备用具:
餐具、洗漱用品、水杯;换洗内衣、秋衣秋裤、毛衣;皮带一条,拖鞋一双,软底运动鞋一双;枕巾一条;常用药品;笔记本、笔。
三、要求:
1、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积极支持鼓励孩子自觉接受艰苦磨练,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2、家长在出发前要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要求子女必须服从老师、教官的管理及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未经教官及班主任同意不擅自离开军训场地,认真遵守训练基地的要求。
3、教育子女自己的事自己做,做到不挑食、不浪费、爱惜粮食,特别是军训期间运动量大,注意遵守营队的用餐、休息时间,养成勤劳、自立的好习惯。
4、军训期间,谢绝家长探视,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5、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不打架,不骂人,不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爱护基地设施,损坏自负赔偿。
6、营员严禁带刀具、打火机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大量现金、照相机、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
7、军训前,男生要求理短发,不合格者将在军训基地集中理发;女生不允许头发披散,不烫发,不染发。
8、特别提示:近期请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患有传染病,心肺功能不全或其它疾病等不适宜参加军训的,10月14日前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可不参加军训(未参加军训的学生,将在正常工作日安排一周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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