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受资助学生家长的一封慰问信
有的时候一些关于在资金方面的一些问题。也是可以通过资助解决的,各位家长,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对其资助,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供你参考。
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习,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这些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您,并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条件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20元/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66元/月);
(三)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指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的困难群体;(即城镇320--876元/人.月)
(四)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0%的困难群体;(即农民167--294元/人.月)
(五)城乡孤儿学生(有孤儿证);
(六)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城镇低保家庭的学生,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保证金记录)
2.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需提供《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保证金记录)
3.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需家庭所在乡(镇)民政部门及及县民政局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
4.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需家庭所在乡(镇)民政部门及县民政局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
5.城乡孤儿学生,需家庭所在乡(镇)民政部门及县民政局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
6.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当年下岗待业证、伤残证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希望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于9月30日前把申请书提交到班主任。没有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的,无条件享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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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贵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 同学被我校 专业录取,该生已经取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符合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我们已经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按时如实上报资助信息,可以按月享受国家助学金。
国家规定从秋季开始,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农村和县镇非农户籍在校生都享受两年共计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制度。财政部,教育部相继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据此,我省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就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2009年秋季,国家又出台了新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日前,我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的比例是所有在校生的15%)。
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我校每学期又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5%作为奖学金,技能大赛等奖励。另外,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流程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高一、二年级农村和县镇非农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月150元,一年享受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3、发放形式:财政局按月将助学金打入学生专门助学银行卡中。
4、申请流程:填写申请表;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无异议后上级部门统一办理助学银行卡;按月发放助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申请
1、免学费对象:高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具体申请办法详见国家及省市文件规定)
2、免学费标准:2000元/年。
3、发放形式:银行卡
4、申请流程:个人填写申请表;上交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低保证、医院证明、独生子女证、双女户证等;班级评议;报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初审;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等待发放资金。
各位家长,如您对以上政策和措施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写出,交子女带回学校,我们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最后,衷心的希望各位家长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同时也真诚祝愿:您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守纪律的社会欢迎的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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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的在学校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如今,调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横县教育局文件横教发〔2013〕127号《关于建立2013—2014学年初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通知》的精神,学校现将这些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您,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根据您家庭实际情况配合调查,按时上交有关材料。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条件。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66元/月);
(二)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0%的困难群体;(即农民167--294元/人.月);
(三)城乡孤儿学生(有孤儿证),或没有孤儿证的事实孤儿(如父亡母改嫁);
(四)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需提供《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保证金记录)
2.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需家庭所在乡(镇)民政部门及县民政局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
3.城乡孤儿学生,如没有孤儿证的事实孤儿(如父亡母改嫁)要到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盖章认定。
4.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当年下岗待业证、伤残证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程序。
(一)9月29日前,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清楚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来源,主要开销或其他项支出。
(二)9月29-30日,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
(三)10月9日前,学生需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并交学校,同时,学生根据相应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向学校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根据上级规定建立有“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才能有享受2013—2014学年资助项目的资助资格,所以希望各位家长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调查。
2.如果符合“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条件的家庭,家长要按要求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否则过期无效,当作不参加建档处理。
3.杜绝弄虚作假。家长一定要如实写好申请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造假行为则取消该学生的建立档案资格。
4.如果家庭经济不算困难的家庭,请不要参加建档的申请,以便减轻学校的调查和建档工作。
5.因为获得资助的对象非常少,所以成功参加了建档不一定就会获得资助,希望各位家长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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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致家长的信篇四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解决特困生上学的困难,市政府每学年都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给予一定资助。资助的对象主要是乘坐班车上学的特困生,资助程序为:首先,学生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困难资助申请,同时提交所在村委的贫困证明(如有残疾或其他疾病,还需提供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然后学校通过师生调查、分管老师、领导家访等方式,由学校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对象,拟定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希望确有困难的家长同志,认真指导学生写好申请,(申请材料请务于10月10日前交学生所在班级,由班主任统一上交学校。以前享受困难资助的学生也必须上交个人申请,但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借机鼓励和引导学生:生活上我暂时是贫困生,但学习上我要做优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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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致家长的信篇五
广大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树木沟中心校,在操作发放“内蒙古自治区扶困助学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由于部分村屯的家长对政策尚未明确或者对国家政策段章取义套用在自己身上引发许多矛盾和误会,为了让大家进一步明确国家政策,从而达到化解矛盾消除误会的目的,中心校特向广大家长发一封信函做如下解释,希望广大家长明确政策,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提出意见或建议。
在现行的国家政策中,对农村义务教育扶助有两种政策,一种是对国家级贫困县从今年即~年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即免书费、免杂费、对住宿生进行伙食补助)的政策。而对非国贫旗(县)从~年后义务教育阶段才开始享受此种待遇。另一种是各省市为了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进程,启动了“扶困助学专项补助资金”来扶助濒临辍学的孩子能继续读书,此款有以下几类人不得享用,一是干部子女,二是教师子女,三是个体工商户。总之是不补助孩子照样能上学的不进行补助。
鉴于此,我旗不属国贫助,所以现在根本无法享受到第一类优惠政策。现在你们得到的款项实属第二种政策的范畴。根据可靠消息近日可能还将有一批扶困助学专项补助资金即将到位,中心校将继续按政策逐一发放。
中心校所做的一切争取资金的工作都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为了让我乡每个孩子都能有书读,尽量争取到的,所以说中心校的各种发放行为都可以说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若有半点违反国家政策行为,各位家长都可以拿此信函到相关部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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