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
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胜对方的、徒手的现代竞技体育项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年全国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欢迎阅读!
2016年全国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4月18日至2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运动员7名,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不得兼报其他队)。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的运动员。
(三)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四)报名时,须注明领队、教练、医生的姓名和性别。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女子团体赛和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获得2015年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各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如名次并列,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种子选手的排位。
(三)未参加过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冠军赛的运动员,须参加本赛区资格赛,资格赛获胜方经过抽签后方可继续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五)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六)获得女子各级别前12名的运动员,可参加本年度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各级别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每队按每人所获名次分别计算团体总分,高者列前。总分相等时按照新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二)每级别10人以上取前6名;6-9人取前4名;3-5人取前2名;1-2人则不录取名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wushu.com.cn下载),于2016年3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湖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特1号,邮编:430205)。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于2016年4月15日、各运动队于4月16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抽查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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