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柔道在日语是“柔之道”的意思,就是“温柔的方式”。柔道部分起源于日本武士空手搏击的技术:柔术(非巴柔)。柔道通过把对手摔倒在地面而赢得比赛,它也是奥运会比赛中唯一的允许使用窒息或扭脱关节等手段来制服对手的项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专门为您整理好的: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柔道分会
二、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承办单位:
广州市柔道协会
三、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协办单位: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伟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12月1日至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
五、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竞赛项目:
(一)男子个人赛:
-60 公斤级、-66 公斤级、-73 公斤级、-81 公斤级、-90公斤级、-100 公斤级、+100 公斤级、无差别级。
(二)男子团体赛:
-66 公斤级、-73 公斤级、-81 公斤级、-90 公斤级、+90公斤级。
(三)女子个人赛:
-48 公斤级、-52 公斤级、-57 公斤级、-63 公斤级、-70公斤级、-78 公斤级、+78 公斤级、无差别级。
(四)女子团体赛:
-52 公斤级、-57 公斤级、-63 公斤级、-70 公斤级、+70公斤级。
六、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参赛单位:
大体协注册单位、全国各大专院校、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七、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参赛资格: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报名表需加盖参赛学校印章。
(二)各参赛单位必需在中国学生体育网(www.sports.edu.cn)完成赛事注册手续,登陆学校体育竞赛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 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网上注册,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20元。
(三)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柔道比赛的
大学生。参赛最小年龄为17 岁,未满18 岁的运动员需提交监护人签名同意参加比赛的书面材料。
(四)参赛证(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1、运动员必须持有经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签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2、运动员必须持有大体协注册证明或参赛单位同意参加比赛的同意函、学生证。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加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个级别限报3人,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竞赛,但可兼报团体比赛。
(二)所有参赛人员的经费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包干经费1000元标准交纳,伙食费自理。
(三)参赛单位要统一给参赛运动员办理相关保险,报名时须将办理的保险证明(盖学校印章)、健康证明的复印件传真至柔道部。赛会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治疗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没有参加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负责本单位女运动员的性别检查和未孕检查。
九、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
(三)运动员正式称重将被安排在比赛前一天19点。
(四)比赛时间女子为4分钟、男子5分钟,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金分加时赛里,第一个获得shido的一方运动员将输掉比赛,或者第一个获得技术得分的一方运动员将获胜。取消举旗判定胜负。
(五)团体赛:
1、各单位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团体赛。
2、各单位可报运动员3-8 名参加团体赛总共5 个级别比赛(至少参加3 个级别比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本级别的比赛,即参加团体赛的级别须与个人赛相同。但参加男子个人赛-60 公斤级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66 公斤级比赛,参加女子个人赛-48 公斤级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52 公斤级比赛;参加男子个人赛-100 公斤级、+100 公斤级和无差别级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90 公斤级比赛,参加女子个人赛-78公斤级、+78 公斤级和无差别级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70 公斤级比赛。
4、团体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即半决赛的2 个负方并列第三名,1/4 决赛的4 个负方并列第五名,不设复活赛。
5、团体赛第一轮首场比赛级别通过抽签确定,下一轮及后一轮首场比赛级别均按顺序递进。即如第一轮首场通过抽签确定-90 公斤级、第二轮首场比赛为+90 公斤级、第三轮首场比赛为-66 公斤级。
6、团体赛每轮的比赛按级别顺序递进。即如首场比赛为-90 公斤级、第二场比赛为+90 公斤级、第三场比赛为-66公斤级。
7、每轮比赛开赛前20 分钟,各单位领队与组委会编排组确认本轮上场运动员名单。
8、每场比赛男子为5 分钟、女子为4分钟。
9、团体赛不设平局。
10、每轮比赛,获胜场数多的单位为胜方。如果获胜场数一样,本轮积分分数多的单位为胜方。积分见下表:
11、如果获胜场数和分数均一样,本轮比赛中首场打成平局的级别重新进行金分加时赛(不得换人)。加时赛获胜得1 分。
(六)服装器材要求:
1、教练员参加抽签会及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入场。
2、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黄色的圆领半袖衫。组委会将在运动员检录处配备相应的检查工具供运动员自行检查,凡在比赛中裁判员对运动员道服产生质疑,经正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负,对方获胜。
3、国际级裁判员需佩戴国际柔联颁发的国际级身份卡进行执裁工作。
4、柔道垫子和计时计分系统必须使用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合格产品。
十、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赛各级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第三名、第五名、第七名录取并列名次),团体赛录取前五名给予奖励。对获得各级别比赛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二)大学生锦标赛个人赛第一名者可根据柔道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报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三)设“敢斗奖”3 名。
(四)设“一本奖”3 名。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两份,(须有学校印章)于赛前一个月(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柔道部(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 号;邮编:100061;电话:010-6701-2281;传真:010-6702-1541 或010-6702-0296)和承办单位。报名表须按柔道项目规定表格填写。不按规定报名和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各参赛单位在比赛开始前2 天的晚22 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三)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 天到大会报到。所有参赛人员于赛后第二天离会。
十二、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裁判员:
(一)裁判长、仲裁及部分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柔道分会根据有关规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二)每单位可自带一级以上(含国家级)裁判员2 名(男女队各1 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随队裁判员须同运动队报名表统一报名,并于赛前三天到达赛区裁判处报到。
十三、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加强管理。
(二)禁止使用违禁药品。比赛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检测。
(三)各参赛单位需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将参赛运动员行踪信息和用药豁免申请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十四、全国大学生男女柔道锦标赛竞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