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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淘关税新规4月8日正式实施

燕华分享

  2016年3月24日,海淘关税新规正式发布,并于4月8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此次海淘一族将受到重创,新政在个人进口商品将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下面学习啦小编小编整理了详情,欢迎大家阅读查看!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一)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七、本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24日

  2016年海淘关税新规详情

  单次关税免税额2000元 年度累计20000元

  财政部通知指出,将海淘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0000元。若单件商品超过限值,须经海关审核属个人合理自用。

  2000元以内进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

  这里免的是关税,而除了关税之外,还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两种取消免征税额,也就是说无论买多少都要交税,但暂定的是在法定额度上再打七折。比如说增值税的税率一般是17%,打完七折就是11.9%。消费税同理,比如有些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是30%,打完七折就是21%。

  如果商品超出免费限额则全额征收关税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不要以为报低价格就能钻空子,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另行公布。

  考虑到现行监管条件,暂时将能够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另外,新规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行邮税收也一并调整并进行提高

  行邮税,一个看似有些陌生的名词。根据24日公布的最新政策,我国将对行邮税政策进行调整,这势必将影响正发展迅猛的“海购”热潮以及“海购”一族的消费。

  我国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本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共设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本次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

  其中,15%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30%。像图书之类的商品适用税率是10%,一些电子商品适用税率原来是20%。现在如何归并、具体什么商品适用多少税率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另外,根据海关规定,个人入境商品总值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税放行。

  总体来说,本次行邮税调整在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主要也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

  海淘奶粉、母婴产品将会涨价

  很多人可能会担心,从海外购买奶粉、尿片以及电子商品等税负是否会增加、税率是多少,对此,新规明确,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但分析人士认为,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税负的提高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有所上涨。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至于上升多少还是下降多少,还有待商品名单公布之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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