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怎么交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将执行此项规定。按照新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面就跟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生育保险费是怎么交的吧。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等,就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方面?
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怎么算?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30天)
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4(晚育产假为4个月),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照单位基数计算。例如:你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为5000,你的缴费基数为7000且你是晚育,那么你的生育津贴=5000X4+(7000-5000)X4=28000元。其中:5000X4是由社保中心支付,(7000-5000)X4是由单位支付。
还有这些费用补贴,你都知道吗?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生育津贴将与单位工资水平挂钩,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将有望水涨船高!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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