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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生育保险金有哪些计算方式

陈洁分享

  很多在上海办理了生育保险的女性都想知道,现在上海的生育保险金是怎么计算的?学习啦小编告诉你上海生育保险金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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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

  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上海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二、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三、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四、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市已有规定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生育保险新规亮点

  1、对女职工:新规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期限不满1年的,生育生活津贴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标准计发;新规定实施后,只要生育或者流产时正常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就可以按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生活津贴,总体待遇“不降反升”。

  2、对单位:对于正常参保缴费且用工规范、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义务的用人单位而言,不会受到影响;但对于操作不规范、意图“钻空子”的单位和个人,则将受到制约和限制,这符合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也将促进用人单位更加注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

  适用对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生育或流产发生在2016年7月1日以后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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