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如何算领取要求有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而失业保险金要怎样算,要领取又有什么相关要求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关于失业保险的算法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失业保险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金领取要求
如果你以为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就太单纯了,根据规定,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这一条很容易达到,工作满一年并且正常缴纳社保就行。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你自己想跳槽离职的不行,只有单位开除你,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未按照要求支付报酬等情况才符合要求。然而实际情况下,绝大多数人离职都属于主动离职,失业了是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就是说首先你要办理失业证才行,估计很多人看到这里都要翻白眼了,失业证是个什么东西?要怎么办理?具体办理过程较为繁琐,需要你提供包括解除合同证明在内的各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学历证书等等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而且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过期作废。如果你是外地人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流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失业时间、原单位名称等)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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