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最近油库泄露、火灾、爆炸事故频发,使得油库的安全状况引起了众多的关注,同时,也使得油库的安全评价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油库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油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二、 防火防爆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三、 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四、 消防管理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设施配置
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六、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七、 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油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①石油库的位置应尽量避开大中型城市、大型水库、重要的交通枢纽、机场、电站、重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军事战略目标,以免相互影响,增加各种不安全因素。
②石油库的库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尽量便于消防车到达。以铁路运输为主的石油库,应靠近有条件接轨的地方,以水运为主的石油库,应靠近有条件建筑装卸油品码头的地方。
③石油库的库址应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方,库址的自然地形最好具有较为明显的坡度,自然地形坡度不宜小于千分之五,以便于石油库排水和进行油品自流作业。若在丘陵地区建库,宜选择在地势较低又不被洪水淹没的地方。
④石油库周围有明火时,库址宜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当设在侧风向有困难时,应根据明火有无飞火的可能来选择。若是无飞火可能的明火,可选择在明火的下风方位,若是有飞火可能的明火,应选择在明火的上风向,而且还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30米)。
⑤石油库位于岸边时,应与居民点、码头、桥梁等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应选择在江、河的下游地带,以免油品着火时顺流而下。
⑥在地震区建造石油库时,应考虑抗震设施。在地震裂度大于或等于9度的地震区,不应建造1—1级石油库。
⑦库址应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不应建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砂及泥石流的地区,也不宜建在3级湿陷性大孔土地区。
⑧石油库与周围企业、居住区、交通线等处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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