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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冠墩分享

  商场内由于物品较多复杂,可燃物多,发生火灾难以及时疏散,财产分布密集,其火灾带来的严重后果极其突出。商场消防重在于“防”因此,安装使用商场消防器材-商场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器也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消防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如何做好商场防火措施

  商场防火措施一:

  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烧材料封堵。供顾客上、下的楼梯,不宜采用木质结构。

  商场防火措施二:

  在商场内禁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在柜台内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商场内也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柜台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易燃物,不可随手丢在地上,应集中处理。易燃危险商品在柜台的存放量要加以限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天。

  商场防火措施三:

  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的柜台、货架与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的比例,一般应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应小于1:1。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顾客人均所占的公共面积应不小于0.4平方米。对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隔时,应用防火墙分隔。对于原有的电梯间及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之间的孔洞可安装水幕或多个自动喷水装置。

  商场防火措施四:

  商场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其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耐火隔热材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还应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商场市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员工、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六)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十)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三、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营业厅、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火种,是否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场市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六、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商场市场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员工、经营户应当懂得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商场市场内应当以图文、广播、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八、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九、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商场市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商场市场的每个经营或其他功能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当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十、禁止行为。商场市场应当严禁下列行为:(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员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三)违规搭建雨棚、连廊等临时建(构)筑物;(四)营业时间动火施工;(五)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六) 外墙门窗、阳台处设置栅栏、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七)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八)生产或违规储存、经营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九)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十) 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十一)商场市场内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十二)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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