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及流程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及流程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全力做好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平安、向上、和谐”的新型交通。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高效地协调处理交通安全事故,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隆昌县交通系统处置应急事故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 良 县交通局局长 (手机:13808252087)
副组长: 李祥彬 县交通局副局长 (手机:13708252690)
邹 焰 县交通局副局长 (手机:13708253375)
杨运佐 县交通局副局长 (手机:13568023701)
马孝正县交通局纪委书记 (手机:13890503531)
罗晓斌 县运管所所长 (手机:13990535795)
李华书县公路养护段段长(手机:13568036222)
成 员:代礼剑、李国康、王开前、肖祥英、魏来、林涛、陈源、崔跃岭、林长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运输安全股,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联 系 人:代礼剑(手机:13458483666)
联系电话:3922286(白天),3932217(夜间)。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三、事故分类
安全事故标准共分为4类:
1、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四、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预案,主要领导和安全人员必须迅速到场,勘察事故现场,立即组织抢救,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等情况上报交通局。交通局接到报案后,主管局长和安全股长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调集力量有序地组织救援,指导事故处理,并将情况上报市交通局、县政府和县安监局。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五、处理程序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做到防范在先,有备无患。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险和施救,同时,还应通知公安、消防、医院和工程抢险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护和抢救,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某些物件时,应做好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录相。事故现场需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六、处理机构
成立事故指导组、事故调查组、现场施救组和后勤保障组。组长:冯良,副组长:邹焰。成员在领导组办公室调剂,被调剂的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无条件的服从安排、指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团结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职责分工
领导组长、副组长职责: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听取汇报,做出决策,对伤者全力施救,主持审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后,签发上报。
领导组成员职责:协助开展事故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应急处理信息,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有关情况。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八、救援设施
(一)指挥车
桑塔纳 川K03066 驾驶员:张崇远
桑塔纳 川K20816 驾驶员:靳 忠
(二)应急救援车、船
客车2台
联系人:何吉宾,电话:13990533073
吊车2台
川K23397 联系人:李向成,电话:13890521266
川K19111 联系人:曾 强,电话:13990560720
拖 车:1台, 联系人: 黎依才,电话:13708253463
救护车:1台,电话:120-1
消防车:电话:119
专业车辆由局运输安全股代礼剑负责联系。
快艇2艘:川隆快0001、川隆快0002
联系人:李国康,电话:13708252891
所需救援的吊车、拖车、客车、救护车、消防车、船舶等救援设备,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调集到现场。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九、调查和处理
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在查明原因后,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事故 处理 预案
抄 送:市交通局,县政府,县安监局。
隆昌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