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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跑黑出租车有什么处罚

斯文分享

  我们都知道不能出门不能坐黑车,但你知道开黑出租车会有什么处罚吗?让学习啦小编来告诉你吧。

  2017年跑黑出租车有什么处罚

  1、开黑的士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可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给予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黑的士,就是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因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出租车处罚条例

  针对日益严重的黑车问题,将全面治理整顿,作出相应处罚。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370号)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未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长途汽车、旅游汽车、摩托车(含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客运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营运活动提供条件。

  二、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和对为非法营运活动提供条件的查处时,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查,责令非法营运和为非法营运提供条件的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扣押、没收用于非法营运活动的车辆等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

  三、工商部门依法对本市改装、拼装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本市明令禁止的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已经发现的有无照营运行为和为无照营运提供条件行为的人员,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对交通部门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处理的无照营运出租汽车,相关人员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处理的无照营运出租汽车,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没有发现的有无照营运行为和为无照营运提供条件行为的人员,主动终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不予追究。

  五、禁止三轮摩托车无照上路行驶,或者进入管制区域,或者无照驾驶;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未经登记无牌照上路行驶,或者进入管制区域;禁止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未经登记无牌照上路行驶,或者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违法停靠、非法拼装、擅自加装动力装置或更换发动机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以及强行拉活揽活、欺诈宰客、有组织或团伙性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阻碍交通、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和为非法营运提供条件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和为非法营运提供条件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有关部门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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