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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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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已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并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安全事例,欢迎阅读。。

  交通安全事例

  1、上海07年7月13日消息 6月22日下午,一名10岁的小学生突然冲出高架下的隔离栏,撞上飞驰而来的桑塔纳小轿车,路面顿时一片血迹,幸好被及时送至医院,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2、安徽07年3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206国道安徽长丰徐庙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辆阜阳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撞死,另有1名学生受重伤。

  3、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4、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5、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6、2010年5月21日10时,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乡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有14辆车先后追尾致不同程度受损,并造成8人死亡,其中5人为小学生。 1988、1989年两年中,太原共发生涉及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伤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学生在交通事故中丧生。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政府规定全市小学生放学时头戴小黄帽、建立路队制,小黄帽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地就是这一年,太原市涉及小学生的交通事故首次出现了“零”记录。1998年6月18日,不幸又发生了,8岁的小学生曹某与小伙伴们结伴上学,下了电车从车前绕过,高喊着“冲刺流星”向校门冲去时,一辆载着12吨石子的大货车将曹某撞倒并碾于轮下。这一沉痛的案例发生的原因是孩子没有按路线通行,司机在视觉盲区造成的事故。2003年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7、2006年11月21日6时40分许,黑龙江省双城市周家镇发生一起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5男3女)死亡,39名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7名。

  8、2003年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9、2003年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10、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11、2003年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2、2003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13、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4、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交通安全知识资料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二、 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四、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学会报警

  一、学会报警

  1.要熟记并正确使用各种求助与报警电话号码。

  2.遇到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时,可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

  3.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时,要根据所报警种要求,讲清楚所求助或报警的内容。

  4.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学校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5.使用普通电话、投币电话、磁卡电话拨打110、119、120、122(均为免费服务号码)时,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使用手机报警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应的号码。

  6.空气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禁止使用电话报警,防止引发爆炸或爆燃。

  二、拨打110求助或报警

  1.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时,可拨打110求助。

  2.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3.正在发生或发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可拨打110报警。

  三、拨打119报火警

  1.自己所在场所及周边发生火灾时,要尽快拨打119报警。

  2.发现草场、山林着火时,可拨打119报警。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楚什么材料着火、着火地点及火势大小。

  4.报火警后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车,为消防车指引去火场的道路。

  5.火势危及自己的生命时,要先逃离火场,再报警。

  6.没有电话或消防队的地方,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四、拨打122交通事故台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2.发现所在或路过地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

  3.拨打122报警时,要讲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准确地点、肇事车辆及伤害情况。

  4.如肇事车辆逃逸,报警时要讲清楚车牌号码、车型、车的颜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围观,防止自己受到伤害。

  6.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时,也可拨打110。

  五、拨打120与999急救

  1.自己、家人或他人发生疾病及各类伤害事故需要医疗救助时,可拨打120。

  2.拨打120时,要讲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点及目前所处危急状况(如骨折、严重外伤、大量出血、呼吸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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