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处罚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那么,你知道2017年深圳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如何处罚吗?以下就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深圳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处罚规定。
2017年深圳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处罚标准
依据新交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时,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均罚款200元,记6分,15天内需要缴清。
能用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
1、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
2、车内乘客突发疾病;
3、开着特权车(救护车、救援车以及施工车辆等)。
2017年深圳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处罚标准
依据新交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时,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均罚款200元,记6分,15天内需要缴清。
应急车道适用的注意事项
1、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2、其他人员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3、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4、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
5、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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