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党员权利申请书精选范文
有些党员会因为工作上的失职而被撤去党员的权利。想要恢复党员权利的话相关的申请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恢复党员权利申请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恢复党员权利申请范文篇一
六苴中心学校党总支:
_X,男,_X年_X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学高级级教师,_县_X人。20_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_年7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在_中学任教,20_年9月至_年2月历任_X中学教务主任、副校长兼班主任。_X在担任_X中学教务主任、副校长兼班主任期间,于2001年6月至20_年9月期间,利用其经管学校专款的职务之便,将所经管的_X中学农村学生肉食补贴及贫困学生救助金__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经中共_X乡委员会20_年5月25日党委会讨论决定,给予_X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留察期自20_年5月25日起)。
20_年因工作需要,调到_X中学任教,现担任_班主任管理,_政治、_地理教学工作。
在处分期间内,_X能虚心悔改,遵纪守法,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深刻反省自己,彻底剖析自己的人生,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班级管理工作,工作兢兢业业,与教职工和睦相处,热爱关心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各方面表现较好,赢得了师生的一致肯定。
_X年X月7日下午经_中学支部大会讨论,参会的_名正式党员票选,一致同意按期恢复_X党员权利。
当否,请批示
恢复党员权利申请范文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我于__年X月因为违反___X受到了留党查看一年的处分,至今已经过了一年的时间,特向党组织申请恢复稳定党员权利,现将我考察期的工作思想情况汇报如下:
在这段时期里,我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尽党员应尽的职责。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自身实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平时我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及时调节自我,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工作。注意政治理论的学习,使自己接受正确思想。多主动汇报思想,让自己的思想让党组织知道,增强配合意识 。
在工作中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大胆负责,脏活、累活干在前面,遇到困难挺身而出。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要不断进取,知难而进,努力地锻炼自己,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我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并发挥主动性,想方设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我参加了集团公司组织的__业务大赛预选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现在正积极备战,争取能在下一次的初选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代表我公司参加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我恳切希望党组织能认可我,今后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如果党组织不予批准,则说明我离真正党员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不会灰心或失望。我会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等知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姿态去争取党组织的批准。
以上是我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请党组织审查。不足之处请组织上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X
__年X月X日
恢复党员权利申请范文篇三
申请人:___,汉族,男,51岁
申请请求:
1、撤销雷州市纪委、监察局于1997年12月26日、1998年1月9日所作的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雷纪处字〔1997〕39号、雷监审处字〔1998〕1号);
2、恢复申请人的正科级待遇;
3、补发被关押及“双开”后至回镇里上班前的工资待遇;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4月任雷州市杨家镇副镇长兼计生办主任,1997年6月7日当选为杨家镇镇长,1997年6月10日被停职审查,7月16日被逮捕。申请人家庭为革命堡垒户,祖父、父亲及申请人兄弟5人均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申请人在任杨家镇副镇长期间的1997年6月6~7日举行的杨家镇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以57票(大会代表75人)合法当选为杨家镇镇长。申请人与另一当选副镇长蔡茂兴(41票,因无辜受到处分郁郁成疾,已死亡)当场领取了当选证。
因当时雷州市委领导指定的镇长候选人周才达(现任雷州市政府副市长)和副镇长候选人吴启良(现任雷州市综治办副主任)落选,当时的雷州市委副书记陈秀琴(现任雷州市政协主席)、雷州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黄建中(已死亡)、雷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李活(现任霞山区纪委书记)等人恼羞成怒,当即指示有关部门立案侦查,以找申请人谈话为名拘禁起来,后逮捕;申请人的胞弟也遭到关押,杨家镇人大主席陈肖荣及人大办秘书洪琼进等人也遭到党纪政纪的不公平处分。为此,杨家镇人大代表们无不义愤,纷纷向雷州市委、市府、纪委等部门进行反映,并上书上级主要部门反映情况。杨家镇人大办公室及时发出1份名为《关于我镇人大例会情况反映》,35名代表联名发出《人民代表的呼声》,但当时雷州市的有关部门和领导置若罔闻,继续迫害申请人。随后,支持正义的杨家镇相关干部受到了处分,《宪法》《选举法》遭到当时的雷州市有关领导的肆意践踏,申请人悲愤交加。
为了讨个说法,申请人不断向上级反映,要求平反,直到2003年12月8日,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才作出雷检举控复决字(2003)第1号《刑事复查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纠正了此前的有关决定,并将没收申请人的3200元及没收后剩余的1005.39元共计4205.39元悉数退回申请人。
又在申请人的不断申诉下,直到2005年3月9日,雷州市纪委、监察局才作出了雷纪审(2005)5号、雷监审(2005)2号《关于曾广球申诉的复议决定》,将原给予申请人的行政开除处分变更为行政撤职处分,将原给予申请人的开除党籍处分变更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恢复正式党员权利。2005年5月12日,雷州市人事局作出雷人字(2005)14号《关于曾广球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通知》,为申请人补办了有关手续,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并于2007年8月担任杨家镇国土所所长至今。
综上所述,申请人不存在受贿与计划生育违法违纪问题,1997年雷州市纪委、监察局对申请人的处分是错误的,希望上级机关给予纠正,恢复申请人的相关待遇。
此致
申 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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