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创新财政的政策
创新货币信贷政策,促进金融与财政政策有机结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促进创新的财政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促进创新的财政政策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下称“报告”)正式出版,该报告对2012年以来农村金融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总结。报告对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经验,展望未来中国经济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3月25日,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在上述报告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农村金融发展方向:顶层设计创新,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组织改革发展,鼓励多层次金融市场创新,完善风险补偿和成本分担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新金融业态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农字号贷款增速跑赢GDP增速
2014年,人民银行在2014年两次定向降准,下调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
定向降准效果如何呢?陆磊带来了官方解读数据。
“农村、农户、涉农等农字号贷款增速显著高于GDP增速,贷款占比显著高于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高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陆磊介绍,金融资源投入扶持三农绩效显著。截至2014年,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地区贷款余额19.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3.3%,较2007年增长2.86倍,年均复合增长21.7%。
此外,农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19%;全口径涉农贷款23.6万亿元,同比增长13%。
陆磊介绍称,截至2014年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2154亿元,年累计投放3102亿元。以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2014年末,再贴现余额1372亿元,年内累计发放3858亿元。
农业银行三农试点明显成效
陆磊介绍,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两种能动性都得到了有效发挥。从国家层面看,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19个试点省贷款余额2.26万亿元,72%的县域机构和79%的人员纳入试点范围,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更加突出。从地方层面看,农村信用社支农潜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户贷款余额3.39万亿元,覆盖农户4236万户,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吸引资本893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826亿元和4896亿元。
各地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性空前高涨,北京大兴、河北玉田、吉林九台、福建沙县、湖南沅陵、广西田东、浙江丽水、安徽金寨、黑龙江两江平原、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等各有侧重的农村金改试点有序展开。
促金融与财政政策有机结合
陆磊介绍目前农村金融发展三大矛盾:一是现有金融体系不足以充分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如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与涉农融资的小额、短期、分散化的矛盾;现代农业的综合化金融需求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矛盾;现代农业和农村居民的信息化、网络化与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矛盾。
陆磊提出农村金融发展方向:一是顶层设计创新,即创新货币信贷政策,促进金融与财政政策的有机结合。二是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组织改革发展,发挥民间资本、县域担保机构、产业基金的聚合作用。三是鼓励多层次金融市场创新,有效拓宽三农融资渠道。四是完善风险补偿和成本分担机制。五是立足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智能化,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新金融业态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做好新时期三农金融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期望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的发布为契机,促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陆磊说。
市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
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锡政发〔2015〕32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加大定向调控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在财政政策上进一步加力增效,创新运用财政支持方式,切实发挥政策定向调控作用,着力推进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自我发展能力。现就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无锡”总体要求,以支持无锡产业振兴、促进经济财源可持续增长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面向“十三五”作出的系列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发展要求,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大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立足无锡发展实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探索公共财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方法,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发挥财政定向调控作用,增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精准性;进一步统筹财政资金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等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提高财政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更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的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微观经济发展活力,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转变方式。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探索统筹政府和金融机构优势资源,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带动金融资本支持产业发展;探索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改革,积极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重点。聚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发展,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整合现有政策和资源,重点支持战略型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积极支持产业做大做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产业经济“量质齐升”,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各项重点目标奠定经济基础。
注重绩效。深刻把握“发展是硬道理”战略思想的内在要求,坚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发挥公共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带动工业经济总量合理增长、工业增加值率稳定提高,推动实现劳动者劳动报酬、投资者回报、政府税收三者共利多赢,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财税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市区联动。发展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强化全局一盘棋的理念,发挥区(县)、开发区政府的各自优势,积极调动市、区两级的积极性,加强政策举措的对上接轨、对下延伸,上下协同,形成财政政策合力,增强财政调控合力,全面促进各项积极财政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和加力增效。
市场运作。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市场化的方法和资本的力量探索运作模式创新,综合运用“资金改基金”、“拨改投”、“拨改贷”、“拨改转”等方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集聚,推进实现产业、金融、民间各类资本的融合,更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的创新创业活力。
三、政策举措
(一)综合运用财税政策促进“稳增长”
1.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及生活性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确保国家各项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使全市小微企业受惠覆盖面达到100%。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软件、动漫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对国家鼓励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新办设计和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实施“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贯彻执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国家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中关村先行先试税收政策。
2.推进普遍性降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取消、停征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养老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相关收费基金优惠政策。按照省政府部署,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及时转发省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制止行政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强制企业付费行为。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制度,每年年初公布截止上年末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依据、标准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2015年,在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将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2016年,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降低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方便企业多渠道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3.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在能源、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和推广运用PPP模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有效方式。“十三五”期间,每年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增加投入100亿元。2015年探索开展PPP项目试点工作,2016年起逐步全面推广应用,对条件成熟的项目积极争取列入省级以上PPP示范项目。对列入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的PPP项目,按上级有关政策进行PPP示范项目基金扶持和相关项目费用补贴。
(二)积极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支持“保民生”
1.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思路,加快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改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2.推动医疗卫生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药品差价补偿机制,探索与绩效挂钩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财政补助方式,进一步加强多渠道筹资,探索公立医院建设中形成的长期债务的化解机制。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改革意见,在重点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给予社会医疗卫生机构支持。积极拓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确保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不低于省定标准。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补偿机制,各市(县)、区政府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人才引进与培养培训等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按服务数量或服务人口实施定额补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积极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探索实施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稳定增长机制,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政府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470元,全市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000元以上,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3.积极完善重大民生支出保障机制。进一步突出民生改善和保障的支出方向,加强政府专项资金整合,逐步加大转移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力争到202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赋予各地区统筹安排权限,强化各地区落实政策要求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生态等重大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建立教育一般转移支付制度,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支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快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管办分离”改革,积极推进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的社会事业体制机制。积极支持以大气污染防治和太湖水治理为重点的生态建设,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三)突出关键环节全力“促发展”
1.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构建重大项目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加强对上争取、完善市区共担机制、适当运用政府债券工具和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推进轨道交通3号4号线、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锡澄运河三级航道整治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推进新沟河延伸拓浚等重大水利设施建设,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垃圾终端处置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
2.加大力度支持现代产业振兴。“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计划投入80亿元,通过对上争取一般转移支付和由各市(县)、区以不低于1:1的比例同步投入,全市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00亿元,加大对现代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按50%左右的比例,通过“拨改投”、“拨改贷”、“拨改转”等方式,累计投入100亿元左右,带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各类资金投入3200亿元,重点聚焦支持“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发展项目,力争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5000亿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2%以上;进一步促进劳动者、投资者、政府三者共赢,到2020年带动税收增加500亿元以上,带动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50亿元,带动30万-50万左右的就业人口集聚,实现投入产出质量效益的提升。
大力实施“拨改投”。重点目标:“四化”型(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先进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政府部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发布重点产业规划与项目指导目录。运作方式:与金融资本合作,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区两级政府出资40亿元,按照政府与金融资本4:6的出资比例,成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政府引导产业投资母基金。按照引导基金1:4的带动系数,整合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实现500亿元产业股权投资,按“1+N”模式,设立“N”个产业子基金、并购子基金、创投子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母子基金专业管理团队,开展项目股权投资,发挥其发现机会、评估项目、整合资源、创造价值等优势,带动500亿元金融机构债权融资;累计实现产业投资1000亿元。
聚焦重点“拨改贷”。重点目标:存量制造业企业。政府部门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现状、产品附加值、行业劳动生产率、技术提升空间、节能环保要求与企业利税水平,提出技术升级投入改造的重点行业、产品、技术、企业名单指导目录,组织引导行业协会与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评估论证,逐年发布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库。运作方式:发放技改贷款投入贴息,对各区实行竞争性分配、次年清算。市、区两级政府出资20亿元,支持存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按照企业的技术改造贷款给予贷款贴息两年,每年贴息两个百分点,力争每年实现100亿元技改贷款和100亿元自有资金投入,5年累计实现1000亿元技术改造投入。进一步利用我市列入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试点城市的契机,与省财政、省工行合作,探索建立无锡市小微创业融资基金,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融资增信等多种支持方式支持成长型“两无四有”(无担保、无抵押、有订单、有现金流、有会计核算、有纳税记录)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放大国有担保平台作用,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创新机制“拨改转”。重点目标:增量先进制造业投资。政府部门根据我市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导向发布产业投资招商指南、重点产业与重点项目能级匹配扶持政策意见、年度产业招商项目投资分解目标等。运作方式:投资综合补贴,对各区实行导向性和竞争性分配,变专项资金项目分配为一般转移支付,充分调动市、区(开发区)两个积极性,年初按预算转移支付各区(开发区),次年清算。为加大重大制造业投资项目引进力度,市、区两级政府出资40亿元,按照实际到位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综合补贴,力争每年引进重大制造业投资20亿美元以上,5年引进总额为100亿美元以上的产业资本投入,同时带动600亿元信贷投入,累计实现产业总投资1200亿元。
(四)激发体制机制活力“防风险”
1.健全债务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围绕“摸清家底、稳控总量、降本减负、优化结构、盘活存量、严控风险”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等出台的政府债务管理政策规定,进一步压降债务规模,降低债务增长速度,努力实现债务增速不高于GDP增速的管理目标。稳步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全市年内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达到160亿元以上;积极开展存量债务续借,按规定抓好在建项目后续贷款。各地区对辖区内政府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进行认真甄别和确认,特别是功能园区(开发区)形成的债务,应当由相应的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债务应甄别为经营性债务,并进一步通过延伸管理等措施,逐步化解乡镇债务。强化预算管理,探索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统筹考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需求和存量债务置换、结构调整、PPP合作等预期情况,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各类资金来源,适当安排政府性债务支出,确保地方政府资金链条协调运转,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资产资源。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贯彻中央、省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政策精神,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加大对新常态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关键项目、民生保障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支持以及政府债务风险的稳控化解。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政策,严格控制资金结余结转,对2年以上的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用于党委、政府的重点支出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2015年,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0亿元,其中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0亿元左右,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事业保障和重大项目建设。清理财政各类暂存、暂付款项和借垫款项,严格控制财政新增借款,符合规定且确需借款的应报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且期限不超过1年。开展政府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推动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和分配方式实质性改革,积极鼓励竞争性分配、因素法分配,除确需市级直接组织的重点项目外,其他均应探索通过竞争性分配、因素法分配转移支付到区。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要及时落实到位,保障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健全严格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改革意识不强导致支出进度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市政府进行重点约谈,促进财政资金早投入、早见效。加强国有资产盘活机制建设。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资源资本化、国有资产证券化步伐,推动地方政府资产、资源的价值运作。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完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探索推进公共资源盘活利用。制定公共资源盘活工作计划,全市每年争取盘活100亿元。对市区闲置安置房、经营性房产和各收储机构的收储土地作梳理和细化分析,研究具体盘活计划。各区和市级相关企业制定当年盘活目标任务,明确相关资产资源变现收入目标,并将变现收入作为政府性债务偿债来源。大力推进公共资源盘活工作。推进安置房回购、商业配套用房、三创载体等的转让出售、土地出让及合作开发等。抓紧出具已竣工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报告,完善基础手续和权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开发区的项目、设施和空间等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形成现金流和税源产出,推进形成经济增长新的承载力,提升经济内生增长的动力和效益,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财政定向调控作用,是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统筹做好“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动我市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升。
(二)健全机制,深化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研究建立可量化、可监测的绩效指标体系,加强政策绩效评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通报反馈,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本级政府通报政策落实和绩效评估情况,并定期上报市级财政部门。
(三)加强配合,协力推进。进一步建立市(县)区联动、部门协同的配合推进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和协作互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研究落实新常态下各项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落实已经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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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创新创业政策